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盧梭 > 新愛洛伊絲 | 上頁 下頁 |
一八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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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後面有一條林蔭小道,在小道上設有一個遊樂場。夏天,以及禮拜天講道以後,僕人和家禽飼養場的人就聚集在那裡,分幾堆玩牌,但賭的不是錢(賭錢是不許可的),也不是酒(酒是主人提供的),而是主人慷慨捐贈的獎品,通常是一樣小家具或一塊實用的服飾。賭的次數,視獎品的價值而定,如果是一件相當值錢的獎品,例如銀耳環、領飾、絲襪、細呢禮帽或其他類似的東西,一般就要經過幾場爭奪,才能爭到手。玩的方式不是一種,而是有好幾種,一則是不讓玩得最好的人一個人把所有的獎品都奪走了,再則是讓大家都熟悉各種各樣的玩法,大家都可玩得挺好、挺棒。有時候是看誰先跑到設在小道那端的終點,有時候是看誰擲石頭擲得最遠,有時候是看誰負重的時間最長,有時候是打靶中獎。玩的時候,在大多數情況下還要舉行小小的儀式,以便延長玩的時間,並使大家感到高興。男主人和女主人經常到場觀看,有時候還帶著他們的孩子一起去。甚至外面的人也會被好玩的場面吸引,也來觀看;有些人還想參加,但是,除非得到主人的允許和玩的人的同意,是不讓參加的。玩的人覺得,如果輕易就答應外面的人參加的話,那對他們是很不利的。這種玩法,逐漸逐漸地就變成了一種表演;演員在觀眾的目光鼓舞下,他們是甯要觀眾鼓掌,而不在乎是不是得獎。他們變得比從前勇敢和靈巧,彼此都比從前更互相尊重了。他們已認識到,他們的價值在於他們的自身,而不在於他們手中的財富,因此,儘管他們是僕人,他們全都把榮譽看得比金錢還重要。 如果給你詳細敘述這個辦法帶來的好處,那是很花時間的;這個辦法表面上好像很簡單,思想平庸的人還看不起,但實際上這是一個花費少而收效大的好辦法。德·沃爾瑪先生對我說,這些小小的按時舉行的娛樂活動,是他的妻子首先想出來的,每年的花費也只不過五十埃居。「在我的家務和事業上,」他說,「雖然花了這筆錢,但由於那些把主人的歡樂看作是自己的歡樂的忠心耿耿的僕人工作十分勤奮和仔細;由於他們把我的家看作是他們自己的家,因而對我的家極其關心;由於他們在勞動中可以發揮他們在遊戲中獲得的精力;由於可以經常保持他們的身體健康,保證他們在這樣的年齡不會產生通常見到的生活沒有節制的行為,不會患因生活沒有節制而常患的疾病;由於防止了他們因生活越軌而必然產生的欺詐行為,從而使他們永遠作誠實的人;最後,由於在我們家裡花很少的娛樂費用,我們就可獲得這麼多的樂趣,我得回來的好處,將幾倍於我花的錢,這,你相信嗎?在我們的僕人當中,如果有人,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不適應我們的辦法,想找各種藉口到他覺得是好玩的地方去,我們一律允許,不過,我們將把這種喜歡放蕩的傾向看作是一種值得懷疑的跡象;有這種跡象的人,我們將毫不遲疑地把他辭掉。因此,這種娛樂辦法既可以為我們保留好人,也可以用來幫助我們挑選僕人。」紳士,我承認,我在這裡還沒有見到過哪一個主人是像他們這樣能同時把他們雇用的人既培養成為他們生活服務的好僕人,又培養成為他們耕地的好農夫;既培養成保衛祖國的好士兵,又培養成將來在命運召喚的時候躍身於各階層的人。 到了冬天,娛樂的種類變了,勞動的內容也變了。禮拜天,家中所有的人,甚至住在附近的鄰居,不論男人或女人,在勞動之後都來到一個大廳;大廳裡有爐火,有酒、水果和點心,供大家吃;還有一個人拉小提琴,讓大家跳舞。德·沃爾瑪夫人每次都要到大廳去,至少要在大廳裡呆一會兒,使廳裡的秩序井然,大家玩得很有節制。她自己跳舞的次數也不少,雖然是和她自己家裡的人跳。這種做法,我起初覺得它和耶穌教徒的嚴峻作風不大符合。我把我的看法告訴了朱莉;她對我的回答,大意如下: 「純道德的清規戒律是如此之多,如果再給它增加一些不同的規矩,就很可能使主要的東西受到損害。