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案中案 | 上頁 下頁
十六


  「我確信罪犯就在這裡。如果我的判斷沒錯的話,一會兒我就指給你們看。現在我先把這齣悲劇從頭到尾講清楚。殺人的動機不是搶劫,而是復仇。那兇手的智力並不低下,他也沒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尺之外。他沒有被木片擊中。他沒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藥。他既沒有帶著一個子彈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這些出錯的地方,這位傑出的客人對本案的分析大體正確。」

  大廳裡蕩起一陣舒心的笑聲。熟識的人相互點頭,好像是說:「這話在理,有根有據。好小夥子,好小夥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讓啊!」

  客人依然從容大度,不為所動。斯蒂爾曼接著說: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證,而且我馬上就告訴大家,在什麼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證據。」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鐵絲,眾人伸長脖子盯著看。「這上面均勻地塗了一層熔化的蠟油。這兒還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蠟燭。在這剩下的一半蠟燭上,每隔一英寸刻著一條標記。我馬上就告訴大家我在哪兒發現這些東西的。現在,我不推理,不猜測,不把雜七雜八的線索生拉硬拽湊在一堆,也不拿偵探行當的噱頭賣關子;我就用平鋪直敘、開門見山的方式告訴你們這件傷心事是怎麼發生的。」

  為加深印象,他停頓了一下——讓場子裡靜下來,讓懸念更強烈,讓眾人的興趣點更加集中;然後他說:

  「兇手為了制定方案煞費苦心。這個方案不錯,非常巧妙,看得出兇手是個有頭腦的人,並不遲鈍。這個方案算度精確,為的是讓策劃者徹底擺脫嫌疑。在第一個地點,他在一根蠟燭上每隔一英寸刻上一道標記,點燃後計算時間。他發現,蠟燭燃去四英寸需要三個小時。當福爾摩斯先生在這間房子裡詢問弗林特·布克納的個性和行為方式的時候,我在樓上做了半個小時的試驗,通過實驗得出了蠟燭在背風的情況下燃燒的速度。他當時證實了蠟燭的燃燒速度後,就吹滅了它——就是我給大家看的那根——然後又在一根新蠟燭上做了標記。

  「他把這根新蠟燭固定在一個錫做的燭臺上。在五個小時標記處用燒紅的鐵絲燙了一個透芯孔。我已經給大家看了那根鐵絲,上面有一層均勻的蠟油——這是熔化的蠟油冷卻後留下的。

  「他吃力地——應該說吃盡苦頭——穿過弗林特·布克納屋後山腳下的那片樹叢,還拖著一個空麵粉桶。他把麵粉桶安置在萬無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燭臺。然後,他量出了大約三十五英尺長的導火索——由麵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納木屋背後的長度。他在桶身上鑽了一個孔——這就是他當時鑽孔用的螺絲刀。他一鼓作氣鑽好了孔;完工以後,導火索的一頭通到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另一頭削開露出火藥,插進了蠟燭的孔裡——因為設定今天淩晨一點起爆,那麼點火的時間約在昨天晚上八點鐘——這一點我可以打賭——而且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裡有和導火索一頭相連的炸藥——這一點我雖然證明不了,但我照樣可以打賭。一兩個小時以前我找到這些證據的時候,福爾摩斯大師正在丈量那些沒用的空地,搜集那些與本案無關的小零碎呢。」

  他停了下來。眾人都舒了一口長氣,活動活動僵住的筋骨,歡呼雀躍。「真他媽的棒!」漢姆·桑德韋奇說,「難怪他在樹叢裡鑽來鑽去,不跟那位大師在一起湊熱鬧呢。瞧瞧吧,夥計們——他可不傻呀。」

  「可不是嗎!嘿,真棒——」

  他們的話被阿其·斯蒂爾曼打斷了。

  「一兩個小時以前,我們在現場的時候,那把螺絲刀和試驗用蠟燭的主人把這些東西從一個地方取走——這個地方選得不好——拿到了另外一個他認為更好的地方,這個地方在二百碼遠的松樹林裡。他藏起這些東西,還用松針蓋了走來。我就是在那裡找到它們的。螺絲刀和麵粉桶上的孔正好相符。現在——」

  那位奇人打斷了阿其·斯蒂爾曼,譏諷地說:

  「先生們,我們聆聽了一個非常美妙的童話——實在是太妙了。現在,我想向這位年輕人請教一二。」

  有的人慌神了,弗格森說:

  「這下子,我怕阿其要給問住了。」其他人也沒了笑臉,不做聲了。福爾摩斯先生說:

  「讓我們來把這個童話按照先後順序考察一遍——或稱按照數列的法則,也就是說——把一個個細節連貫起來考查,循序漸進、一往無前,令人心服口服地攻陷這座華而不實的玩偶堡壘,戳穿這個幼稚幻覺的夢想世界。年輕的先生,第一步,我目前只想請教三個問顆——是目前,您的意思是說那支假想的蠟燭是昨天晚上約八點鐘的時候點燃的,我理解的對嗎?」

  「是,先生——大約八點鐘。」

  「您能說是八點整嗎?」

  「啊,不,我說不了那麼准。」

  「唔。如果有人正好在那個時候經過現場,他幾乎可以肯定會遇到兇手,對嗎?」

  「對,我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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