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克·吐溫 > 案中案 | 上頁 下頁


  丹佛,6月20日

  母親,願上帝寬恕我們:咱們追蹤的人不對!我整夜都沒有合眼。現在已是拂曉,我正在等早晨的火車——就這樣一分一秒地捱時間,真難熬呀!

  這個雅各布·福勒是那個罪人的堂弟。咱們怎麼就沒有想到,幹了傷天害理的勾當以後,他哪會再用原來的名字呢?咱們真傻。丹佛的這位福勒比那一個小四歲;他是1879年單身一人來到丹佛的,也就是您結婚的前一年,當時年方二十一歲;能證明這一點的文件應有盡有。昨天夜裡,我和他的一個密友談過,這人從他剛來此地時就認識他。我沒說什麼,不過,幾天以後,我要讓他再回這個城市來,他在礦山上損失的金錢應該得到補償。這裡還將舉辦一個宴會和一場火炬遊行,除了我誰也用不著花這筆錢。你是不是要把這叫做「浪費感情」?你想,我還是個孩子;我可以與眾不同。慢慢地,我就不再是孩子了。

  西爾沃·古其,7月3日

  母親,他已經走了!走了,去向不明。我回來的時候,他的蹤跡已經消失,嗅不出來了。今天我第一次沒有上床睡覺。假如我不再是一個孩子,該有多好;那樣,面對打擊我就能堅強一點兒了。大家都說他往西去了。我是今天夜裡動身的,先坐了三四個小時的馬車,後來乘上了火車。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兒走,可我非走不可。呆在一個地方不動簡直是折磨我。

  他自然又用了一個新名字,又換了一套偽裝。這意味著為了找他我也許要走遍天涯海角。說實話,這正是我想做的事。母親,您明白嗎?如今我自己反倒是流離失所的猶大了。真是作繭自縛!這樣的下場我們本來是給另一個人安排的。

  想一想這到底有多麼難呢!就算我想發通緝啟事,通緝對象卻已經沒有了;就算我要通緝,也驚動不了他。我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一個好辦法,想得我頭昏腦脹。「新近在墨西哥購進礦山並在丹佛售出一處產業的先生如能將他的地址告知——」(告知誰呢,母親!)「我們將向他解釋:一切純屬誤會;我們將請求他原諒,並以某種方式賠償他所受到的損失。」您看,他會以為這是一個陷阱。當然了,誰都會這樣想。假如我說,「目前已知被通緝者不是他,而是另外一個人——其人曾經用過同一姓名,後來出於某種原因棄其名而不用。」這會有反應嗎?只是這樣做會讓丹佛人如夢初醒,說一聲「啊哈!」他們會記起那筆令人生疑的美元現金交易,說,「假如他果真不是那個人,幹嗎要跑呢?——是心虛了吧!」如果我找不到他,他就會在一個本來沒有染上污點的地方被弄得臭名遠揚。您比我更有頭腦,幫幫我吧。

  舊金山,1898年6月28日

  您已經知道,我怎樣把科羅拉多到太平洋沿岸的各州搜尋了一遍,有一次我差一點點就追上他了。說起來,我還有一次和他失之交臂。這就是昨天在這兒發生的事情。我在大街上嗅到了他剛剛留下的蹤跡,順著這蹤跡跑到了一家低檔旅館。這是一個得不償失的錯誤,連狗都不會這樣幹的。不過我畢竟不完全像狗,在激動的時候會做和人一模一樣的蠢事。他曾經在那個旅館裡住了十天;如今我瞭解得差不多了:在過去的六到八個月裡,他從不在一處久留,而是不停地遷徙。我能理解這種心情!我也知道這種生活的感覺。他還用著九個月前我差點兒追上他時用的那個名字——「詹姆士·沃克」;他從西爾沃·古其出逃以後就用這個名字。他胸無城府,並沒有取花哨假名字的嗜好。透過並不刻意的偽裝,我很容易就認出了他的筆跡。他是個實實在在的漢子,並不善於弄虛作假。

  人家說他剛走,出門了;沒有留下聯繫地址,也沒說要到哪兒去。人家要他留下聯繫地址的時候,看來他有點兒驚慌失措。他隨身沒帶什麼像樣的行李,只有一個廉價旅行箱;提著箱子步行離開了旅館——「是個挺節省的老頭兒,也不大戀家。」「老頭兒!」我想如今他是老了。我再也聽不下去了,只在旅館呆了一小會兒。我循著他的蹤跡緊追,一直追到碼頭。母親,他乘坐的那艘汽船冒出的黑煙才剛剛消失在地平線上!假如一開始我走對了方向的話,就能節省半個鐘頭了。如果我搭乘一艘快艇,還有可能趕上那艘汽船。那般汽船是開往墨爾本的。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