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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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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波昂;在那邊待了一年。我在波昂大學一位教授的家裡租了一間房間;教授已經亡故,他的遺孀收容了兩個房客;兩個女兒都已經達到中年,做飯和家事都由她們擔當。她們的另一個房客是法國人,開頭我有點失望,因為我只想說德國話,別國話都不想講;可是他是阿爾薩斯人,德國話即使講得不比他的法國話更流利,至少吐音比他的法語準確。他穿得像個牧師;幾天之後,我才知道他是個黑衣教士,這使我有點意想不到。他是經修道院批准到大學圖書館來做研究工作的,是一個飽學之士,但是,外表看上去和我心目中的僧侶並沒有兩樣。身材又高又大,赭黃色頭髮,碧藍的一雙眼睛,紅紅的圓臉。人很怯生拘謹,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搭訕,可是,禮貌相當周到,在餐桌上談話時始終客客氣氣;我只在吃飯時見到他;午飯一吃完,他就回圖書館工作;吃完晚飯,我留在客廳裡和那個不洗餐具的女兒談話,練習德語,他總是回自己的屋子。 「有一天下午,那至少已經在我遷來一個月之後,他問我願不願意和他散一回步。這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說他能夠指給我看鄰近的一些地方,而這些地方敢說單靠我一個人是不會發現的。我相當能夠走路,可是,他隨時都能擊敗我。這第一次散步,我們一定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遠。他問我來波昂幹什麼,我說來學德文,並且想熟悉一下德國文學。他很有談吐,說他願意儘量幫助我。這次以後,我們每星期總要出去散步兩三次。我發現他教哲學已有好些年。在巴黎時,我讀過一些哲學,斯賓諾莎啊,柏拉圖啊,笛卡兒啊,但是,德國的那些大哲學家都沒有讀過,聽他談論這些哲學家正是求之不得。有一天,我們作了一次短途旅行,越過萊茵河,坐在一家賣啤酒的園子裡喝啤酒,他問我是不是新教徒。 「『想來是的,』我說。 「他迅速掃了我一眼,我覺得他的眼睛裡閃出一絲笑意。他開始談論埃斯庫羅斯〔注:公元前五世紀,古希臘三大悲劇家之一。〕起來;你知道,我學過希臘文;他對這些偉大的悲劇家之熟悉,我簡直無法望其項背。聽他談很給人啟發。我不懂得他為什麼忽然問我這個問題。我的保護人納爾遜叔叔是一個不可知論者,但是,他經常去做禮拜,因為他的病家指望他這樣;他送我上主日學校,也是為了同樣理由。我們的幫傭馬莎是一個頑固的浸禮會教徒;我做小孩時,她時常告訴我地獄裡的烈火,有罪的人將要永遠在地獄裡受苦,以此來嚇唬我。村子裡某些人,她為了這種或那種原因,要給他們懲罰,就形容給我聽,他們在地獄裡將要受的各種苦難,自己覺得十分開心。 「到了冬天,我和恩夏姆神父已經混得很熟了。我覺得,他是個相當了不起的人。我從來沒有看見他著惱過。人平和忠厚,比我可能指望的還要胸襟開闊,而且極其寬容。他學識淵博,而且肯定知道我什麼都不懂,但談起話來,往往把我當作好像和他一樣有學問。對待我非常耐心,彷佛除掉幫助我之外,別無所求。有一天,我不知道什麼緣故,患了腰痛,我的房東太太葛拉保夫人給了我熱水袋,堅決要我睡上床。恩夏姆神父聽說我病倒了,晚飯後,來到我的房間。我除掉腰痛得很厲害以外,人還是好好的。你懂得書呆子的為人,他們對書總要弄個明白;我把手裡看的書放下時,他就拿了起來看看書名。那是一本講梅斯特·艾克哈特的書,我在城裡一家書鋪裡買到的。他問我為什麼看這種書,我告訴他,我曾經涉獵過相當一部分有關神秘主義的書,並且和他談到考斯第以及他怎樣引起我對神秘主義的興趣的。他用那雙碧藍藍的眼睛打量著我,眼睛裡有一種神情只能形容為愛惜。我感到他覺得我相當可笑,但是,同時對我的鍾愛並不因此而有所減弱。反正我從來就不在乎人家認為我有點像傻瓜。 「你在這種書裡面想尋些什麼?』他問我。 「『我要是知道的話,』我答,『至少就會去尋它了。』 「『你可記得我曾經問過你是不是新教徒?你說想來是的。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就是這樣長大的,』我說。 「『你相信上帝嗎?』他問。 「我不喜歡人問我這些個人問題,所以首先想到的是告訴他,說這不關他的事。可是,他的臉色非常和善,使我感到沒法頂撞他。我不知道說些什麼;我不想回答相信,也不想回答不相信。也許是我的腰痛要說話,也許是他對我的某種影響。反正我和他談了自己的經歷。」 拉裡遲疑了一下。當他繼續說下去時,我知道他講話的並不是對著我,而是對著那個黑衣教士。他已經把我忘卻。我不懂得是什麼時間因素抑是地點因素使他違反自己的沉默性格,不經我敦促,就把他長期諱莫如深的事情講了出來。 「鮑勃·納爾遜叔叔很民主,他送我進的是麻汾中學。只是因為路易莎·佈雷德利伯母跟他嘮叨個不停,到了我十四歲時,他才讓我進聖保羅中學。我不論功課或者體育都不怎麼行,只是還對付得過去。我認為我是個完全正常的男孩子。我對飛行特別迷。那時候,飛行還處在早期,鮑勃叔叔對飛行和我一樣興奮。他認識幾個飛行員;當我說想要學飛行時,他就說願意給我想辦法。我年紀雖小,個子卻長得高,十六歲就完全可以充十八歲。鮑勃叔叔叮囑我務必保守秘密,因為他曉得人家知道他讓我飛行全都會臭駡得他要死。可是,事實上,就是他幫助我溜到加拿大,並且給我一封介紹信去見他的一位熟人的。結果是,到了十七歲時,我已經在法國當飛行員了。 「當時我們飛的全是非常蹩腳的飛機;你每次上天等於拿性命打賭。飛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標準,是荒唐透頂的,但是,我們全不懂得,反而認為了不起。我真愛飛行啊。我沒法形容飛行時心裡的感受,只覺得自己又得意又快樂。在天上,飛得高高的,覺得自己成了某種偉大而美麗的東西的一部分。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只知道到了兩千英尺以上,我不再是先前那樣孤零零的一個人,而是有所屬了。這話聽上去可能很愚蠢,但是,我實在說不清楚。當我飛到雲層以上,看見那些雲就像大群綿羊似的在我腳下,我的感受就像和無限合為一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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