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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八


  我很久以來就認為,日內瓦的宗教界,或者,至少是公民和市民,對通緝我的那道命令裡違反教會法的地方會提出抗議的。可是一切都平靜如常,至少表面上如此;而實際上卻有一種普遍的不滿,只等機會一到就表現出來。我的許多朋友,或者自稱為朋友的人們,一封接一封地寫信給我,催我去領導他們,保證公眾會糾正議會的過失。我怕我一到場就會引起紛亂和騷動,所以沒有接受他們的請求;我是忠於我過去的誓言的,永遠不插手我國的任何內亂,所以我寧願讓侮辱繼續下去,在祖國以外流亡,而不願用暴烈而危險的手段返回祖國。誠然,我原來期待市民方面對一個與他們有極大利害關係的違法行為會有些合法而和平的表示的,而事實上卻一點也沒有。領導市民階級的人所努力追求的不是真正的打抱不平,而是找機會顯示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他們在暗中搗鬼,卻默不作聲,讓那些喋喋不休的人們、假虔誠和自稱虔誠的人們吵翻了天,這些人都是議會推出來打前陣的,為的是使無知的小民覺得我醜惡不堪,而把他們的胡作非為看作是出於宗教熱忱。

  我原以為有人會出來對非法的裁決程序提出抗議的,可是我白白等了一年多,最後,我作出了決定:我看我被自己的同胞拋棄了,就決心放棄我那忘恩負義的祖國。本來我就一直沒有在祖國生活過,也沒有得到祖國的任何好處、任何幫助,而作為我努力為它爭光的報答,我竟被這樣卑鄙地對待了,而且是舉國一致的對待,那些應該說話的人什麼也沒有說。因此,我就給那一年的首席執行委員——我想就是法弗爾先生,寫了一封信,正式放棄我的市民權,不過在這封信裡,我還是顧到了禮數,保持著克制。敵人的殘暴常迫使我在災難中做出豪邁的舉動,而我在做出豪邁的舉動時始終是注意到禮數和克制的。

  我這種做法終於使公民們睜開了眼:他們感覺到,他們為自身利益計也大不該放棄對我的保衛,因此他們就起來保衛我了,但是為時已經太晚。他們還有別的一些不滿,都拿來和這項不滿合在一起,構成了多次提出的意見書的內容,提得合情合理。議會自恃有法國政府做後臺,便予他們以嚴酷而令人失望的拒絕,這樣一來,他們越發感到議會要奴役他們,所以也就越發擴大意見書的範圍,加強意見書的份量。這種反復爭辯曾產生出各種小冊子,直到《鄉間來信》突然發表時,都毫無決定性的效果。《鄉間來信》是袒護議會的作品,寫得無限巧妙,國民代表這一派被它弄得啞口無言,一時算是被打垮了。這個文件是作者的稀有才能的傳世佳作,出自檢察長特龍香的手筆。特龍香是個聰明的有知識的人,精通法律,又深明共和國的政體。Siluitterra。

  國民代表派經過一度氣餒之後又打起精神來了,便想寫一篇答辯。他們費了不少時間,寫得還算過得去。但是大家都屬意於我,認為我是唯一可以跟這樣一個對手打擂臺的,有希望把他打倒。我承認,我當時也是這樣想的。我的舊同胞們認為他們這個困難是為我而引起的,我有責任拿我這支筆來給他們幫忙。我在他們的催促之下,便著手駁斥《鄉間來信》;我把原作的名稱戲改為《山中來信》,用來作為我的作品的名稱。這個工作,我計劃並且執行得那麼秘密,以至我在托農跟國民代表派的首領會晤,專門談他們的問題的時候,他們把他們的答辯綱要拿給我看了,我卻一字不提我的答辯;這時我的答辯已經寫好了,只怕稍微漏點風聲,不論是漏到官吏或我的私人仇敵的耳朵裡,付印都會出現障礙。然而,我並沒能避免這部作品出版前在法國就有人看到;但是人們寧願讓它出版,也不願讓我清楚知道他們是怎樣發現了我的秘密。關於這一點,我知道多少就將說多少,可是我知道的很有限,凡屬揣測之詞,我將一概不說。

