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彼得·梅爾 > 茴香酒店 | 上頁 下頁 |
一二 |
|
他在半空中揮揮手。「我們還有幾個月的時間集訓。每個禮拜天騎上一百公里,你就可以具備足夠體能,應付這趟『法國之旅』。」 首香酒喝完了,將軍到酒吧再取了另一瓶,而桌子這邊個個面面相覷,然後開始交談。將車打算讓他們討論討論,在分組之前,讓他們自己想清楚。 「將軍?」博雷爾兄弟中的一個笑著說:「上一次你騎一百公里是什麼時候?」 「前幾天,不過,我都是開車。上帝創造了一些適合坐腳踏車坐墊的屁股,不過我的卻不是。讓我問問你。」將軍扭開瓶蓋,將酒瓶送過桌面。「你上一次口袋裡有馬克,是什麼時候?我是說白花花的鈔票?」 「一大把鈔票。」喬仔說。 博雷爾不說話。將軍走過來,拍拍他的臉頰。 他說:「幹吧!有一天,我們會喝香棋的!」 第五章 賽蒙早早離開飯店,準備和巴黎的尖峰交通決一死戰,那些開著雷諾五號轎車的敢死隊駕駛人,仿佛在咖啡因的激勵下,決心和開他國廠牌汽車的駕駛人一較高下,誓死奪回法國的優越權。這回.他挑選的是自己三部車中最為自在的黑色保時捷,極速可以窺到一六O。他自己也清楚,這車在倫敦簡直是個可笑的機器,除了二檔,幾乎沒換過檔,根本就是廣告人的玩具。但是現在可不一樣了,只要上了高速公路,他就可以任它一路狂雙,只要一點運氣,加上腳下的油門重重一踩,不出六個小時,他就可以到達法國南部。 等賽蒙殺出巴黎重圍,甩開周圍的車陣,看到卡車過來,所有車子還是乖乖問到一邊去,這時他把車速加到一HO。在倫敦不時作響,報告客戶危機或會議改期消息的行動電話,這會兒變得靜默無聲。他按下撥號按鈕,看看可不可以接上麗莎。無法提供此項服務。除了開車與思考,什麼事也做不了。 沒有家累,身體健康,還擁有廣告公司的股份,堪稱富裕的他,夠令人羡慕的了!只要公司蓬勃發展,就算卡洛琳無止境的揮霍,他總還是有個幾萬英鎊在身上。他還記得,她的美國運通卡被竊時的情景。他好幾個禮拜都未曾辦理掛失手續,因為偷兒花的錢比卡洛琳還少。雖然她一直都是麻煩與花費的根源,但是總還是金錢可以打發的。 他的事業可不這麼直截了當了。一手創立廣告公司的挑戰已然結束。公司已經步上軌道,目前只需加以維持,並且持續開發新客源。早些時候,一筆五百萬英鎊的生意,就是可喜可賀的大勝利,到了現在,那也只不過是丟人倫敦市的一根小骨頭。激情已過,代之而起的是報酬優厚、單調而辛勤的工作。 接著是紐約與季格樂。當初賽蒙被迫隨「沙奇士與羅威公司」到美國開疆辟土,就曾經與相當有企圖心的「全球資源」廣告集團有過交換股權的協議。而「全球資源」的經營者相當討人厭。沒有人承認自己喜歡季格樂。但是也不會有人否認他的效率。他總是有辦法威脅利誘客戶買他的帳,用的釣餌不外乎是更高的銷售額與更豐握的利潤。賽蒙看過他慣用的手法不下十數次,他對下屬一律嚴苛,對客戶則是毫不留情地窮追猛打,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恐懼是他用來統禦公司的法寶,他付高薪,來達到恐嚇員工的目的。而另一種恐懼(害怕失去市場佔有率),則是他向客戶做簡報的基調。他可以以他最喜愛的主題:「銷售即戰爭,而每個人都想打敗你!」發表六十分鐘的長篇大論,而這通常令難纏的客戶在增加預算之前,莫不戰戰兢兢地聆聽他的精闢理論。 賽蒙與季格樂的關係,被人形容為兩隻狗爭奪一間過小的狗屋(自然這是不會在他倆面前說的)。每個人都生怕丟掉自己所擁有的領土,卻也都想獨自佔有整個狗屋(在此,狗屋對他們而言,即是全世界)。他們倆對彼此的厭惡,雖然經過辦公室的客套掩飾著,卻騙不了任何人,並經常演變為針鋒相對的筆墨戰場,而在公開的場合,卻又矯揉造作出兩人的同事愛。