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盧梭 >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 上頁 下頁 |
一二 |
|
在許多種類的動物中,由於雄性爭奪雌性而發生的爭鬥,往往使我們的養禽場塗上血跡;或者在春天的樹林裡因吵鬧的叫聲而發出迴響,關於從這種現象中所能作出的那些推論,我們首先應當排除所有這些種類的動物,因為自然對於這些種類的動物,在雌雄之間顯然規定了與人類有所不同的兩性能力的對比關係。因此,我們不能從雄雞相鬥作出適用於人類的推論。在對這種對比關係觀察得比較確切的動物中,造成雄性相鬥的原因,不外是由於雌雄兩性數目的對比,雌性較少,或者是由於雌性有經常拒絕雄性接近的期間。後一個原因終於要歸結為前一個原因,因為假使每個雌性每年與雄性接近的期間只有兩個月,結果就等於雌性數目減少了六分之五。 然而,這兩種情形,沒有任何一種可以適用於人類。在人類中,女性數目通常總是超過男性,即在野蠻人當中,我們也從來不曾見過女性象別種動物那樣,有性的需要期和排拒期。此外,在上述那些動物的若干種類中,往往整個種類同時進入發情期,於是有一個可怕的普遍狂熱、叫囂、混亂和爭鬥的時刻來臨。這種時刻在人類中決不會發生,因為人類的性欲並沒有週期性。所以我們不能由某些動物因爭奪雌性而進行的爭鬥,來推定自然狀態中的人類也會發生同樣的情形。即便我們能夠做出這樣的推斷,而這種爭鬥既沒有使其他動物同歸於盡,我們至少可以設想,它對於人類也不會是更為不幸的。而且,顯而易見,這類爭鬥在自然狀態中所造成的禍害,比在社會狀態中所造成的禍害要少得多,尤其是比在道德尚被重視的國家中要少得多。在這些國家裡,情人的嫉妒和配偶的報仇,每天都會引起決鬥、殺害或其他更為悲慘的事情。夫妻間永久忠實的義務,只會促成通姦行為①,而那些關於貞操和榮譽的法律本身,則必然會助長淫亂之風,增加墮胎事件。 ①有些評論家想把盧梭說成是一個基督教思想家,他們對盧梭的這種論點就很難加以解釋。整個這一段文字無情地揭露了十八世紀貴族社會風俗的腐敗。 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結論: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蠻人,沒有農工業、沒有語言、沒有住所、沒有戰爭、彼此間也沒有任何聯繫,他對於同類既無所需求,也無加害意圖,甚至也許從來不能辨認他同類中的任何人。這樣的野蠻人不會有多少情欲,只過著無求於人的孤獨生活,所以他僅有適合於這種狀態的感情和知識。他所感覺到的只限於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於他認為迫切需要注意的東西,而且他的智慧並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發展。即使他偶爾有所發明,也不能把這種發明傳授給別人,因為他連自己的子女都不認識。技術隨著發明者的死亡而消滅。在這種狀態中,既無所謂教育,也無所謂進步,一代一代毫無進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從同樣的起點開始。許多世紀都在原始時代的極其粗野的狀態中度了過去;人類已經古老了,但人始終還是幼稚的。 我所以費了很多筆墨來闡述我所設想的原始狀態,是因為在這一問題上有許多由來已久的錯誤觀念和根深蒂固的成見應當消除①。因此,我認為必須追本溯源從真實自然狀態的描繪中證明:即使是自然的不平等,在這種狀態中,也不象近代學者所主張的那樣真實和那樣有影響。 ①這是指自然法學派的理論家而言。 實際上,我們很容易理解,在那些區分人與人之間的各種差別中,有許多被認為是天然的差別,其實這些差別完全是習慣和人們在社會中所採取的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的產物。因此,一個人體質的強弱以及依存於體質的體力的大小,往往取決於他是在艱苦環境中成長起來的,抑或是在嬌生慣養中成長起來的,而不是取決於他的身體的先天稟賦。智力的強弱,也是一樣。教育不僅能在受過教育的人和沒受過教育的人之間造成差別,而且還隨著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增大存在於前者之間的差別。因為一個巨人和一個矮人,在同一道路上行走,二人每走一步,彼此之間的距離必更為增大。假如我們把流行於文明社會各種不同等級之中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上的不可思議的多樣性,來和吃同樣食物,過同樣生活,行動完全一樣的動物和野蠻人的生活的單純一致比較一下,便會瞭解人與人之間在自然狀態中的差別,應當是如何小於在社會狀態中的差別,同時也會瞭解,自然的不平等在人類中是如何由於人為的不平等而加深了。 自然在給人分配天賦時,即使真地象人們所說,往往厚此而薄彼,但是在人與人之間幾乎不可能發生任何關係的環境中,那些得天獨厚的人們,因受到自然偏愛而獲得的好處,對於別人又有什麼損害呢?