有人說,大部分僧侶就是這樣的;他們在千百條沒有用處的清規的束縛下,竟連什麼叫榮譽和美德都搞不清楚。這個缺點,在我們這裡雖不太嚴重,但也不是完全不受它的影響。就拿我們教會裡的那些人來說,正如我們宗教信仰的聖潔性高於其他的宗教一樣,他們的智慧也超過所有其他的教士,然而,他們也有一些看來是根據偏見而不是根據理性制定的信條;他們對跳舞和聚會的譴責,就是其中之一:好像跳舞比唱歌的壞處多似的,好像這兩種娛樂活動並非同樣來自大自然的啟發似的,好像大家聚在一起高高興興地進行天真無邪的誠實的娛樂活動是一種罪惡似的。就我來說,我的看法與他們相反。我認為,儘管男人和女人聚在一起,只要他們的娛樂活動是公開進行的,那就是無罪的;反之,即使是最高尚的事情,只要是私下進行,那就是值得懷疑的①。男人和女人是彼此互為對方而生的;大自然的目的,是要他們通過婚姻而結合在一起。凡是虛偽的宗教信仰,都是和天性相矛盾的。只有我們的宗教信仰是符合天性的發展,並能糾正天性的謬誤,給我們以適合於人的神的教誨。因此,在婚姻問題上,它不在世俗的障礙之外,再增加另外的規矩,因為那些規矩,在《福音書》上沒有講過,而且是與基督教的精神相違背的。讓那些已達結婚年齡的年輕人有互相表達愛慕之情的機會,在集會上大大方方地互相認識;在眾人的眼睛的不斷注視下,他們是一定會自尊自重的。讓他們通過一種愉快的、健康的並適合於青年人活潑的天性的活動,兩情款沿地相會,在眾目睽睽之下,無任何非禮的行為,請問,這在哪一點上違犯了上帝的旨意?你是否能想出一個比這樣做法更誠實的辦法,至少做到在外貌上不欺騙別人,並且向那些想認識我們的人展現自己的優點和缺點,讓他們下決心愛我們?彼此既然相愛,難道不理所當然地應互相使對方高興嗎?兩個想結合在一起的貞潔的基督徒,在心中萌發上帝要求他們產生的互愛,這難道不好嗎? -------- ①從我的《就戲劇問題致達朗貝先生的信》中,我抄錄了後面這一段和其他幾段話,但由於該書的出版工作當時尚處於準備階段,所以我認為,應當等到它出版以後,才引用我從其中抄錄的段落。——作者注 「在有些地方,只知道對人們沒完沒了地採取約束的辦法,把天真無邪的娛樂當作罪惡,加以懲罰;男青年和女青年不敢在公眾面前會面;牧師的做法過於呆板,只知道以上帝的名義宣講把人管得死氣沉沉的清規戒律,在這些地方,情況如何呢?人們想辦法躲避那些受到大自然和理性譴責的硬性約束。不讓活潑的年輕人享受他們可以享受的快樂,他們便去做那些有害身心的事情。不讓他們公開會面,他們就巧妙安排,私下會面。因為怕犯罪而偷偷摸摸地幽會,結果反而真的犯了罪。天真無邪的娛樂都是在光天化日下進行的,而罪惡的事情往往是在黑暗中產生。貞潔和神秘是不可能長期並存的。」說到這裡,她好像是為了向我表示她的仔侮,為了把她心中的純潔傳達給我的心,便握著我的手說:「親愛的朋友,准能比我們更好地瞭解這句格言的重要性呢?我們兩個熱愛美德的人,如果能早日發現在私下幽會中遇到的危險,我們在這些年可少受多少痛苦和折磨,可少做多少令人痛心的事,可少流多少眼淚啊。」 接著,德·沃爾瑪夫人以平靜的聲調說:「在人數眾多的聚會上,我們的一言一行都為大家所看見和聽見,而私下幽會則是秘密的和自由的,因此,在私下幽會的時候,就很可能做出有傷風化的事情。根據這個道理,當我的男僕人和女僕人聚會的時候,我很放心,他們全都會來的。我甚至還允許他們在附近的年輕人當中邀請那些對他們不會帶來損害的人參加。我很高興地得知,人們在稱讚鄰村的青年的品行時,往往有這樣一句話:『他曾經到德·沃爾瑪夫人家作過客。』在這件事情上,我們還有另外一個看法。在我們家工作的男人,都是未婚的男青年;在女僕人當中,孩子的保姆還沒有結婚。如果他們在這裡受到約束,沒有誠實的交往的機會,那也是不對的。我們儘量在這些小型的聚會上,在我們的關心下,為他們提供這種機會,以幫助他們進行更好的選擇。在幫助他們建立美滿家庭的同時,也增進了我們家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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