此時還不到決戰的時刻,但是終會有那麼一天的。賽蒙清楚得很,每思及此,曾經令他精神為之/振,現在卻只是令他心生厭煩。 和其他廣告人一樣,他也經常思及離開這個行業。但是要改行做什麼?他一點從政的野心也沒有,更不想當個純樸的農人,或者撈過界,變成客戶,開一家賣啤酒或肥皂粉的公司。更何況有什麼行業像廣告這麼好賺呢?他已經定了型,而且擁有了許多,很難有其他更具吸弓;力的目標可以取而代之。所以他也像其他同儕一般,借著找到新的消遣娛樂——更快的房車、更大的華宅,或者其他昂貴的嗜好,來消解這種不滿的感覺。好好享受人生,不僅是最佳的報復之道,還是最容易的方式。 他已經到了勃良地鄉間境蜒曲折的山巒,想停在夏格尼的拉蒙盧瓦餐廳(Lameloise)用午餐。太危險了。他於是停在休息站,一邊喝著苦澀的咖啡,一邊看著地圖。他應該可以在下午抵達亞維依,坐在波是木樹蔭下,喝著首香酒。他為保時捷加滿了油,繼續南下。一地名一個個閃過,伏納、維恩、瓦倫西亞,光線愈來愈強,天空愈來愈開闊,藍藍的天,一望無際,鄉間B因滿布的岩石與矮小的橡木叢,而顯得有些不協調。在穿越山巒的葡萄園中,散置其間的渺小人影,正弓著身子,採摘豐收的葡萄。這就是羅納山麓(Cotes du Rhone),這兒生產的葡萄酒是喜歡戶外活動的消費者的最愛。賽蒙期望趕快喝到第一瓶酒。 正當他猶豫著,究竟該按照原先計劃直奔海濱,還是聽穆列的忠告,亞維依的地標已經閃過。就到附近的卡瓦隆走走,又有何妨?只要覺得不喜歡,明天大可繼續上路。 他在卡瓦隆下交流道,行徑跨越社杭斯河(Durance)的大橋。這河在夏日的乾旱之後,只剩下細細的涓流。進城之後,便見樹蔭底下的咖啡座,一張張曬得黝黑的面孔與冰涼的金黃色啤酒杯。他停好保時捷,舒展一下筋骨,小心翼翼地完成下車的特技。待在暗色玻璃、又有空調的車內,一下車,強光與熱氣迎面襲來。他感覺熾烈的陽光照在頭上,令他想要退縮。巴黎,已是秋天,而這裡,卻還像是八月豔陽天。 他大可閉上眼睛,僅從咖啡館傳出的香味,即可知道,自己已經到了法國——黑煙草、濃郁的咖啡香、吧臺上的茵香酒杯,傳來一陣陣強烈的茵香味。人們在桌邊玩牌,大多數人均穿著無袖背心、戴著褪色變形的帽子,透過呼出的氮包煙霧,抬頭看著他。他知道,自己過分乾淨的穿著,顯得不合時宜。 「給我一杯啤酒。」 「要瓶裝的,還是傘裝的?」酒保的聲音沙啞,口音很重。聽起來很像是法文,不過不像是巴黎腔,也不像海濱腔,帶有濃濃的鼻音。 賽蒙拿了酒,獨自坐在窗邊。來往此地的似乎都是大型的卡車,載著普羅旺斯特產的蔬果奔馳而過。賽蒙聽著周遭的人說著法文,心裡盤算著自己的法文如何和這些人蜂蜜般的口音交流。這麼多年來,他第一次明白,根本沒有人真的知道自己置身何處。他自己就不知道今晚要在哪裡度過,想到他不過是另一個不知名的陌生人,不禁開懷。 有個報童進到咖啡館兜售報紙,賽蒙買了份(普羅旺斯報》(Le Provencal)。頭版頭條新聞是球賽的消息,其他版面則充斥著當地一些小村落的新聞——盧爾瑪漢(Lourmari)的慶祝活動、侯尼耶(Rogue s)的品酒活動,還有其他更多的球賽消息。雖然報紙的編排具現代感,標題亦令人可喜,然而整個調性卻是承襲英國媒體老掉牙而令人昏昏欲睡的風格。 賽蒙喝完啤酒。穆列要他往哪裡走?阿普特?他離開涼爽的咖啡館,玩牌的人又看了他一眼,他回到保時捷車上。車子旁有三個小孩偵測著,他看見其中一個男孩試探性地敲打著輪胎渾厚的曲線,仿佛車子會咬人似的。他們一看到賽蒙,便後退,看著他打開車門。 「好開嗎?先生。」三人中最勇敢的男孩伸須探進駕駛座。 「是的。」賽蒙指著速度表。「四十,飄起來有時還不止呢!」 那小男孩甩甩手,好像手指被燙傷了似的。「好了吧,現在。」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