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莎士比亞 > 魯克麗絲受辱記 | 上頁 下頁


  貪多務得的人們,癡迷地謀求取到

  那尚未取到的種種,原有的卻執掌不牢,

  那已經取到的種種,便因此松脫、丟掉:

  他們貪求的愈多,他們佔有的愈少;

  或是佔有的雖多,而由於填塞得過飽,

  結果是疳積難消,反而備嘗苦惱,

  他們是假富真窮,成了破產的富豪。

  人人都希求榮譽、財富、安寧的晚景,

  而為了贏得它們,要經歷險阻重重,

  有時為它們全體,丟棄其中的一種,

  有時為其中一種,將全體丟棄一空;

  鏖戰時激情如火,為榮譽可舍生命;

  為財富可舍榮譽;財富常招致紛爭,

  終於毀滅了一切,一切都喪失乾淨。

  我們若肆意貪求,來滿足某種希冀,

  也就迷失了本性,不再是我們自己;

  當我們資財豐裕,可憎的貪婪惡癖

  偏叫人想到缺欠,把我們折磨不已;

  這樣,對已得的資財,我們置之不理;

  只因少了點聰明,我們且取且棄,

  通過不斷的增殖,變成一貧如洗。

  如今昏聵的塔昆,必得走這步險棋——

  為成全他的淫欲,而斷送他的榮譽;

  為了滿足他自己,必得毀棄他自己:

  喪失了自信自尊,真誠又從何談起?

  既然他自戕其理智,甘願在爾後的時期

  苦度悲慘的生涯,長遭世人的唾棄,

  又怎能指望別人對待他不偏不倚?

  夜深人靜的時刻,已經悄悄來臨,

  困倦昏沉的睡意,合攏了眾人的眼睛;

  沒一顆可意的星兒,肯掛出它的明燈,

  只有梟啼與狼嗥,預告死亡的凶訊——

  梟與狼攫捕羔羊,正好趁這個時辰;

  純良溫雅的意念,都已寂然入定,

  淫欲和殺機卻醒著,要污辱、屠戮生靈。

  情焰正熾的王子,這時便一躍起床,

  把他的那件披風,匆匆搭在胳臂上;

  在「邪欲」與「畏懼」之間,昏昏然猶豫彷徨——

  前者婉媚地煽惑,後者怕引起禍殃;

  然而,樸實的「畏懼」,惑於情焰的魔障,

  雖也曾再三再四勸主人抽身退讓,

  到頭來終歸敗北,擋不住「邪欲」的癲狂。

  塔昆在一塊燧石上,輕輕敲擊著寶劍,

  讓那冰冷的石頭,爆出了火星點點,

  這時他略不遲延,將一支蠟炬點燃,

  讓它像北極星那樣,指引他淫邪的兩眼;

  對著閃爍的燭火,他從容果決地開言:

  「這塊冰冷的頑石,我逼它冒出火焰,

  同樣,對魯克麗絲,我也要逼她就範。」

  臉色因恐懼而蒼白,他真真切切地預計

  他這可憎的圖謀將招致的種種危機;

  在他紛亂的內心,他反反復複地猜疑,

  盤算著:這樁惡行,會帶來什麼憂戚;

  終於,以輕蔑的神情,他幹乾脆脆地鄙棄

  這豪不足恃的依託——這隨泄隨消的淫欲,

  於是正直地鉗制了這種不正直的心意:

  「熒熒悅目的蠟炬,快收斂你的光芒,

  莫讓這光芒遮暗了那比你更亮的形象!

  在犯罪以前死去吧,褻瀆神明的狂想!

  莫讓那完美的聖物沾染上你的肮髒!

  向那潔淨的廟堂,獻上潔淨的仙香;

  有什麼行為玷污了愛情的雪白衣裳,

  純良正直的人們就該痛責其刁妄。

  「給騎士的身份貽羞,叫雪亮的刀槍受辱!

  使我地下的祖先,蒙受難堪的褻瀆!

  這侮慢神明的惡行,有無窮後患隱伏;

  我橫戈躍馬的男兒,豈能做柔情的俘虜;

  要具有真正的品德,才算得真正的勇武;

  我若是胡作非為,這卑劣罪行的垢汙

  會留痕在我臉上,會刻入我的肌膚。

  「是的,縱然我死了,醜名會繼續留存,

  成為我金質紋章上一塊刺目的斑痕;

  紋章官將要設計某種可憎的紋印,

  表明我如何愚妄,又如何色令智昏;

  因這一恥辱的標記而含羞抱恨的子孫

  會詛咒我的枯骨,也不怕『不孝』的罪名,

  惟願我——他們的先人,不曾在世上出生。

  「就算我如願以償,又有什麼能得到?

  飛逝的歡情像幻夢,像空氣,又像水泡!

  誰肯以一星期悲悼,買來一分鐘歡笑?

  或為了一件玩意兒,把永生的靈魂賣掉?

  誰肯把葡萄藤拆毀,只為了嘗一顆甜葡萄?

  有哪個癡愚的乞丐,會這樣不知分曉——

  為了摸一摸王冠,情願被禦杖擊倒?

  「柯拉廷若在睡夢中,夢見我此行的目的,

  豈不會惶遽地醒來,懷著狂暴的憤激,

  匆促地趕回城堡,制止這卑污的主意,

  制止這無端的侵犯——對美滿姻緣的襲擊,

  這傷害賢人的災禍,這玷辱青春的汙跡,

  這綿延無盡的羞恥,這扼殺貞節的暴力,

  這種千秋萬世永遭譴責的罪戾?

  「有朝一日你指控這樁汙黑的罪孽,

  我的口才編得出什麼理由來辯解?

  我的舌頭會沉默,我的視力會消歇,

  脆弱的骨節會震顫,欺詐的心房會流血!

  罪行是這般嚴酷,恐懼卻更為酷烈,

  既無力迎敵作戰,也無處奔逃退卻,

  像失魂喪膽的懦夫,戰兢兢佇候毀滅。

  此行據基特裡奇(Kittredge)注釋譯出。
  在古代歐洲,常授予貴族或紳士家族以世襲的「家族紋章」(也可譯為「家徽」或「族徽」),上面畫著圖案或寫著格言。騎士的紋章常繪於軍服上。如果這一家族的重要成員有了不名譽的行為(例如,對婦女犯有暴行),就要在他們的家族紋掌上增添一種特殊的記號,以示儆戒。下文「可憎的紋印」、「恥辱的標記」即指此。負責設計、記錄和解釋各種紋章的官員,稱為「紋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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