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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第八章

  前章結束時,我必須暫停一下。隨著這一章,我那重重災難之鏈就以最初的環節開始了。

  我曾在巴黎最顯貴的兩個人家生活過,雖然我不怎樣善於處世,也免不了在那裡結識幾個人。特別是,在杜賓夫人家裡,我認識了薩克森-哥特邦的儲君和他的保傅屯恩男爵。在拉·波普利尼埃爾先生家裡我又認識了色圭先生,他是屯恩男爵的朋友,由於編印了一部很好的盧梭文集而知名文壇。男爵曾邀色圭先生和我到豐特親-蘇-波瓦去住一兩天,因為儲君在那裡有所房子。我們倆都去了。從範塞納監獄經過的時候,我一見那座城堡,就感到心如刀割,男爵注意到了我臉上的表情。晚飯時,儲君談起狄德羅被拘禁的事,男爵為了引我說話,就怪那被囚者太不謹慎,我立刻為他辯護起來,其態度之激烈倒顯得我太不謹慎了。這種過分的熱心本是一個不幸的朋友引起來的,所以大家也都諒解,把話題岔到別的事情上去了。當時在座的還有兩個德國人,都是隨侍儲君的。一個是克魯卜飛爾先生,富有機智,是儲君的私人牧師,後來頂掉了男爵,成了儲君的保傅;另一個是個青年人,叫格裡姆,他暫充儲君的侍讀,等著另找職業,他的服裝寒素就說明他是急需找職業的。就從那天晚上起,克魯蔔飛爾和我開始結識了,不久就成了朋友。我跟格裡姆君的結識,發展得就不這樣迅速:他不怎麼肯露頭角,絕沒有後來時運亨通時那種目空一切的神氣。第二天午餐時,大家談起了音樂,他談得很好。我聽說他能用鋼琴伴奏,高興極了。飯後,主人叫拿樂譜來,我們就在儲君的鋼琴上演奏起來,搞了一整天。就這樣,開始了我們之間的友誼。這份友誼,對於我,先是那麼甜蜜,後來又是那麼可悲。在這一點上,將來我要大談特談的。

  一回到巴黎,我就聽到喜訊說狄德羅已經從城堡裡出來了,可以在範塞納監獄的房屋和園子裡活動,只要不出這個範圍,還准許他接見朋友。我不能立刻奔去看他,心裡多麼難過啊!我因為有些要事,無法擺脫,在杜賓夫人家裡羈留了兩三天,急得和等了三四百年一樣,之後,我就飛奔到我的朋友的懷抱中了。真是難以形容的時刻啊!他當時不是單獨一人,達朗貝和聖堂的司庫和他關在一起。可是我一進門,眼裡看到的就只有他一個人,我一個箭步,一聲大叫,就把臉貼在他的臉上,緊緊把他抱住,只有眼淚和嗚咽,什麼話也沒有了。我激動和快樂得氣都喘不過來了。他掙脫我的臂膊後,第一個動作就是轉頭向那個教士,對他說:「你看,先生,我的朋友是怎樣愛我。」當時我完全沉浸在激動之中,考慮不到這種利用我的激情來作自我表揚的態度,但是從那以後,我有時想到這件事,總覺得如果我處在狄德羅的地位,這絕不會是我能想到的第一個念頭。

  我發現他受到坐牢的刺激很大,城堡給他留下了可怕的印象。雖然現在這裡已經相當舒適,還可以在園林裡自由散步,而園林連圍牆都沒有,但是他需要有朋友陪伴,才不至於盡往愁處想。毫無疑問,我是最同情他的苦惱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最能使他得到安慰的人。因此,不管事務如何忙碌,我至多隔一天就去看他一次,或者一人去,或者和他的妻子一同前去,跟他一起度過一個下午。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別熱。從巴黎到範塞納堡足有兩裡約。我手頭不寬裕,不能雇馬車,所以我一人去時就步行,下午兩點鐘出發,快快地走,好早點到達。路邊的樹,依當地的風尚,剪得禿禿的,幾乎沒有一點蔭涼。我常常又熱又累,走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動彈不得了。為著走慢一點,我就想了一個辦法,隨身帶一本書。有一天,我帶了一本《法蘭西信使》雜誌,邊走邊讀,忽然看到第戎學院公告次年徵文的一個題目:《科學與藝術的進步是有助於傷風敗俗還是敦風化俗》。

  一看到這個題目,我登時就看到了另一個宇宙,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雖然我對得到的印象還記得非常真切,但是詳細情形自從我在致德·馬勒賽爾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裡寫出之後,我就完全忘記了。這是我的記憶力的一個奇特之點,值得說明一下。當我依賴它的時候,它就為我效勞,而一旦把內容付之筆墨,它就拋棄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經我寫出,就再也想不起來了。這個特點也體現在音樂裡。在我學習音樂之前,我會背許多歌曲,而當我學會了讀譜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記不得了。我懷疑在我最愛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還能有一支記得完整的。

  這件事,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範塞納堡時神情激動得近乎發狂。狄德羅看出來了,我就給他說明了原因,並把我在一棵橡樹底下用鉛筆寫出的一段擬法伯利西烏斯的演說詞讀給他聽。他鼓勵我把我的思想放手發揮下去,寫出文章去應徵。我照辦了,而且從這一刹那起,我就陷於萬劫不復的境地。此後,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這一刹那的狂妄產生出來的不可避免的後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議的速度激揚起來,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激情都被對真理、對自由、對道德的熱愛窒息掉了;而最足驚人的是這種狂熱在我的心田裡持續達四、五年之久,也許在任何別人的心裡都不曾那樣激烈過。

  我寫這篇講演,方式很奇特,後來我在別的著作裡。也幾乎一直用這種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寫講稿上面。我閉著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腦子裡翻來覆去,等到我對這段文章感到滿意的時候,我就把它存到腦海裡,直到能落筆寫到紙上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費的時間,使我把這一切都忘得一乾二淨,到拿起筆來寫的時候,我擬好了的文章幾乎一點也想不起來了。於是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請勒·瓦瑟太太來權當秘書。在這以前,我已經把她和她的女兒、她的丈夫都搬到離我較近的地方來住了;就是她,為了讓我節省一個僕人,每天早晨來替我生爐子,做些雜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給她寫。這個辦法,我曾繼續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遺忘。

  這篇講演寫好後,我拿給狄德羅看,他很滿意,並且指出了幾個應該修改的地方。然而,這篇作品雖然熱情洋溢,氣魄雄偉,卻完全缺乏邏輯與層次。在出自我的手筆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數它最弱於推理,最缺乏勻稱與諧和了。不過,不論你生來有多大才能,寫作藝術並不是一下子就能學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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