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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2.克雷基·佩特拉

  我們上路了,雖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時之後就到了營地,它離我有生以來頭一次打死兩隻野牛的那個山谷並不遠。我們走著回來,而且沒有了塞姆的那匹馬,這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有人問是怎麼回事。

  「我們打野牛來著,我的馬被一頭公牛撕成兩半兒了。」塞姆報告說。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裡都說著這個詞。「哪兒?在哪兒?」

  「從這兒走將近半個小時。我們帶回了裡脊肉,你們可以去運其餘的部分。」

  「我們去,我們去!」拉特勒喊著,就好像他和我之間什麼也不曾發生過似的。「那地方在哪兒?」

  「順著我們走過的路回去,你們就能找到那個地方!你們的眼睛足夠使的,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們打死了多少?」

  「一頭母牛。」

  「才一隻母牛?其它的哪兒去了?」

  「跑了。你們可以去找,我可不關心它們想上哪兒去,也沒問過它們,嘿嘿嘿嘿!」

  「一頭母牛!兩個獵人,二十頭野牛,可才打死一頭!」有一個輕蔑地說道。

  「你們要是有本事,可以幹得更好啊,先生們!你們沒準兒能把二十頭都打死,也許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們要是去了,還能找到兩頭二十歲的老公牛,是這位年輕的紳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聲。「打二十歲的公牛!得是一個什麼樣的『青角』才能幹出這等蠢事兒啊!」

  「儘管笑話他吧,先生們!回頭你們看看那兩頭公牛,告訴你們,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麼會呢?」

  他們迫切地想知道我們歷險的經過,但塞姆把他們頂了回去。

  「我現在沒興趣說這個。如果你們覺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聰明的話,就讓他自己給你們講吧。」

  他說得對,太陽已經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說我還沒準備好講述這次經歷,所以他們就上了馬,全部走掉了。我是說「全部」,因為他們沒人願意留下來,他們互不信任。在關係融洽的正直獵人中,無論誰打到了獵物,都是屬￿大家的。這個常理在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後來他們去了那個山谷,我還聽說,他們像野獸一般一轟而上,持刀擁向那母牛,罵咒之中,每個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氣要割走盡可能大、盡可能好的一塊肉。

  他們不在的時候,我們把那塊裡脊肉從馬上卸下來,把馬牽到一邊,給它解開籠頭,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著這些事,那邊塞姆在給斯通和帕克講述我們冒險的經過。

  他們站的地方和我之間隔著帳篷,因此我走近他們的時候,他們沒有看見。快走到帳篷跟前的時候,我聽見了塞姆的聲音:

  「你們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說的那樣:這傢伙正是挑中了那頭最大最壯的公牛,就像有經驗的老獵人一樣開槍打死了它!我當然裝著說他魯莽,還罵了他一頓,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樣。」

  「我也是,」斯通贊成道,另兩個獵手中他年紀較長,也較謹慎。「他會成為一個能幹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聽見帕克這樣說。

  「是的,」霍肯斯斷言道:「你們知道吧,先生們,他就是為此而生的——的確是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氣!昨天他不是一個人就把我們的牛車拉走了嗎?他對準哪兒打一拳,哪兒就會好幾年不長草。可你們能答應我一件事嗎?」

  「什麼事?」帕克問。

  「別讓他知道我們對他的評價!」

  「為什麼不讓?」

  「那樣會沖昏他的頭腦。」

  「我看不會!」

  「會的!他是個謙虛的傢伙,一點兒也不狂,但這可能會變的。誇獎永遠是個錯誤,可能會毀了最好的坯子。你們儘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確實是個『青角』,僅僅具備了做一個牛仔的基本素質,也還沒有受過訓練,該練該經歷的東西還多著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謝過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沒有嗎?他會怎麼看你呢?」

  「他對我怎麼看,我無所謂,完全無所謂,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他當然會認為我是個知恩不報的傢伙,不過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會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當然了,我本來是很想擁抱親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親吻!讓你擁抱一下兒或許還能忍受,可是親吻,不!」

  「哦!不行吧?為什麼?」那小個子問。

  「為什麼?難道你從沒拿面鏡子或者到清水邊上照過您的尊容嗎,老塞姆?就你這張臉,這鬍子,還有這個鼻子!天呐,誰要是發神經,想把嘴唇湊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麼是中暑了,要麼就是明白勁兒都被凍住了。」

  「原來如此!啊!哼!你這話聽起來真夠朋友!」塞姆發出了怨言,「我原來是這麼個醜傢伙!你呢?你以為你自己什麼樣?是一個美男子吧?別做夢了!我敢說,要是我們兩個參加比美大賽,我會得頭獎!你可什麼也撈不著,嘿嘿嘿嘿!不過不說這個了。我們本來在說我們的『青角』——我沒有謝他,也不會謝他。可回頭那塊裡脊烤好之後,他該得到最好最嫩的那塊,我親自給他切,他配。你們知道我明天要幹什麼嗎?」

  「什麼?」斯通問。

  「讓他大大地樂一下,應該允許他去抓一匹野馬。」

  「你想去招惹野馬嗎?」

  「對,我總得再弄一匹馬騎。親愛的迪克,把你的馬借給我去打獵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野馬也該來了。我想我們只要到前天我們搞測量的那個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馬到了這個緯度,那兒就肯定有。」

  我不再偷聽,而是後退了一段路,穿過一片灌木叢,從另外一面走近三個獵人——不能讓他們知道我聽了不該知道的東西。

  一堆火生起來了,兩邊地上各插一根叉狀的樹枝,用來支烤肉叉。三個人把整塊裡脊肉穿在上面,隨後,塞姆·霍肯斯開始很藝術地緩緩轉動肉叉;此時他那喜滋滋的臉,讓我暗地裡好開心。

  其他那些人帶回肉也學著我們的樣子生起他們自己的一堆火。自然,他們那邊不像我們這邊大家心平氣和的;由於每個人都想給自己烤肉,地方就不夠了,結果他們的肉被糟蹋得半生不熟的。

  我真的得到了最好的一塊肉,大概有三磅重,讓我全部吃光了。其實我並不是個大肚漢,我在同樣情況下總是比別人吃得少。一個沒經歷過或不瞭解情況的人,簡直沒法想像,一個牛仔能吃、而且必須得吃多少肉才能撐得住。

  眾所周知,人需要攝入一定量的蛋白質和澱粉,如果是生活在人類早已開發居住的地區,這根本不會成為問題。但牛仔數月不涉足有人居住的地區,只能靠澱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他必須吃很多,以向身體供應必要的澱粉。他必須吃進大量的蛋白質,使身體得以承受持續的勞頓。我曾眼看著一個老獵人一下子吃掉八磅肉,當我問他飽了沒有的時候,他微微一笑:

  「就算飽了吧,因為我已經沒的可吃了。如果您想把您那份兒也給我的話,用不了多一會兒它就會鑽進我的肚子。」

  那些「牛仔」們邊吃邊談論著我們這次豬牛。對我幹下的「蠢事」,另眼看待了。

  第二天早上,我假裝要去工作。這時塞姆走過來對我說:

  「別去拿您的傢伙,先生!有更開心的事可幹。」

  「您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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