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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一般人問候時說一句Marhaba就可以了,意思是「歡迎」。船長使用了全套的語句,說明他對這個埃及最偉大的竊賊是如何的尊敬了。我必須看一看這個流氓賣藝人,便把頭伸出了一些。他把燈籠放在了旁邊的草包上,燈光正好照在他的臉上和身上。他的年齡和主持相似,臉色也雷同,都有黑色人種的特點,個子不太高,但肩膀比主持寬。這個人的強壯程度和巴臘克不相上下,但肯定要比他的主人更靈活。他身上穿著一件深色的長袍,腰間系著一根繩子,上面插著一把匕首。奴巴爾腳上穿著一雙草鞋,整個是一個窮人的裝束,但他的耳朵上吊著一對沉重的金耳環,粗黑的手指上至少帶著十枚閃閃發光的、貴重的、帶有晶亮寶石的戒指。他的聲音充滿驕傲和自信,他說:「有人告訴你們我要來嗎?」

  「是的,先生,我們在等候你。」船長回答。

  「那個狗崽子是下船了還是在船上?」

  「他躺在座艙裡。」

  「點著燈嗎?」

  「是的,但他睡覺前已經熄滅。兩個黑孩子在他身旁。」

  「熄滅或者點燃對我都是無所謂的。即使他躲到最黑暗的墳墓裡,或是點上一千盞燈,我要做的事都是會成功的。我沒有興趣等待太久,我要立即工作。我對地形不熟悉,你們必須向我描寫一下艙內的情況,包括裡面每一樣東西的位置。」

  由於第三號鬼魂來過我的臥艙,所以由他來描述裡面的情況。我覺得現在應該離開此地了。竊賊很著急,而我也很希望儘快結束這種緊張狀態。我又輕輕向座艙方向爬去。

  但爬過這段路,現在已不再那麼容易了,因為點著燈籠。多虧船長和賣藝人站的位置,使他們的影子並在了一起,在甲板上出現了一塊黑影。我有幸爬到陰影處。為了時刻看到他們四人的動向,我只好倒著爬,最後終於到了門簾邊,鑽進了臥艙。

  我作了最後一瞥,看到賣藝人熄滅了燈籠。如果剛才他就如此小心,我就看不清他的面孔了。

  我又把燈火點燃,是用我的硫磺火柴點燃的,我手頭還存有很多火柴,因為這在南方又貴又很難買到。我不願意在黑暗中,而願意在光亮下被竊,這樣我的危險會小些。

  然後我從錢包裡拿出三個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把它們藏了起來。又把錢包放回口袋裡。剛才那個服務員看到了我錢包放的位置,他必然會告訴賣藝人的。

  我為什麼要讓這個小人行動呢?只是為了取得證明嗎?坦率地說,我所以這樣做,多少有點想向那個人證明,在我這個「基督狗」的腦袋裡還是有點腦子的,同時既不瞎也不聾。我這樣做並不是沒有危險的。不排除那個竊賊突然用刀子刺我的可能;但我相信我的眼睛和我的靈敏反應。

  孩子們剛剛吃過飯。他們躺在一起,但還沒有睡覺。我告訴他們說,有一個人要進來,會悄悄地翻我的衣服口袋,我請他們不要害怕,要裝作睡覺的樣子。他們向我做了保證,我相信他們不會失言的。然後我把他們安排到背對入口的地方。

  我躺在右邊,讓燈光照在我的臉上。本來我想把燈熄滅,但又想讓那個竊賊確信我是在睡覺。我把上衣鈕扣打開,由於我身體的左側在上面,所以他會很容易地摸到我的內兜。讓他行動越容易些,我的危險也就越小。為了以防萬一,我把兩支手槍中的一支擱到了脖子下面,使我壓在頭下的右手隨時可以抽出使用。一切都準備好了,我只希望不要等得太久。

  我的希望實現了。我閉上眼睛,但通過睫毛可以看到草門簾。它抖動了起來,最下面的一個角,被掀起了一寸,然後兩寸、三寸、四寸直到六寸高。賣藝人向裡窺視著。過了一會兒,他輕輕咳嗽了一聲。我繼續像一個熟睡的人那樣均勻地呼吸。他又放大了聲音咳嗽了一下,聲音不太大,但每一個覺輕的人都能聽見而被驚醒。我仍然不動,他還是有點兒怕我。主要是因為孩子,如果他們中的一個在這關鍵時刻忘記我的話,那我就不得不為了我,為了孩子,至少為了他們的自由而行動了。我開始覺得,我把這件事看得過於簡單了。