在沒有愛情的地方,美麗有什麼用呢?對於沒有語言的人,才智有什麼用呢?對於不互通交易的人,狡詐有什麼用呢?我經常聽人說,強者壓迫弱者,但是我希望有人能夠向我說明壓迫這個詞的涵義是什麼。一些人使用暴力來統治另一些人,後者呻吟於前者為所欲為的奴役之下,這正是在我們之間我所觀察到的情形;但是我不理解如何能據此推斷野蠻人也是這樣,因為甚至使他們瞭解什麼是奴役和統治都頗有困難。一個人很可能奪取別人摘到的果實,打死的禽獸,或者侵佔別人用作躲蔽風雨的洞穴;但他怎樣能夠作到強使別人服從他呢?在一無所有的人們之間從屬關係的鎖鏈究竟是怎樣形成的呢①?如果有人要從一顆樹上把我趕走,我可以離開這顆樹到另一顆樹上去;如果在某一個地方有人攪擾我,誰會阻擋我到別處去呢?有沒有這樣一個人,因為他不但力量比我大,而且還相當腐化、懶惰、兇惡,竟至強迫我替他覓取食物,而他自己卻無所事事呢?那麼,這個人就必須下定決心時時刻刻注意著我,在他要睡覺的時候,還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綁起來,免得我會逃掉,或者把他殺死,也就是說,他必須甘願給自己增加一種負擔,而這種負擔遠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給我的還要大得多。除此之外,他的戒備會不會稍微鬆懈一下呢?一個意外的聲音會不會使他回一下頭呢?我走進樹林二十步遠,我的束縛就解除了,他一生再也不會看見我了。 ①這裡便是本論文的基本觀點。社會的不平等,人剝削人,是與私有制密不可分的。 這些細節,無須再加以贅述。每個人都會理解,奴役的關係,只是由人們的相互依賴和使人們結合起來的種種相互需要形成的。因此,如不先使一個人陷於不能脫離另一個人而生活的狀態,便不可能奴役這個人。這種情形在自然狀態中是不存在的。在那種狀態中,每個人都不受任何束縛,最強者的權力也不發生作用①。 ①一世紀多以後,杜林又拾起空洞的暴力論來,這是已被盧梭的批判粉碎了的論點。參看「反杜林論」,第二編:「政治經濟學」。 我既已證明了不平等在自然狀態中幾乎是人們感覺不到的,它的影響也幾乎是等於零的。我還應進一步指出在人類智慧連續發展中不平等的起源和進展。我已經指明完善化能力、社會美德、以及自然人所能稟受的其他各種潛在能力,絕不能自己發展起來,而必須借助於許多外部原因的偶然會合。但是,這些原因可能永不發生,而沒有這些原因,自然人則會永遠停留在他的原始狀態。所以,我還應把各種不同的偶然事件加以觀察和歸納,這些偶然事件曾經使人的理性趨於完善,同時卻使整個人類敗壞下去。在使人成為社會的人的同時,卻使人變成了邪惡的生物,並把人和世界從那末遙遠的一個時代,終於引到了今天這個地步。 我承認,因為我要敘述的事件可能是在種種情形下發生的,所以我只能通過一些猜測①來決定我的選擇。但是,這些猜測,當它們是從事物本性中所能作出最接近於真實的猜測時;當它們是我們用以發現真理所能有的唯一方法時,便轉化為推理的依據。此外,我所要從我的猜測中推出的結論,也不會因此便成為猜測性的結論,因為依據我以上所建立的那些原理,人們不能建立其他任何學說,其他任何學說不能給我提供同樣的結果,也不能使我得出同樣的結論。 ①這裡我們遇到了本論文的弱點。盧梭不但曾經一再指出在自然狀態中的人完全適合於他的生活方式,而且提出了那麼多人與人之間互相接近上的障礙,以致令人無法設想,象盧梭所說那樣孤獨的野蠻人,如何能夠變成社會的人。於是他不得不借「偶然事件」、「意外原因」、「可能永不發生」等等詞語來自園其說。他自己深深覺察到他的學說的弱點,因此整個這一頁都是為他的論點作辯護。下面,他僅拂光掠影地說到意外原因,再後(本書第117頁),他才給這些意外原因作了一些簡單的說明。他在「略論語言的起源」一書裡(第9和第10章),說得較為明確:隨著人類的繁衍,生在貧瘠地帶的人們向肥沃地區移殖,於是和已在那裡定居的人們混雜在一起。此外「人們的結合大部分是由自然變故造成的:罕見的洪水,海水的氾濫,火山的爆發,劇烈的地震,由雷電引起的毀滅了森林的火災,一切足以驚嚇居住在一個地方的野蠻人而使他們離散的變故,都會使他們嗣後又聚集起來,共同彌補大家所遭受的損失。在古代時常流傳的關於地面上發生的不幸事故的傳說,說明上帝使用著何等手段強使人類相互接近。」 所有這些外部事件都不能使我們瞭解孤獨的野蠻人怎樣會有了營社會生活的習慣。所以這段文字是沒有說服力的,而盧梭在這個根本不可能解決的問題上,寧願輕輕地滑了過去。 這樣就使我對於以下各點無須再深入思考:時間的經過如何彌補了各種事件所欠缺的真實性;一些輕微的原因,當它們繼續不斷發生作用時會成為驚人的力量;某些假定,一方面我們雖然不能給以與事實相等的確實性,但另一方面我們要想推翻也是不可能的;兩件被認為真實的事實,是由一系列未知的或被認為未知的中介事實聯繫起來的,如有歷史可尋,應由歷史來提供那些起聯繫作用的事實,如無歷史可考,則應由哲學來確定那些能起聯繫作用的類似的事實;最後,就變故而言,事物之間的類似性已使各種事實在類別上簡化為比我們所想像的還要少得多的數目。我只把這些問題呈獻給我的評判員們去研究,並作到使一般讀者無須再加以考慮也就夠了。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