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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這一切並不使我懊悔沒有留在船上而跑到檢疫所裡來。我就象個新的魯濱遜,開始安排我的生活,準備去度過我那二十一天,就和要在那裡度過終身一樣。我首先以捉蝨子來消遣,這些蝨子都是從船上帶來的。我把渾身的衣服裡裡外外換了一遍又一遍,身上一個蝨子也沒有了,我就著手佈置我選定的那個房間。我拿我的上裝和襯衫做成一床床墊,又拿幾條大毛巾縫在一起做褥單,拿睡衣做蓋被,把大衣卷起來當枕頭。我把一口箱子平放當坐凳,另一口箱子立起來當桌子。我把紙張和文具盒拿出來,把帶來的十幾本書排成個小書架的樣子。總之,我把環境安排得這麼舒適,除了沒有窗戶窗簾以外,我在這座絕對空無一物的檢疫所裡,幾乎和我住在維爾德萊路的網球場一樣方便。我的飯食送得大有氣派,兩個擲彈兵,扛著上了刺刀的槍,護送著我的飯食;樓梯就是我的餐廳,梯口平臺就是我的餐桌,平臺下的梯級就是我的座椅;飯一擺好,送飯的人臨去時把鈴一搖,這就是請我入席。在兩頓飯之間,當我不看書寫字,或者不佈置房間的時候,就到新教徒公墓去散步,這就是我的庭院;我在那裡爬上一個面對海港的墓燈檯,眺望港口的船舶進出。我就這樣過了十四天,如果沒有法國大使戎維爾先生的話,我會在那裡把整整二十一天都呆完而不會感到一刻厭煩的。可是,我給他寫了一封信,一封抹了醋、塗了香料、並且熏得半焦的消了毒的信,結果我的居留期縮短了八天:我這八天是在他家度過的,在他家,我承認,又比在檢疫所要舒服一些。他十分厚待我。他的秘書杜邦也是個好小夥子,帶我在熱那亞城裡和鄉下跑了好幾家,玩得相當痛快,因此我跟他結識上了,並且後來還時常通信,一直繼續了很久。我橫貫倫巴第繼續我的行程,一路上都很愉快。我經過米蘭、維羅納、布裡西亞、帕多瓦,最後到了威尼斯,大使先生可真等急了。

  我的面前是一大堆公文,有朝廷發來的,也有別的大使館發來的,凡是使用密碼的他都看不懂,雖然譯這些公文的密碼本地都有。我從來沒有在機關裡辦過公,平生又沒見過使節的密碼本,所以先以為辦起來會很棘手。但是後來我發現再簡單不過了,不到一星期就把密函全部譯了出來,這些函件實在都是值不得使用密碼的,因為,除了駐威尼斯的大使始終是個閒職外,象蒙太居這樣的人,別人連最小的交涉也不願意托他去辦的。他在我到達之前簡直是束手無策,因為他既不會口授文件,自己又寫不通,所以我對他非常得力。他自己也感覺到這一點,因此待我很好。他待我好還有一個原因,自從他的前任弗魯萊先生因神經失常而離職後,就由法國領事勒·布隆先生代辦館務,而蒙太居先生到了之後,他還繼續代辦,直到新任熟悉館務為止。蒙太居先生儘管自己不會辦事,卻忌妒別人代辦,因而就討厭這位領事。等我一到,他就從他手裡把大使館秘書的職務拿過來交給我了。職務與名義是分不開的,他就叫我頂著這個名義。我在他身邊的時期,他一直是讓我以這個名義去和參議院及該院的外交官員打交道的。說到底,他不願要一個領事或朝廷派來的人當大使館的秘書,寧願要一個自己的人來當,也是很自然的事。

  這使得我的處境相當愜意,並且防止了他的那些意大利隨員、侍從以及他的大部分職員在大使館裡跟我爭雄競長。我也很成功地利用了我的權威來維持大使的特權,也就是說,好幾次有人想侵犯使館區,都被我阻止了,而這種侵犯,他那些威尼斯籍的官員是無意阻止的。但是,另一方面雖然包庇匪徒有利可圖,而大使閣下也並非不屑坐地分贓,我卻從來不容許有匪徒到大使館來避難。

  大使閣下連秘書處的一般稱為辦公費的那筆特殊收益,都好意思要求分享一份。當時正值戰爭時期,免不了要簽發些護照。每份護照都由秘書辦理和副署,並要給秘書一西昆。所有我的前任秘書每簽一份護照就要一西昆,不管領取人是法國人還是非法國人。我覺得這種慣例不公道,於是,我雖然不是法國人,卻為法國人廢除了這筆護照費。但是,只要不是法國人,我就非要不可,並且嚴格到這般地步,例如:西班牙王后的寵臣的哥哥斯考蒂侯爵派人向我要了一份護照,沒有把一西昆的護照費送來,我就派人向他索取。對於我這個大膽的做法,那個好報復的意大利人一直沒有忘懷。大家知道了我在護照稅方面的這一改革,要護照的人就全都前來冒充法國人了。他們講的是極難聽的南腔北調,有的說是普羅旺斯人,有的說是底卡底人,有的說是勃艮第人。我的耳朵相當靈,絕不受騙,我不相信能有一個意大利人會騙去我的西昆,能有一個法國人會誤付。蒙太居先生本來是什麼也不知道的,我竟然那麼蠢,把我所進行的改革告訴他了。一聽到西昆這個字,他的耳朵就堅了起來。他對法國人免收護照費一事並不表示任何意見,而對於非法國人繳納的護照費卻要我和他均分,同時許給我一些對等的好處。我倒不是為我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而生氣,看到他這樣卑鄙,我憤慨極了,乾脆拒絕了他的建議。他還堅持,我就火起來了。「不能,先生,」我氣呼呼地對他說,「請閣下把屬￿閣下的利益留下,而把屬￿我的留給我;我永遠也不會讓給你一文錢。」他看磋商毫無所得,便採取另一個辦法,不識羞恥地對我說,既然我有了辦公費的收入,辦公室的開支就天公地道地該我負擔了。我不願在這一點上斤斤計較,從此墨水、紙張、火漆、蠟燭、絲繩,甚至我叫人另刻的印信,都是我掏腰包,他從來沒有償還過半文錢。然而我還是把護照費的收入分一小部分給了比尼斯神父,因為他是個老實的青年,從來不想到要這一類的錢。他對我既然很殷勤,我對他也就同樣很客氣,我們一直相處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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