  在莫蒂埃,來拜訪我的人差不多和我在退隱廬和蒙莫朗西的時候一樣多,但是來訪的性質卻迥然不同。在這以前,來看我的人都在才能上、愛好上、信念上跟我有些關係,所以他們就以這些關係為藉口來找我,使我一見面就能開門見山,談我能夠跟他們談的事。在莫蒂埃就不是這樣了,從法國方面來的人尤其如此。他們都是些軍官,或者是其他對文學絕無愛好的人,甚至大部分根本沒有讀過我的作品,但據他們自己說,卻仍然跑了三十、四十、六十、一百里約來看我,瞻仰瞻仰我這個聞人、名人、大名人、大偉人,等等。從那時起,人們就不斷對我進行最無恥的阿諛奉迎,而在此以前,來跟我接觸的人對我的尊重一直是使我免受這種罪的。由於那些不速之客大部分都不肯通報姓名,也不肯說明身份,又由於他們的知識和我的知識都落不到相同的對象上去,還由於他們沒有讀過甚至沒有翻過我的著作,所以我不知道跟他們說些什麼才好。我等他們自己開腔,因為只有他們才知道為什麼來訪,應該由他們向我說明來意。可想而知,我對這種談話是不會很感興趣的,他們也許會感興趣,這就看他們想打聽的是什麼了。我這個人沒有什麼防人之心,無保留地暢談他們認為宜於向我提出的一切問題;通常,他們回去的時候,對我的處境的一切細節,都瞭解得和我自己一樣清楚。

  比方吧,我就是這樣接待了范斯先生,他是王后的侍從兼王后衛隊的騎兵隊長,他竟有那樣的耐性,在莫蒂埃待了好幾天,甚至牽著他的馬,一直跟我步行到拉·費裡埃爾,而我們兩人除了都認識菲爾小姐,都會玩小轉球以外,沒有其他共同之處。在范斯先生以前和以後,我還受到過另一次拜訪,這次更離奇了。兩個人步行來了,每人牽著一頭騾子,馱著他的小行李。他們到小客棧裡住下,自己把騾子刷洗乾淨,接著就要來看我。人們看到這兩個騾伕的裝束,都以為他們是走私販,消息立刻傳了出去,說有走私販來看我了。但是他們接近我的那種神氣就告訴我,他們不是那一類人,不過,他們雖不是走私販,卻也很可能是冒險家,這個懷疑使我一時頗有戒心。但他們很快也就使我安心了,原來一個是蒙多邦先生,又稱杜爾·迪·班伯爵,是多斐內省的一個紳士;另一個是達斯蒂埃先生,卡爾邦特拉人,曾任軍職,他把聖路易勳章揣在兜裡,省得顯出來。這兩位先生都很親切,都很有才華,他們的談話雋雅而又有趣,他們那種旅行方式很合我的口味,又太不合法國紳士的習尚,所以就使我對他們產生了感情,而他們的風度又只能使這種感情加強。我跟他們的相識並不到此為止,現在還在繼續下去,他們後來還來看過我好幾次,不過就不再是步行來的了——以步行開個頭不失為一件雅事。但是我越看這兩位先生,就越發現他們的愛好與我的愛好之間很少有共同之處,越覺得他們的信條不是我的信條,越覺得他們並不熟悉我的作品,在他們和我之間沒有任何真正的情感共鳴。那麼,他們何所求於我呢?為什麼穿那種裝束來看我呢?為什麼待了好幾天呢?為什麼又來了好幾次呢?為什麼那麼切盼我到他們那裡去作客呢?我當時並沒想到向自己提出這些問題。可是從那以後,我有時就這樣自己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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