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毛姆 > 巴黎的異鄉人 | 上頁 下頁
四七


  西蒙接受這種起訴的觀點。他認為他們所得的事實很正確,而他們對於柔丹要那年輕人來他的公寓,所列舉的理由也正確,但是,他相信,他們認為貝格是因為他知道柔丹當日賺了錢而謀殺他,這一點是錯的。第一,他買手套這件事就顯示出了,他在曉得柔丹那晚會擁有一筆大錢之前,就已經決定這個行動了。雖然錢沒有找出來,西蒙卻相信是他拿去沒錯,不過這只是順便提起:有錢可以拿,他就高興地去拿,但是這並非他謀殺的動機。警方宣佈,他偷了五輛到六輛的車子;他卻從未想賣掉,有時候幾小時,最多幾天後就拋掉了。他偷車是為了需要時的方便,但主要還是要練習他的大膽和機密。他用他發明的簡單手法去偷竊東西,帶給他的利益很小,那只是訴諸他幽默感的惡作劇。要完成這種事,需要他喜歡施用的迷人魅力。想到在他急駛著車子時,這些女人卻啞口無言地在空無一人的街上張著人嘴,會使他吃吃地笑。

  總之,這些行為都是一種運動的形式,而每次他圓滿成功時,心中就充滿自我的滿足,就如同在打網球時,借著靈巧高球或壓球來贏得對手一分時的感覺一樣。這給了他自信心。假如走私毒品進入法國的勾當,似乎終究會被發現的話,那麼做這種事是靠冒險、冷靜,以及很快下決心的能力,而不是大筆利潤的引誘,就像攀登岩壁一樣;你必須站穩腳,注意你的頭;你的生命系在你的神經,你的力氣,你的本能上;但是在你克服了所有的困難而達到目的,那種可怕的緊張過後的解脫感是多麼美妙,那種勝利感是多麼令人沉醉!真的,對收入菲薄的他來講,他已經從雇用他的經紀人身上得了一大筆錢;但那是一點一點來的,帶莉迪亞上夜總會及到鄉村遊玩或者在柔柔的酒吧跟他的朋友在一起,就把錢花光了。每次被抓到時,身上總是一文錢都沒有;而被抓只是一個意外事件而已;他所想出偷他雇主的方法,巧妙得使他可以無限期逃脫處罰。這一次犯罪,又好像是為了好玩而不是為了利潤。他坦白地告訴律師說,經紀人太相信他自己的聰明,所以他禁不住要愚弄他一下。

  但是,現在,西蒙在文章裡緊隨著他的觀點繼續說,羅勃貝格已經汲盡了他從少數幾種惡行裡所能汲到的樂趣。有一次在監獄等待審判時,他跟一個老囚徒交上了朋友,他著迷般感興趣地聽著他講的故事。那個人是一個竊賊,特別精于偷寶石,他講了一些他的「勳績」的興奮往事。最先,記下獵物,然後耐心地注意,以便發現她的習慣,以及檢視房屋;你不僅要找出寶石所藏的地方,找出如何進入房子的方法,還要想出,必要時有什麼機會趕快脫逃;等到每件事情都辦妥當後,還要長時間等待機會來臨。常常,在你決定要獲致一件東西的時間和你最後終於可以去試一試的時間之間,要經過好幾個月。這就是貝格放棄計劃的道理;他有所需的膽識、敏捷以及鎮靜,但是他從不會有偷竊前那種對複雜事情所具有的耐心。

  西蒙把羅勃貝格比作一個射鷓鴣及野雞多年的獵人,因為在技術的運用裡已經找不到娛樂,所以渴望一種具有危險因素的運動,所以就轉向大獵物了。沒有人能說出他什麼時候開始沉迷於謀殺的念頭裡,但可以猜想到的是,這個念頭是漸漸地佔據他的腦海的。像一個藝術家受到靈魂需求表達的重壓一樣,他知道要一直到放下包袱,他才會找到平和,所以貝格感覺到借著殺人,他會滿足自己。殺了人後,已經充分地表現了他的個性,他就會安靜下來,然後安定下來,跟莉迪亞過一種無聊的體性生活,他的本能就會得著滿足。他知道那是一種怪異的罪過,他知道他是以頸子在從事冒險,但,引誘他的就是罪過的怪異性,而冒險使他認為,這種企圖很值得。

  查理放下文章。他覺得西蒙實在做得太過分了,他可以在不可控制的憤怒時刻裡,想像他自己犯了謀殺罪,但他無論如何費力去想像,也想不出做這樣事情的一個人——如西蒙所說的,不是為錢,而是為運動——因為他被一種破壞的力量所驅使去維護自己的本質。西蒙真的相信這個理論有些價值?或者,只是他認為這樣才會使文章發生效果?查理英俊的臉上雖然微皺著眉頭,但還是繼續看下去。

  可能,西蒙繼續在文章裡說,假如環境還沒提供貝格命中註定的犧牲品的話,他僅僅玩弄著這個念頭就能滿足了。他可能時常在跟他的酒友喝酒時,就考慮到殺他的可能性,而後又放棄這個念頭,因為困難太大,一定會被發覺,但是在機會把他跟特地柔丹連結在一起時,他一定感到這是他要找的人。他是一個外國人,交遊很廣,但沒有親近的朋友,自己一個人住在一條死巷裡。他是一個惡徒,跟運毒有關,假如有一天有人發覺他死了的話,警察可能會認為,他被謀殺是盜夥間吵架的結果。假如他們不知道他的個性習慣,他們一定在他死後確實四處去找出,並且很可能認為他是被某一個需要多於他準備給的錢的暴徒所殺。

  在一大堆可能殺他的暴徒、敲詐之徒、毒品販以及卑下之徒中,警方不知道到什麼地方去找兇手,而無論如何,他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外國人,他們會認為他離國了。他們會詢問,但假如沒有馬上得到結果,他們會把案子擱置下來。貝格曉得柔丹喜歡他,而他就像一個釣魚的人玩弄一條鱘魚一樣玩弄他。他約他,然後又去赴會。他許他一半的諾言而又不遵守。假如柔丹認為他被愚弄而脫走的話,他就運用他的魅力去勸導他,叫他要有耐心。柔丹認為追的是他,逃的是對方。貝格暗暗地笑著。他跟蹤他,就好像一個獵人每日跟蹤森林中一隻膽怯有疑心的野獸,等待著機會的來臨,曉得儘管那野獸有本能的戒心,終會落入他手中的。而因為貝格對柔丹沒敵意,不喜歡他也不討厭他,所以他能夠毫不受阻礙地專心於追逐的愉快。當最後,事情完成了,這小賭馬徒躺在那兒不動時,他既不害怕也不悔恨,只是感到一種強烈而致迷惘的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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