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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〇


  風暴前的隱隱雷聲已經開始聽到了,凡是稍有眼光的人都看得清楚,針對我的書和我本人,有個陰謀正在醞釀著,不久就要爆發出來。而我呢,我的安全感、我的愚蠢竟到了這種程度:我遠沒有預見到我的災難,甚至感到了災難的效果還猜不透災難的原因。人們先相當巧妙地放出風聲說,在嚴厲對待耶穌會教士的同時,也不能偏袒攻擊宗教的書和作者。人們責怪我不該在《愛彌兒》上署名,好象我過去沒在所有其他作品上署了名而沒見誰說過半句閒話似的。看樣子,大家擔心,形勢將迫使人們採取一些原來不願採取的措施,而我做事不慎,又給了可乘之機。這些流言傳到我耳朵裡來了,卻沒有使我不安。我甚至根本想不到這裡面與我本人會有一絲一毫的關係,因為我自己覺得太無可譴責了,太有靠山了,又在各方面都太合規定了。我也絕不擔心盧森堡夫人會讓我因某一過失而陷入窘境,而這一過失,如果有的話,也完全是由她一人造成的。再說,我知道在處理這種案件的時候,通常總是嚴懲書商而曲全作者,所以我還不免為那可憐的迪舍納提心吊膽呢——萬一馬勒賽爾卜先生把他撇開不管的話。

  我安安靜靜地待著。謠言日盛一日,不久就改變調門了。社會大眾,特別是議院,似乎看到我還安安靜靜,就越發惱怒。幾天之後,來勢就凶得可怕了;威脅改變了對象,直接指到我頭上來了。人們聽到議員們公開聲稱,光燒書沒有用,一定要燒死作者。至於書商呢,人家提也不提。這種話,簡直象果阿宗教裁判官的口吻而不象一個參議員的口吻。當它初次傳到我耳朵裡來的時候,我毫不懷疑那都是霍爾巴赫派的一種新發明,為的是要權力嚇唬我,促使我逃走。我沖著這種幼稚的狡計直發笑,心裡一面譏誚他們,一面對自己說,如果他們知道底細的話,他們一定會另找別的辦法來嚇唬我的。然而流言最後變得太確鑿了,很明顯,人家真是要這樣幹了。盧森堡先生和夫人這一年是第二次到蒙莫朗西來,他們來得特別早,在六月初就到了。雖然我那兩部新書在巴黎已經鬧得烏煙瘴氣,這裡卻很少有人提起,而這家的兩位主人更是閉口不談。然而,有天早晨我單獨跟盧森堡先生在一起的時候,他對我說:「你在《社會契約論》裡說了舒瓦瑟爾先生的壞話吧?」「我?」我說,驚得向後退了一步,「沒有啊,我可以向你發誓;相反,我以一支不妄許人的筆,為他寫下了一個大臣所從來沒有受到過的最美的讚揚。」我立刻把那一段文章讀給他聽。「在《愛彌兒》裡呢?」他又問。「沒有一句話,」我回答說,「沒有一句話與他有關。」「啊!」他帶著比平時更多的激動情緒說,「你在那部書裡本來不該說到他呀,或者要說就說得明白些!」「我相信是說明白了,」我又補充說,「我相信他是能看得清楚的。」他還要說話;我看他正要把心裡話全說出來,可是他又縮回去了,一言不發了。不幸的朝臣伎倆啊,在最仁厚的心裡友情也被它壓制下去了!

