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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槍托在我頭頂上懸了片刻,隨後垂了下來。塞姆把槍扔進草叢裡,絕望地雙手一拍,呻吟道:

  「這個人喝多了,瘋了,完完全全瘋了!他說想寫書,做他讀者的老師的時候我就知道他瘋了,看來還真是。只有一個瘋子才會在我的利迪懸到他頭頂上的時候,還安安靜靜地坐著。現在該拿這個人怎麼辦呢?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麼治好他!」

  「不需要治療,親愛的塞姆。」我回答,「我的頭腦很清醒。」

  「真的嗎?那您為什麼不按我說的做?為什麼不肯發誓,寧願被我打死?」

  「胡說!塞姆·霍肯斯不會打死我,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來您清楚這個!這倒是真的!我寧肯打死自己,也不會碰彎您的一根毫毛兒。「

  「我也不發誓,我說出的話就跟起了誓一樣。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麼允諾,用利迪也不行。寫書的事也不像您想像的那麼愚蠢。您只是不瞭解這個,以後有時間我會給您講。」

  「謝謝了!」他拒絕道,又坐下來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誰來給我解釋一件解釋不清的事,讀者的老師!靠寫書掙錢!可笑!」

  「想想榮譽吧,塞姆!」

  「什麼榮譽?」他迅速把臉轉向我問道。

  「書被很多人讀的榮譽啊,這樣會讓人成名的。」

  這一下,他高高舉起拿著熊腿的右手,氣衝衝地對我訓斥開了:

  「先生,趕快住嘴,否則我就把這塊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頭上去!就該往那兒砸,因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樣蠢,也許還要蠢得多。靠寫書出名!您以為出名是什麼意思!我告訴您怎麼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兒,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來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鈞和熊嘴裡的裂齒弄下來做一串項鍊掛在脖子上。每個走運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這樣做,這樣不管他去哪兒,人們都會說:『看那個人啊,他和灰熊較量過!』每個人都會十分樂意地、充滿尊敬地給他讓地兒,他的名字會傳遍每一頂帳篷,每一個地方。這樣他就出名了,懂嗎?您把您那些書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掛一串兒書試試看!人家會說什麼,嗯?會說您是個瘋瘋顛顛的傢伙!您竟想靠寫書贏得這麼一種名聲。」

  「可是塞姆,您幹嘛發這麼大的脾氣呀?我做些什麼,您完全可以無所謂嘛!」

  「是嗎?無所謂?見鬼,這也算是人嗎,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我喜歡他就像喜歡一個兒子,總是偏向他,還能對他幹什麼無所謂!這太過份了!這傢伙有野牛那麼大的力氣,有野馬那樣發達的肌肉,有鹿一樣的筋腱,有鷹一樣的眼睛,耗子一樣的耳朵,從腦門看來,腦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槍來像個老手兒,騎起馬來就像草原上的幽靈,以前從沒見過野牛、灰熊,就敢沖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這麼一個天生就該當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來往了二十多年的獵人還能幹的傢伙,卻要回家去寫書!這不是發瘋了嗎?這讓一個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為惱火,難道有什麼奇怪的嗎!」

  他用質疑甚至是挑戰的目光看著我,毫無疑問,他期待著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經使他上了圈套。我從容地拽過馬鞍,枕在頭底下,攤開身體,閉上了眼睛。

  「怎麼?這是什麼態度?」他問,手裡還舉著熊腿,「難道我都不配得到一個回答嗎?」

  「噢,當然配!」我說:「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個好覺!」

  「您要睡覺?」

  「是的,是您剛才建議我這麼做的。」

  「那是那會兒,可現在我們還沒說完呢,先生,我還有話跟您說。」

  「可我沒有要跟您說的了,因為我已經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麼?」

  「就是我天生該當牛仔,還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來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幹。」

  這下他舉著熊腿的手垂了下來,尷尬地咳嗽了幾聲,驚得結巴了:

  「見鬼!這個小傢伙,這個『青角』,他把我給……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說了一遍,翻了個身。

  他又沖我發火了:

  「好啊,睡吧,您這個無賴!這總比您醒著好,因為只要您睜著眼,老實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牽著鼻子走了。我們之間算完了!我已經把您看透了,您是個騙子,人人對您都得提防著點兒!」

  這是他在盛怒之下說出來的。在說了這番話,用了這樣的語氣之後,按說我該以為我們之間確實是完了,但是才過了半分鐘,我就聽見他換了柔和、友好的聲調接著說:

