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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是的,」「好太陽」回答,「沒有人知道,連我的戰士們也不知道。『好太陽』是從我父親那兒知道的,我父親又是從他的父親那兒知道的。這個秘密只能父子相傳,而且被看得很神聖,就是最好的朋友也不告訴。酋長現在雖然提到它了,但卻不會把地點告訴任何人,更不要說帶人去看了。我會把任何膽敢偷偷跟蹤我們的人用槍打死的。」

  「連我們你也會殺死嗎?」

  「也會!我對你們非常信任,如果你們使我失望,那就該死。但我也知道,你們不會在我們回來之前離開營地的。」

  說到這兒,他就打住了,我們的話題也就變了。過了一陣子,塞姆·霍肯斯突然打斷了我們的閒聊。「好太陽」、溫內圖、「麗日」和我是背朝著灌木叢,塞姆、迪克和威爾坐在火的另一邊,因此是面對著灌木叢。我們聊著聊著,霍肯斯突然迸出一聲喊,抓過槍,上膛,向灌木叢裡開了一槍。這一槍在整個營地引起了極大的騷動,印第安人紛紛跳起跑了過來。我們也迅速站起身,問他為什麼開槍。

  「我看到了兩隻眼睛,就在『好太陽』身後的灌木裡往外看。」他解釋道。

  紅種人們立刻從火堆引著火把,沖進了灌木叢,可一無所獲。人們又平靜下來,重新坐下了。

  「塞姆·霍肯斯肯定看錯了,」「好太陽」說,「坐在火邊,火苗閃動,是很容易出這種錯覺的。」

  「真奇怪。我想我真的看見那兩隻眼睛了。」

  「可能是風掀動了兩片樹葉,我的白人兄弟看見了葉子比較亮的背面,就把它當成眼睛了。」

  「這倒也有可能。這麼說我把樹葉子打死了,嘿嘿嘿嘿!」

  他用他那種特有的方式悄沒聲兒地笑了,溫內圖沒有笑,他嚴肅地說:

  「不管怎麼說,塞姆犯了個錯誤,以後要避免!」

  「犯錯誤?我?怎麼會呢?」

  「不能開槍。」

  「不能?真是的!如果灌木叢裡藏著奸細,我就有權給他顆槍子兒,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誰知道奸細是不是有敵意呢?他發現了我們,摸過來想知道我們是什麼人。也許他還會出來問候我們。」

  「這倒是真的。」小個子承認道。

  「這一槍很危險,」溫內圖接著說,「要麼塞姆·霍肯斯搞錯了,看見的不是什麼眼睛,這一槍就是多餘的,會招來可能在附近出沒的敵人;要麼那兒真有個人,即使這樣開槍也是錯誤的,因為槍可能打不中。」

  「哦呵!老塞姆的槍一定會打中的。我倒想認識認識能證明我失過手的人!」

  「溫內圖也懂得打槍,但在這種情況下卻有可能打不中——那奸細看見你瞄準了。他發現自己暴露,就會迅速地避開槍口。槍沒打中,那人也就消失在黑夜中了。」

  「是啊,是啊,可你們處在我的位置上會怎麼做呢?」

  「要麼用膝射,要麼悄悄從這兒離開,繞到奸細的背後去。」

  膝射是最難的一種射擊方法,很多牛仔是好槍手,在這上頭卻不行。我過去根本都不知道有這麼一種方法,後來經溫內圖的指點,我前一段時間練了練。

  假設我坐在篝火邊,我的槍按規矩放在我的右邊伸手可及的地方。這時我看到了兩隻暗中盯著我的眼睛。我看不見奸細的臉,它隱在黑暗之中。如果那人不那麼謹慎,沒透過低垂的睫毛觀看,他的眼睛就能被發現。眼睛發出的光很弱,不要以為在夜間灌木叢濃密的葉子之間看到兩隻睜開的眼睛是容易的事,這是學不來的,敏銳的目光是天生的。

  如果我認定眼前的奸細是敵人,為了自救,就得殺了他,子彈要打在他兩眼之間。我得瞄準眼睛,這是唯一我看得見那人的部位。可我如果像通常那樣舉槍,即舉到腮邊,他就會知道我在瞄準他,轉眼之間就會溜掉。我的瞄準不能讓他察覺,用膝射的辦法就能做到這一點。我曲起腿,讓膝蓋抬起來,大腿形成的直線的延長線恰好穿過那人的雙眼之間。然後我就假裝漫不經心地、玩兒似的拿過槍,把槍膛放在大腿上,與其延長線恰好在一條線上,之後摳扳機。這非常之難,尤其是你只能用右手,因為要是用雙手,就很危險了。用一隻手拿槍,把槍在大腿上放穩,然後摳扳機,這只有少數人能做到。這麼一個姿勢,又不能拿眼睛看奸細,目標只是兩個幾乎看不見的點,瞄準十分困難,還有風的影響和不停顫動的茂密枝葉!

