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毛姆 > 巴黎的異鄉人 | 上頁 下頁 |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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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把它戲劇化了。我是在告訴你我第一篇文章裡所說的。你知道,我必須盡可能編造一個好故事。」 「那麼,繼續講吧!」 「嗯,他派人請他一個屬下來,問他貝格被捕時,手上有否戴腕表,如有的話,把錶帶來。記住,這些都是以後在審判時發生的。警察拿到了貝格的表。表是用一種,我想是叫奧林的金做的仿金表,表面是圓形的。報紙對於柔丹的謀殺案報導得很詳細;譬如他們說,用力刺進身體的小刀,還沒找到,順便說起,以後也是沒找到;他們說,警察還沒發現什麼指痕。你會在柔丹放錢的皮夾或者在門把上期望找到一些指痕;而當然,他們從這一點推論兇手戴了手套。但是他們沒說到的是(因為警方不讓此事公開),他們拿著一支好用的刷子去搜查柔丹的房間時,他們發現了一個破表的碎片。這不會是柔丹的表的碎片,也不一定是兇手的,但無論如何,在兇手緊張與匆忙之中,是有可能因意外敲擊到一件家具,而使表玻璃破裂的。在這樣的時刻裡,他不可能去注意這件事。碎片並未全部找到,但已足夠顯示出,碎片所屬的表是小而橢圓形的。委員用紗紙小心地把碎片包起來,放在一個信封裡,他現在把碎片展放在他面前。它們很適合莉迪亞的表,這可能只是一個巧合;大家使用的手錶中跟這大小形狀完全相同的有好幾千個之多。莉迪亞的表有一片玻璃。但是委員細想了一下,他心中翻騰著很多種可能性。可能性似乎勉強得使他聳肩。當然,在貝格所說,沿著林蔭路散步的至少四十五分鐘時間內,他是有足夠的時間,從柔柔酒吧走到柔丹的公寓,那只要十分鐘的時間,然後謀殺他,洗淨手,把全身弄整潔,然後走回來;但是他為什麼要戴妻子的手錶呢?他自己有一個的。他自己的,當然,可能壞了。委員思慮地點著頭。」 查理吃吃地笑。 「真的?西蒙。」 「閉嘴。他指示便衣人員,到貝格所住的紐裡家以外半徑兩英里的每個表店去問,在最近兩星期裡有沒有表匠修理過一個仿金表或者放置過一個橢圓形面的小女士表的玻璃。一小時之內,有一個人回來說,住在離貝格的房屋不超過四分之一英里的一個表匠說,他修理過一個跟描繪相符的表,這表修好後客人就來拿去了,同時這位顧客又帶來另一個表,要加放一片玻璃。他當場就放好了,而她在半小時後才來拿走。他不記得顧客的樣子,但他想,她的聲音有俄國腔。他把那兩個表拿出來給表匠看,表匠認說就是他所修理的那兩個。委員微笑著,好像在馬賽的老港口飯店裡,有一大盤普羅文沙地方的魚湯擺在他面前似的。他知道他已經找著了他的人。」 「怎麼說呢?」查理問。 「簡單極了。貝格把表玻璃弄破了,就借了他給莉迪亞的那一個。她幾乎都不出去外面,所以她不需要表。你一定記得,那時她是一個安靜、謙恭,有一點害羞的女孩子,很少有朋友,而我應該說,有點沒力氣似的。審判時,有兩個人發誓說,他們曾注意到貝格戴那個表。柔柔是警方的密告人,他曉得貝格是警方注意的人物,並很懷疑他怎麼得著那表的。他偶然向貝格提起說他戴了一個新表,貝格就告訴他,那是他妻子的。莉迪亞在謀殺案發生後的早晨,去表匠那兒取回她丈夫的表,而很自然地,既然她去了,她就把自己的表換上一片新玻璃。她也沒想到要告訴貝格這回事,而貝格也不知道他把那表弄破了。」 「但是,你不是說,他是這樣被宣告有罪的吧!」 「不,但這已足夠證明委員的控告他謀殺是正確的了。正如同以後的演變一樣,他認為新證據不久就會到來的。在整個質問過程中,貝格顯示出驚人的靈巧和鎮靜。他承認每件能夠證明的事情,並且不再企圖否認他搶了那些女人的手提包,他承認,甚至被判罪後,他還繼續在需要時勒索車子;他說他做這種事時簡直太自在了,而這種冒險也適合他的胃口,但是他全然否定他跟謀殺案有關。他宣稱,那幾片表玻璃雖符合莉迪亞的表,卻不能證明什麼,而她怎麼拷問都發誓說,表玻璃是她自己弄破的。最後,連要判定這個案件的審問法官也困窘了,因為他們找不到貝格偷的錢的蹤跡,而實際上錢也沒被找著。另外一件奇怪的事是,在貝格那天晚上所穿的衣服上,找不到血跡。刀子也沒找到。事實證明貝格有一支刀子,在他走動的圈子裡,這是很平常的事。但是他發誓,他一個月前就丟掉了。我告訴你,偵探的工作是做得很好的。偷來的汽車沒有指印,偷來的皮包也沒有。當他把手提包裡的東西拿出來後,顯然的,他就把它丟到街上,有的被警方得著。所以很明顯的,他是戴著手套的。他們在他的所有物裡面,找到了一雙皮長手套,但他不可能在去看柔丹時戴著那手套,並且從屍體被發現的地方,看出柔丹被襲擊時正在換唱片,而很明顯的,貝格不是在柔丹讓他進房間時就謀殺他的。此外,手套太大了沒法放進口袋,假如他在酒吧就戴著的話,有人會注意到。當然,貝格的照片在所有的報紙上都刊了出來,而在困難之中,警察就找新聞界幫助他們。他們向所有人問,誰記得在某日曾賣過一雙可能是灰色的手套給一個穿灰色衣服的男人,有的話,就出來報案。報紙對這件事做得蠻像一回事;他們又把他的照片登上去,旁邊有行字:『你曾賣給他用以去殺特地柔丹的手套嗎?』 「你知道,有一件常使我驚奇的事是,人們惡魔似地渴望著要告發人。他們藉口說,這是公眾精神,我一點也不相信,我甚至不相信,這通常來講還是一種求名的欲望;我相信,這是由於人性的基底,是以傷害他人而得到快感的。你當然知道,在英國人,人家認為國庫和國王的代表官有一種美妙的偵察制度來偵察所得稅的偷漏、串騙等等,甚至還有離婚案件的偵察。告訴你,這都是騙人的。他們完全靠匿名信,有大量的人,一旦有機會把那些想卷物卷錢逃走的人,打落水狗的話,他們就是不能等待。」 「這是嚴酷的思想。」查理說,但是又高興地附加說,「我只能希望你是在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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