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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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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真的!」他們一齊嚷嚷著,「接著說,威爾斯·法戈。」 「哎,先生,你可以離開他,讓他在這兒和大家聊天;你呢,偷偷溜出去,隨便到這屯子裡哪一家打開一本書——這樣吧,先生,十本八本也行——把翻開的頁數記住。他呢,能徑直走到那家去,把那些書一本一本都翻開,正好就是那一頁,永遠出不了錯。」 「他莫非是個妖怪!」 「比咱們想的妖怪還有本事。我告訴你他於過的一件事,簡直是絕了。那天夜裡,他——」 忽然,外面一陣喧嘩,門嘭的一聲開了,一幫人情緒激動地闖了進來,領頭的是屯子裡的一個白人婦女,她哭叫著: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她丟了!看在上帝的份兒上,幫我去找找阿其·斯蒂爾曼,我們到處都找遍了!」 酒店老闆說: 「坐下,坐下,霍根太太,別著急。三個鐘頭以前,他訂了一個床位;像平常一樣,他到外面逛蕩了一陣,累了,就上樓去了。漢姆·桑德韋奇,上樓去把他叫出來。他在十四號房間。」 那年輕人很快收拾完畢,下樓來了。他向霍根太太詢問詳情。 「求求你,親愛的,什麼線索都沒有,要是有就好了。我是晚上七點鐘安頓她睡覺的,可是,一個鐘頭以前,我到她床前一看,她不見了。親愛的,我趕快跑到你的屋子去,可是你不在,我就到處找你,一家家都找遍了,然後又找到這兒來。我不知道怎麼辦好,心裡害怕,亂得很;不過,感謝上帝,總算是找到你了,親愛的,你要找到孩子啊。走吧,快走吧!」 「現在就走,我跟著你,太太。先去你家裡。」 所有的人一擁而出,加入了尋找孩子的行列。屯子的南半部人聲鼎沸,一百多個男人在外面等著,燈光閃閃,人影晃動。這群人三人一組或者四人一組,沿著小路跟著領頭的快步往南走。沒有幾分鐘就到了霍根家的木屋。 「這就是那張床,」霍根太太說,「她剛才就睡在這兒。我是七點鐘安頓她上床的,可是,天知道現在她上哪兒去了?」 「遞給我一盞燈,」阿其說。他把燈放在硬土地上,跪下來湊近地面,好像在查看什麼。「這兒有她的痕跡,」他說著,用指頭摸摸這兒,又摸摸那兒。「你們看見了嗎?」 幾個人也跪在地上仔仔細細地瞧。有一兩個覺得辨認出什麼東西,有點像人的痕跡;另外的人卻直搖頭,說是在這麼光滑的硬土地上,他們的眼睛再尖也看不出蛛絲馬跡來。其中一個說,「也許地上能留下孩子的腳印,不過我可看不出來。」 年輕的斯蒂爾曼走出門外,用燈照著地上,轉向左邊走了三步,仔細查看一番,說:「我查明方向了——走吧;來幾個人,拿著燈。」 他大步流星地往南走去,人們跟著他,在峽谷中彎彎曲曲的小路上跌跌撞撞地走著。走了一英里,來到穀口,眼前是一片山艾樹密佈的平地,朦朧朦朧,似明似暗,一眼望不到邊。斯蒂爾曼讓眾人停下,說:「咱們絕不能走錯路,得再辨一辨方向。」 他提著燈查看道路,約摸走了二十碼後說:「走吧,沒錯。」然後把燈交給了別人。他在山艾樹叢中穿行,走了四分之一英里,逐漸轉向右面,朝著另一個方向轉了一個很大的半圓;然後又轉了方嚮往西走了將近半英里,停了下來。 「她在這兒停過,可憐的小傢伙。拿好了燈。你能看出她坐過的地方。」 可是這裡是平滑的鹽鹼地,地面像鐵皮一樣,沒有一個人敢自稱有眼力能在這樣的地面上看出有人坐過的痕跡。丟了孩子的母親雙膝跪倒,吻著這塊地面,失聲痛哭。 「可是,後來她去哪兒啦?」有人問,「她沒呆在這兒。這我們總能看得出來。」 斯蒂爾曼提著燈,繞著這塊地方轉了個圈,好像在尋找蹤跡。 「唔!」他急急地說,聲音裡透著煩躁,「我真搞不懂了。」他又查看了一番。「沒辦法。她來過這兒——這一點兒不錯;她也沒從這裡走開——這也沒錯。這是個謎,我也猜不出來。」 孩子的母親又肝腸寸斷地哭了起來。 「噢,上帝啊!聖母保佑吧!是什麼會飛的野獸把她給抓走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哎,別洩氣,」阿其說,「咱們能找到她,別洩氣。」 「有你這句話,上帝一定會保佑的,阿其·斯蒂爾曼!」她抓住阿其·斯蒂爾曼的手,真心誠意地吻著。 那個新來的彼得森用譏諷的口氣在弗格森耳邊悄悄說: 「能找到這塊地方,演技不錯,啊?不過,用得著跑這麼遠嗎?另外隨便找塊地方不也一樣嗎——啊?」 弗格森對這種俏皮話不以為然。他急切地說: 「你是不是想繞著圈子說,那孩子沒來過這兒?我對你說,那孩子是來過!如果你想要個說法……」 「好了!」斯蒂爾曼叫了起來。「來,大家來看!一直在咱們的鼻子底下,可咱們就是沒有看出來!」 大家一窩蜂擁到據說是孩子坐過的地方,一雙雙滿懷希望的眼睛使勁盯住阿其的手指,想看清楚他到底指的是什麼東西。稍停,眾人發出了備感失望的歎息聲。帕特·利雷和漢姆桑德韋奇異口同聲說: 「是什麼呀,阿其?這兒什麼都沒有。」 「沒有?你們把這叫做什麼也沒有?」他的手指在地上慢慢地移動,勾勒出一個形狀。「這兒——你們還沒看出來嗎?這是英雲·比利的痕跡。是他帶走了孩子!」 「感謝上帝!」那母親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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