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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1)


  烏瑪自從學會寫字,就開始搗起亂來。在家裡每個房間的牆上,她都用木炭歪歪扭扭地寫上一行行大字:「水在流淌,樹葉在顫抖。」在她嫂子的枕頭底下有一本《霍裡達斯的秘密》,她把這本書翻出來,在每一頁上都用鉛筆寫上:「黑黑的水,紅紅的花。」

  在家裡人經常使用的日曆牌上,她也寫滿了很大很大的字,弄得日曆牌的星星花邊都模糊不清了。

  在爸爸日常帳本的收支欄中間,烏瑪寫道:「誰會讀書寫字,誰就可以騎馬坐轎。」

  她這樣學習文化,直到現在都沒有遇到過什麼障礙;後來有一天,突然發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

  烏瑪的哥哥戈賓德拉爾,看上去很不聰明,但他卻經常在報紙上寫文章。凡是聽過他講話的親戚朋友或熟悉他的鄰居,誰都不懷疑他是一個有頭腦的人。其實,不應當因為他善於思考一些問題而非難他,他的確會寫文章,而且他的觀點是同孟加拉大多數讀者的觀點完全一致的。

  在歐洲一些科學家中間,對解剖學存在一些比較嚴重的錯誤觀點。戈賓德拉爾不用任何論據,只憑著慷慨激昂的語言,就寫好了一篇生動的文章,來猛烈抨擊他們的謬論。

  一天中午,家裡沒有別人,烏瑪就用哥哥的筆墨在那篇文章上面大寫特寫起來:「戈巴爾是一個很乖的孩子,你給他什麼,他就吃什麼。」

  我不相信,她所說的戈巴爾是影射戈賓德拉爾這篇文章的讀者,可是哥哥卻氣得不得了。他先是打了烏瑪,然後又沒收了她精心保存的書寫工具——一個鉛筆頭和一支墨蹟斑斑的粗鈍的鋼筆。小姑娘很委屈,她一點兒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受到這樣嚴厲的懲罰,於是就坐在屋角裡,傷心地哭起來。

  戈賓德拉爾懲罰了烏瑪之後,感到有些後悔,因此就把沒收來的東西還給了妹妹,另外還送給她一個帶格的精裝的筆記本,想以此來解除妹妹心中的悲痛。

  烏瑪當時只有7歲。從那以後,她白天就把筆記本揣在懷裡,夜晚就把它壓在自己的枕頭底下。

  當她紮起小辮在女僕護送下開始到鄉村女子小學讀書的時候,也隨身帶著這個筆記本。姑娘們見了,有的驚奇,有的羡慕,有的嫉妒。

  第一年,她用心地在筆記本上寫道:「百鳥啼鳴,夜已經過去。」她坐在臥室裡的地板上,拿著那個筆記本,一邊高聲朗讀,一邊寫著什麼。就這樣,她收集了很多詩歌和散文。

  第二年,在她的筆記本上,開始出現了一兩篇她自己寫的作文。文章很簡短,但很有內容——就是沒有前言和結尾。

  有一兩篇都是可以引用的。

  烏瑪在筆記本上抄寫了《寓言集》①裡的老虎和仙鶴的故事,在這個故事下邊的一個地方,可以看到這樣一行字:「我非常愛喬什。」這種語句,不論在《寓言集》中,還是在現代孟加拉文學作品裡,都是找不到的。

  誰都不會認為,我現在是想杜撰一個愛情的故事。喬什並不是街坊裡某一個十一二歲的男孩子。她是家裡一位年老的女僕,她的真名字叫喬紹達。

  但是,只憑上述那一句話,還是不能確切的說明這個小姑娘對喬什的真正態度的。如果誰想以此為題寫一篇真實的故事,他只要翻幾頁這個筆記本,就會發現一些和上述那句話完全不同的議論。

  類此的情形,還不只一個半個,在烏瑪的作文裡,相互矛盾的錯誤比比皆是。她在一處寫道:「我要和霍裡永遠絕交(不是霍裡丘龍,而是她的女同學霍裡達斯)。」可是,在離此處不遠的地方,又寫有這樣的話語,從這些話裡人們很容易相信,像霍裡這樣的忠誠朋友,在整個三界②都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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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寓言集》:孟加拉著名學者伊紹羅瓊德羅·比代沙戈爾(1820—1891)寫的一本寓言故事。

  ②三界:印度教和佛教都認為宇宙間存在著三個世界:天堂、人間和地獄。

  又過了一年,小姑娘已經9歲。有一次,從早晨開始,在她家裡就吹起了嗩呐。烏瑪出嫁了。新郎名叫彼裡莫洪,是戈賓德拉爾的同行作者。他雖然年齡不大,並且知書識字,然而他腦子裡卻沒有一點兒新思想。因此,街坊鄰居裡的一些守舊的人對他讚不絕口,而戈賓德拉爾也一味地在模仿他,可就是總不大像。

  烏瑪穿上貝拿勒斯紗麗,用面紗蒙上她那張嬌小的臉,哭泣著要到婆家去了。媽媽囑咐她說:「孩子,你要聽婆婆的話;

  應當多做一些家務事,可不要再讀書寫字啦!」

  戈賓德拉爾也囑咐妹妹:「你要注意,可千萬不要在他們家的牆上亂畫,那裡可不同咱們家。千萬小心,不要在彼裡莫洪的任何稿件上亂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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