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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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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介紹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德〕彼得·哥爾達美爾 ①本文是彼得·哥爾達美爾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柏林建設出版社1955年盧梭此書德譯本所寫的引論。我們譯附在這裡,以供參考。文中譯名都和本書正文一致。文中引述正文的詞句,譯文略有不同。——譯者 「在所有寫過著作的人士中,盧梭取得的成就最為巨大,最為顯著。」這是亨利·曼在他的論文《精神和事業》裡開頭的幾句話。我們細心審察盧梭的著作在十八世紀後半的社會生活和意識形態中所遺留下來的既深刻而又多樣的痕跡,就可以在無數事例中看到那些顯著的成就,盧梭的這些成就,——這裡亨利·曼在1910年所寫的話今天需要加以限定和補充——的確只是在後來才被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成就所超過。盧梭的《愛彌兒》對整個教育理論和教育實踐發生革命性的影響;通過《新哀洛伊絲》的範例,十八世紀資產階級小說才達到了一種更高的美學境界,從而有可能更深刻地理解生活的現實,沒有《新哀洛伊絲》也許就不會有《維特》。在1760年以後的幾十年裡,沒有一個有文化修養的人,他的思想和感受不曾在某種方式上受到盧梭的影響,而在1789年的法國革命實踐中,盧梭的思想直接獲得最深刻的決定性表現。 在法國啟蒙思想家中,讓·雅克·盧梭佔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儘管在他一生的後半期,他曾多次對自己思想的後果顯出畏懼退縮,儘管他在《社會契約論》裡並不把(形式上的)民主政體——自然也是正確地意識到它的內在矛盾——視為絕對最好的和最合理的政府形式:他的著作的一字一句都完全是為革命和資產階級民主服務的。他所寫的一切東西都是對他自己所屬的「第三等級」說的。凡是民間出身的人感到不明白的地方,盧梭就把它說得清清楚楚。他那慷慨激昂地陳述出來的關於人類社會產生的思想,充滿著強烈的愛憎感情。那些把思想表述的嚴密邏輯性和系統性看得比天才思想的大膽創貝更為寶貴之輩,會指責盧梭所表述的觀念條理不清和矛盾百出:歷史卻對盧梭的生平巨著早有定論;在法國大革命發展到頂點時雅各賓黨人引證他的理論的時候,在1793年的憲法摘錄他的理論中的句子作為憲法條文的時候,在群眾拿起武器來實現全民意志的時候,那時就已對盧梭的著作作出了定論。 只有把歷史對他所作的論斷認識清楚,然後才可以、而且必須評論盧梭思想的不明確和種種矛盾;特別是在後來,各種不同的世界觀和階級思想意識把他曲解為自己的主要見證人:說什麼他是啟蒙運動的反對者;他既是重感情而反對理性,那末他就是浪漫派反理性主義的先驅者;形形色色的自然愛好者把他推尊為偶象來實現他們的或多或少是無害的雄心;有人甚至要對他貼上社會或國家的反對者這樣的標簽,而意大利法西斯主義居然要把這位堅決反對一切壓迫人類和侮辱人類的他,說成是法西斯「集權主義國家」的保護人。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呢? 我們已經指出過,盧梭的思想表述不是永遠合乎邏輯的,他表達他的思想往往缺乏系統。就他的性情說,他遠不是一個理論家,而是一個雄辯家——就這個詞的最好的意義說。他並沒有創造體系的意圖;無論他的短篇論文或宏篇巨著,都是時事問題論著,雖然是出於一個統一的基本世界觀,卻完全是為了一定的目的而構思和論述的。他的議論大都不是經過長期思考的產物,而是對各種使他深深感動、而時代又要求立即予以解答的問題作直接的熱情洋溢的分析。他那撼動人心的熱情奔放的文體;其根源就在這裡;他的著作過去曾經遭到許多誤解,而直到今天仍然還遭到許多誤解,其原因也是要在這裡去尋找。幾乎沒有一個重要的術語,盧梭不是用在兩可的義意上的,而同樣一個概念,他卻用不同的詞句來表述。這是細心閱讀他的書的人到處都可以察覺到的。(因此他的著作的任何翻譯都會有問題,這點只是順便在這裡提一提。) 還有一點需要說的:正如恩格斯曾經指出的,盧梭的思想,按其本質說,是辯證的。如果人們懂得這一點,那末有些仿佛是無法解決的正題和反題的二律背反,就會變得富有意義而自成條理,並且毫無困難地可以得出合題。如果人們把這位個性堅強的思想家的各個論點脫離它們的相互聯繫來看,如果人們閱讀他的著作時沒有經常地思考,他是從哪種意識形態的立場出發的,簡言之,他是在替誰說話,那末,不難理解,就必然會發生可怕的思想混亂。