  溫內圖說的膝射指的就是這個,也稱為坐射。不說別的,單是我那杆獵熊槍的重量——一隻手簡直拿不動它——使我很難運用這種方法射擊。但由於堅持練習,我能夠成功地打中很難發現的靶子。

  搜查的毫無結果使其他人都滿意、放心了,可溫內圖還是過了一陣又起身離開,一個人再次去查看了,回來時時間已過去了一個小時

  「沒有人,」他說,「看來塞姆·霍肯斯是搞錯了。」

  但他還是把兩個崗哨改成了四個,指示他們要盡可能地警惕,要經常到營地周圍巡視。然後我們就躺下睡了。

  我睡得很不踏實,醒了好幾次,其間還做了幾個令人不快的短夢,夢裡的主要人物是桑特和他的三個夥伴。這當然很好解釋,是我們日間與他相遇的結果;可早晨起來後,他這個人在我看來卻具有了某種含義,是什麼含義,我想說,卻說不出來。

  早飯是肉和粥,飯後,「好太陽」和他的一雙兒女就出發了。走前,我請求他們至少允許我送他們一段。我對他們說,我絕對無意打探通往藏金地點的路,但我丟不開關于桑特的念頭。我對自己感到很驚奇,因為從早上起,我毫無確切的根據,卻認定他和他的人還會回來的。這大概是那些夢給我的影響。

  「你不必為我們擔心,」溫內圖回答。「為了讓你放心,溫內圖會去探查一下。我們知道你不看重金子,可哪怕跟我們只走上一小段路,你就會以為知道地方在哪兒了,然後肯定就會狂熱地要去找那死亡之砂;白人一旦染上這種狂熱就不能擺脫,直到肉體和靈魂都被毀滅。因此我們請你不要跟我們去——這不是出於不信任,而是出於愛。」

  我只好作罷。他又去巡查了一遍,沒發現任何可疑的蹤跡,然後他們就走了。我從他們沒騎馬這一點判斷,他們要去的地方不可能很遠。

  我躺到草地上,點燃煙斗,和塞姆、迪克、威爾聊天,為了擺脫我沒來由的擔心。可我仍很不安。不一會兒我又站起來,背上槍走開了。也許我能發現一隻野獸,可以轉移一下注意力。

  「好太陽」他們是往營地南面走的,於是我選擇了北面,這樣就不會讓人覺得我走了禁止走的那條路。

  大約一刻鐘後,我吃驚地發現了三個人的腳印。他們穿的是鹿皮鞋,我能辨認出那是一雙大腳、一雙中等的腳和一雙很小的腳。腳印是新的,肯定是「好太陽」、溫內圖和「麗日」來過這兒。他們本來是向南走的,是為了迷惑我們,讓我們以為金子在南面。其實他們還是要向北走。

  我還繼續往前走嗎?不。很可能他們返回時會看到我的腳印,不能讓他們認為我偷偷地跟蹤他們來著;但我也不想回營地去,於是就向東邊走去。

  沒過多一會兒,我停下了,我又發現了第二批腳印。經仔細觀察,我發現那是四個穿靴子、佩戴馬刺的男子的腳印。我立刻想到了桑特和他的三個同路人。腳印正通往兩個酋長所去的方向,像從附近一處灌木叢中出來的,灌木叢中還高高立著幾棵尚未落葉的橡樹。我得先到那兒去。

  沒錯兒,腳印就是從灌木叢裡出來的,我進去後,發現那兒拴著桑特他們騎的那四匹馬。從地面可以看出他們在這兒過的夜。這麼說他們還是回來了!為什麼呢?肯定是為我們。他們肯定有溫內圖給我分析過的那個念頭。塞姆·霍肯斯昨天晚上沒有看錯,他確實看到了兩隻眼睛,可由於處理不當,沒等開槍,就讓奸細給溜了。我們還是被人監視了。桑特監視我們,是為了等待他選中的人單獨出現的機會。可這個地方離我們的營地那麼遠,他怎麼能從這兒窺視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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