  這次談話雖然很短,卻使我看清了我的處境,至少是在某一方面;它使我瞭解到,人家恨的確實是我本人。我只怪那聞所未聞的宿命,它把我說的好話、做的好事都一律變成我的禍根。然而,我覺得在這件事上有盧森堡夫人和馬勒賽爾卜先生做擋箭牌,也就看不出人家會有什麼辦法能撇開他們而一直攻擊到我本人頭上,因為,從那時候起我就已經清楚感覺到,這已經不是什麼公正不公正、法理不法理的問題了,人家是不會勞神去審查我實際上是做得對還是不對的。這時候,隆隆的雷聲越響越厲害,就連內奧姆也不免在他那東拉西扯的閒談中向我表示,他後悔不該牽涉到這部著作裡來,並且他似乎認為威脅書和作者的那種命運已經是萬難倖免的了。然而有一件事卻始終使我安心:我看盧森堡夫人還是那麼安靜,那麼高興,甚至還那麼笑呵呵的,一定是她對她所做的事確有把握,才不為我感到絲毫的不安,才不對我說出半句同情或抱歉的話,才能那麼冷靜地看著事態的發展,就仿佛她根本沒有插過手,就仿佛她對我一直毫不關心似的。使我詫異的是她什麼話也不對我說,我總覺得她倒該告訴我一點什麼才是。布弗萊夫人就顯得不那麼安靜了。她一會兒來,一會兒去。一副焦躁的樣子,忙得不可開交,並且向我保證說,孔蒂親王先生也正在大忙特忙,想擋掉人家準備給我的那個打擊;她總認為這個打擊是當前形勢促成的,議院那時有必要不讓耶穌會教士罵它不關心宗教。然而她對親王和她自己的活動,又似乎不抱多大的成功希望。她的歷次談話,使人驚慌的成分多,使人安心的成分少,都是傾向於促我退避的,她還老是勸我到英國去,願為我在英國介紹很多朋友,其中有她多年的老朋友——著名的休謨。她看我堅持要安安靜靜地待下來,便轉了一個較能打動我的話頭。她讓我瞭解到,如果我被捕,受到審訊,我就會不得不把盧森堡夫人也供出來,而她對我的友誼很值得我不要眼睜睜地把她也株連進去。我回答說,在這種情況下她盡可放心,我是絕不會連累她的。她又反駁說,這個決心下起來容易,做起來卻難;關於這一點,她說得也對,尤其是對我這樣一個人,因為不管說真話可能有多大的危險,我是絕對不會在審判官面前背誓或說謊的。

  她看她這種想法在我身上起了一點作用,卻還不能使我下定決心逃走,便談起巴士底獄,說把我在那裡關幾個星期,作為逃脫議院裁判權的手段,因為議院是管不到國事犯的。我對這種離奇的恩典一點也沒有反對,只要它不是用我的名義求來的。可是她後來又不再跟我提這件事了,所以我事後判斷,她給我出這個主意不過是要試探我一下,人家並不曾願意採取這個一了百了的不得已辦法。

  幾天之後,元帥先生從一位德耶的教區神父那裡收到一封信,這神父是格裡姆和埃皮奈夫人的朋友,信裡有個通知,說是認可靠方面得來的消息:議院將極其嚴厲地對我進行起訴,並注明某日將下令逮捕我。我判斷這個通知是霍爾巴赫派製造出來的;我知道議院非常注意手續,在當前這種場合下,不先依司法手續去瞭解我是否承認這部書,瞭解我是否真正是這部書的作者,而劈頭就下令逮捕,這就違反一切手續了。「只有,」我對布弗萊夫人說,「只有危害公安的罪行,才能根據一點犯罪的跡象就下令逮捕,因為怕被告人逃脫法網。但是要懲罰我這個理應得到榮譽和受到獎勵的行為,總是只對作品起訴而盡可能不找上作者的。」關於這一點,她給我指出了一種很微妙的區別,我現在忘記了,目的是向我證明,不先行傳訊就下令逮捕,那還是對我的一種優待呢。第二天我收到居伊一封信,告訴我說,那天他到檢察長家裡去,曾在他的寫字臺上看到了對《愛彌兒》和作者的公訴狀的草稿。請注意,這個居伊是迪舍納的合夥經營人,作品就是他承印的,他自己倒處之泰然,反而大發慈悲給作者來這樣一個通知。人們可以判斷,這種事在我眼裡能有幾分可信的成分吧!一個書商被檢察長先生接見了,竟能安安靜靜地在這位官員的寫字臺上讀到零散的手稿和底稿,這可是太簡單、太自然了!布弗萊夫人和別的許多人也都向我肯定了這件事。聽到人們不斷在我耳朵裡灌進去的那許多荒謬絕倫的話,我簡直以為所有的人都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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