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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卷的題旨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這種變化是怎樣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麼才使這種變化成為合法的?我自信能夠解答這個問題。

  如果我僅僅考慮強力以及由強力所得出的效果,我就要說:「當人民被迫服從而服從時,他們做得對;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時,他們就做得更對。因為人民正是根據別人剝奪他們的自由時所根據的那種同樣的權利,來恢復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獲得自由;否則別人當初奪去他們的自由就是毫無理由的了。」社會秩序乃是為其他一切權利提供了基礎的一項神聖權利。然而這項權利決不是出於自然,而是建立在約定之上的。問題在於懂得這些約定是什麼。但是在談到這一點之前,我應該先確定我所要提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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