  後來我才知道,孩子們雖然聽到了咳嗽聲,但卻以為是我發出的聲音。他們無法看到賣藝人,而他的動作又無聲無息,所以他們也聽不到,事後我得知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人曾經來過這裡。

  這時,奴巴爾已確信我在熟睡。於是他爬了進來,先是頭,然後是肩膀、身體,最後是兩條腿從門簾下鑽了進來。他右手握著一把匕首,他的眼睛時刻沒有離開我的臉,仿佛是一頭野獸向它的獵物撲來前的那一對眼睛。當他整個身體來到臥墊旁邊時,他站起身來,又輕咳了一聲。我沒有動。竊賊更有把握了。可以看出,他是十分小心謹慎的,他已把衣服脫光,黑黑的身體塗抹了油。即使最強大和最靈巧的人的雙手,也無法抓住他,只能讓他光滑的身子滑脫。

  奴巴爾現在向我接近,把刀尖對準我的胸膛,同時把左手伸向放錢包的地方。他觸到了錢包,於是掀開外衣,把他所需要的東西抽出來,不是很快,而是很慢,慢得我感到似乎用了一刻鐘。他終於拿到了錢包,便把尖刀從我胸前拿開,用雙手摸了摸錢包。裡面還有不少紙張,他的面部出現了滿足的神情。

  竊賊又張望了一下房間,好像要看看是否還有其它東西可以一併偷走。最後發現,偷其它東西都會發出響聲,只好滿足于現有的收穫了。他離開時和來時一樣緩慢而小心,爬到外面後,又再次掀開門簾一角,然後回頭確認一下我是否真的睡熟了。

  我等了一分鐘,然後吹熄燈火,左手拿起手槍,打開了扳機。我把門簾掀開一角,看到有三個人站在煙草麻包旁,那是船長、第三號鬼魂和賣藝人。賣藝人又穿上了他的長袍,背朝著我,所以我看不到他的面孔,但看來他已經檢查過我的錢包了,因為他正拿著它在那兩個人面前搖晃著。從他這個惱火的動作上可以看出,他可能正在告訴那兩個人,說要找的文件並不在裡面。

  第四個人到哪裡去了了那個舵手?我錯誤地認為,這可能對我無關緊要,因為我只是想找賣藝人。當我把門簾全部掀開、走向甲板、向那三個人接近時,在我身邊突然響起了一聲大喊:「先生!先生!」

  呼喊的人正是舵手。他正從上面的舵輪處,經過我臥艙旁邊狹窄的階梯走下來,他看見了我。

  這時我有機會看到這個竊賊的可貴的機警沉著了。剛才的喊聲是在向他通報我已來到甲板。我肯定他已被驚醒,並發現了一切。奴巴爾現在有兩條路可走,或者把我殺死,然後再去找文件,或者是逃跑。看來,他還是覺得放棄使用武力為好。他肯定已從主持那裡聽到過我的事情,知道向我進攻是很危險的,所以他只有逃跑才是上策,但他卻避免把面部暴露出來,使我今後也無法辨認他。這可能就是他在這一刻腦子裡所想的事情。任何其他的人,聽到喊聲以後,都必然回過頭來看一眼,船長和服務員都吃驚地把頭轉了過來。然而賣藝人沒有回頭,我只聽到他急促而壓低的聲音在問:「真是那個狗崽子嗎?」

  「千真萬確。「船長說。

  「那這次算白來了!」

  奴巴爾把我的錢包扔在地上,裡面的紙片散了一地。他猛地向跳板奔去,消失在黑暗之中。

  由於竊賊把錢包給我留了下來,所以我覺得他逃跑對我很好。否則我該怎麼對付他呢?把他交給此地的警察?那會產生多少麻煩事!或者教訓他一頓再把他放走?現在他自己走了,省得我再費力氣去向他講我對他行為的意見了。我問那個舵手:「你為什麼大喊大叫?難道想讓全開羅都知道我在這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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