  「晚安,先生,快睡吧!這樣我叫醒您的時候,您就又渾身是勁兒了!」

  這個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個可愛、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經醒了,其他人還沉沉睡著,拉特勒也是。我們吃了塊肉,喝了些水,喂了我們的馬,塞姆又向兩個夥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種情況的處理原則之後,我們就出發了。我們踏上隨時可能出現險情的征途時,太陽還沒有升起來。我的第一次偵察行動!我很想知道會有怎樣的結局。後來我又幹過多少次這樣的偵察啊!我們朝著兩個阿帕奇人的方向,順著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後,沿著森林的邊緣轉彎,草叢中還可以看到他們的足跡,就連我這個『青角』也能發現。足跡向北延伸,而我們卻該在我們的南邊尋找阿帕奇人。我們在山谷拐了個彎兒,看到漸漸向高處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場大規模蟲害的結果。足跡是向那裡去的。空地在高處又伸展了很長一段。最後我們到達了一塊草原,隨著地勢漸高,它就像個被用力壓扁了的綠色屋頂,伸向南方。這兒的足跡也很容易跟蹤。我們發現,阿帕奇人曾繞著我們走,最後當我們抵達的那個「屋頂」的「屋脊」時,發現我們面前是一大片寬闊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猶如沒有盡頭的一般,雖然阿帕奇人已經走了大半天,我們卻看到他們的足跡像一條直線從這平地上穿過,至今不曾說過一個字的塞姆,搖著頭嘟囔著:

  「我不喜歡這些腳印,一點也不喜歡。」

  「我倒越來越喜歡它們了。」我聲明。

  「因為您是個『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還想爭論這個。這年輕人,還以為我要誇獎他,竟拿他跟一個老獵人作比較呢!誰會相信這個呢!只要聽聽您現在說的話,立即就會知道您幾斤幾兩了。您喜歡這些腳印嗎?我想也是,因為它們這麼清楚地擺在您面前,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來。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獵人了,我可覺得這些腳印很蹊蹺。」

  「我不覺得。」

  「住嘴,尊貴的先生!我帶您來,不是為了讓您用那些幼稚的看法來搶我的話頭兒的。要是兩個印第安人留下這麼顯眼的腳印,那總是很可疑的,尤其又是在他們抱著敵意離開我們那兒的情況下。他們極有可能是要把我們引入陷阱,因為他們知道得很清楚,我們是會跟蹤他們的。

  「這會是個什麼樣的陷阱呢?」

  「這個,現在還沒法兒知道。」

  「那它會在哪兒呢?」

  「在那邊,南邊,他們讓我們輕而易舉地跟到那兒去。他們要不是有意這麼做的話。一定會花費力氣把腳印抹去的。」

  「哼!」我哼了一聲。

  「什麼?」那小個子問。

  「沒什麼。」

  「哦呵!聽起來像是您有什麼要說的。」

  「我可不敢!」

  「為什麼?」

  「我很有理由閉住我的嘴,要不您又會認為我要搶您的話頭兒了,可我敢說,我其實既沒這個本事,也沒這個興趣。」

  「別說這種話!朋友之間的話可不能這麼計較。您不是想學點東西嗎,您不說,怎麼學呢?好了,您剛才哼那一聲兒是什麼意思?」

  「我跟您看法不同,我認為沒有陷阱。」

  「是嗎?為什麼?」

  「那兩個阿帕奇人想到他們的人那兒去,好儘快回來對付我們;天氣很熱,他們還帶著一具屍體。這是兩個迫使他們儘快趕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屍體在路上就會腐爛,而他們也會來得太晚,抓不到我們,所以他們沒有時間抹去他們的腳印。照我看,這就是我們能清楚地辨認他們的蹤跡的唯一原因。」

  「哼!」這回塞姆哼了一聲。

  「而且就算我說得不對,」我繼續說道,「只要我們還在這一大片平原上,我們就可以放心地追他們,用不著擔心什麼,因為我們在這兒能夠老遠就發現任何敵人,完全來得及撤退。」

  「哼!」他又哼了一聲,斜著看了我一眼。「說到屍體,您認為他們兩個會在這麼熱的天氣裡帶著它走嗎?」

  「是的。」

  「不會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會。死者在他們那兒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習俗,他們將以極隆重的儀式安葬他。如果能夠同時處死兇手,葬禮就算頂頂隆重了。因此他們會攜帶著屍體,並且急著回來把拉特勒和我們抓到手。以我對他們的瞭解,他們一定會這樣做的。」

  「哦?以您對他們的瞭解?啊,這麼說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說!誰這麼說了?」

  「要不您怎麼會瞭解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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