要認識盧梭是站在誰的一面,要想把盧梭的理論作為統一的整體來理解,最好的和最穩妥的方法,就是認真研究已經顯然具有這個理論的那部著作:《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在《論不平等》這部著作發表以前四年,已經就有另一部著作《論科學與藝術》奠定了盧梭的聲譽。這篇論文是為第戎學院的徵文而寫的,徵文題目是《論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是否有利於敦風化俗?》。盧梭對於這個問題作了否定的答覆,他在一篇論當代社會文化的論文裡論證這一點。大多數讀者確是看出了作者的勇敢堅決的立場;他們稱讚了作者觀察問題的方式和文體的獨創性,但對這篇文化批評論文裡所講的否定現存社會制度這一點,卻是同授予作者獎金的第戎學院的評判員一樣,他們似乎很少察覺出來。 第二篇論文也是由於這個學院的徵文而產生的。徵文題目是:「什麼是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它是否為自然法所認可?」盧梭寫出《論不平等》這篇論文來應徵。這第二篇論文不但篇幅遠比第一篇來得大,而且作者的各種觀點也表述得更為明確和全面。盧梭這次卻沒有獲得第戎學院的獎金,這似乎也是並不奇怪的。 在同時代人對這篇論文的評論中,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德國人的第一篇評介文章,它發表在1755年7月10日的《柏林特權者報》上,系出於萊辛(G.E.Lessing)的手筆。我們知道,當時這位德國啟蒙運動的未來代表剛剛寫成他的市民悲劇《莎拉·薩姆潑遜女士》(Miss Sara Sampson),他對盧梭這部著作理解得比大多數法國批評家高明,這點不但是值得注意,而且是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萊辛在評論裡寫道:「我們得再一次感謝第戎學院的任務,它讓盧梭先生把他的對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原因的意見告訴我們;我們對這篇論文最簡單的看法是,不是就它的表述形式說,而是就更多的方面和更本質的問題說,它應當得到和第一篇相同的評價,而他的第一篇論文是完全無愧於獲得學院的桂冠的。盧梭是看不起那些想使人類更有品德的大道理的,但現時人類中間習見的不平等顯然同樣也不能得到盧梭的保護。他處處顯出是個具有卓識的哲學家,他對任何偏見,儘管這些偏見還是受到人們普遍同意,一概不予承認,而是勇往直前地追求真理;他不管那些虛假真理,他決心要使虛假真理隨時隨地向真理低頭。他的赤心參加了他的一切思辯觀察,因此,他所說的話同無節操的、自私或炫博使他或為智慧大師的詭辯家慣常說的話完全不同。」 人類不平等的根源,按照盧梭的意見,是在社會裡。他在論文的開頭固然是區分為自然的(生理的)和政治的(倫理的)不平等,但在他研究的過程中,自然的不平等對他卻變得完全不重要。和所有自然法學者一樣,盧梭也是從「自然狀態」討論起,人類在通過一項契約建成他們的社會制度或政治制度——這兩個概念還沒有明白區分開來——以前,一直都是在這種自然狀態中生活的。我們在進一步考察這個「社會契約」以前,必須先對這篇論文的第一部分所討論的自然狀態稍稍有所認識。 托馬斯·霍布斯把自然狀態理解為「大家互相殘殺的戰爭」,盧梭和他的看法相反,他和約翰·洛克一樣,認為自然人是人們可能設想的最和平的人。保全自己和憐憫心是「自然人」或「野蠻人」的唯一的心理激動。但這種絕對和平的狀態當然只是在連極簡單的共同生活形式都沒有的時候才能存在。那些為了圍獵或共同防禦野獸等等自發地產生的純然是為救急的合作,以及為滿足性本能的結合,當目的一經達到,也就立即重又解體了。把事情作出這樣的理解,不但盧梭如此,所有自然法理論家也都是這樣,他們不知道人類的起源,對於「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恩格斯)毫無概念,更談下上對原始社會進行真正的研究。盧梭的「自然人」不是通過勞動、而是通過自我完善的能力,才同野獸有所區別,我們今天知道,這是一個純粹虛構。但是,由於這點理由,就把盧梭對自然狀態的描述一概斥為是陳舊的或無意義的,那是根本錯誤的。《論不平等》這部著作不是自然科學教科書或歷史教科書。盧梭自己曾一再指出,他不是想要說明已經發生了什麼,而是想要說明可能會發生什麼。啟蒙思想家常常只是在抽象的法學範疇中思考,因此他們總是就大都是虛構的事件或過程來闡明這些範疇。把這部著作中全部歷史問題上的或科學上的錯誤指出來,這是既容易卻又很愚蠢的。盧梭自然也是不能避免他那時代的錯誤見解和偏見。他是夠忠實的,凡是他不能找到問題的答案的地方,也就公開承認這一點。這裡只舉他對語言的解釋為例,語言同思維的聯繫,盧梭是正確認識到的,而語言的產生和發展,對他卻必然是一個謎,因為他只能想像語言是在「協議」的基礎上產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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