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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既然人是主動的和自由的,他就能按他自己的意願行事;他一切的自由行為都不能算作是上帝有系統地安排的,不能由上帝替他擔負責任。上帝絕不希望人濫用他賦予人的自由去做壞事,但是他並不阻止人去做壞事,其原因或者是由於這樣柔弱的人所做的壞事在他看來算不得什麼,或者是由於他要阻止的話,就不能不妨礙人的自由,就不能不因為損害人的天性而做出更大的壞事。上帝使人自由,以便使人通過選擇而為善棄惡。上帝使人能正確地利用他賦予人的才能而做出這樣的選擇;但是,他對人的力量施加了極其嚴格的限制,以至即使人濫用他給與的自由也不能擾亂總的秩序。人做了壞事,就自受它的惡果,對世界上的萬物並無影響,而且,儘管人類遇到了人所做的壞事,也無礙于它的生存。要是抱怨上帝不禁止人類作惡的話,就等於是抱怨他使人類具有優良的天性,抱怨他使人類具有使其行為高尚的道德,抱怨他使人類具有修持美德的權利。最大的快樂就是對自己感到滿足,正是因為應得到這種滿足,所以我們才生在這個世界上,才賦有自由,才受到各種欲念的引誘和良心的約束。還要求上帝的力量為我們做些什麼呢?他會不會使我們的天性中產生矛盾,會不會獎勵那些不能為惡的人去為善呢?怎麼!為了防止人變成壞人,難道就要限制他只能按他的本能行事,而且成為一個畜牲嗎?不,我的靈魂的神靈,我決不責難你按你的形象來創造我的靈魂,使我能象你那樣自由、善良和快樂!

  我們之所以落得這樣可憐和邪惡,正是由於濫用了我們的才能。我們的悲傷、我們的憂慮和我們的痛苦,都是由我們自己引起的。精神上的痛苦無可爭辯地是我們自己造成的,而身體上的痛苦,要不是因為我們的邪惡使我們感到這種痛苦的話,是算不了一回事情的。大自然之所以使我們感覺到我們的需要,難道不是為了保持我們的生存嗎?身體上的痛苦豈不是機器出了毛病的信號,叫我們更加小心嗎?死亡……壞人不是在毒害他們自己的生命和我們的生命嗎?誰願意始終是這樣生活呢?死亡就是解除我們所作的罪惡的良藥;大自然不希望我們始終是這樣遭受痛苦的。在蒙蒙昧昧樸實無知的狀態中生活的人,所遇到的痛苦是多麼少啊!他們幾乎沒有患過什麼病,沒有起過什麼欲念,他們既預料不到也意識不到他們的死亡;當他們意識到死的時候,他們的苦痛將使他們希望死去,這時候,在他們看來死亡就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了。如果我們滿足於我們現在這個樣子,我們對我們的命運就沒有什麼可抱怨的;我們為了尋求一種空想的幸福,結果卻使我們遭遇了千百種真正的災難。誰要是遇到一點點痛苦就不能忍受的話,他准定是要遭到更大的痛苦的。當一個人由於生活沒有節制而搞壞他的身體的時候,他就想用醫藥使他恢復健康;在他所感到的痛苦之外,又加上他所懼怕的痛苦;對死亡加以預料,必然使我們對死亡感到恐怖,從而加速死亡的來臨;我們愈想逃避它,我們愈覺得它在我們的身旁;因此,我們這一生是嚇死的,而且在死的時候還把我們因違背自然而造成的罪惡歸咎于自然。

  人啊,別再問是誰作的惡了,作惡的人就是你自己。除了你自己所作的和所受的罪惡以外,世間就沒有其他的惡事了,而這兩種罪惡都來源於你的自身。普遍的災禍只有在秩序混亂的時候才能發生,我認為萬物是有一個毫不紊亂的秩序的。個別的災禍只存在於遭遇這種惡事的人的感覺裡,但人之所以有這種感覺,不是由大自然賜與的,而是由人自己造成的。任何一個人,只要他不常常想到痛苦,不瞻前顧後,他就不會感覺到什麼痛苦。只要我們不讓我們的罪孽日益發展,只要我們不為非作惡,只要不出自人為,那一切就會好起來的。

  哪裡是一切都好,哪裡就沒有不正義的事情。正義和善是分不開的,換句話說,善是一種無窮無盡的力量和一切有感覺的存在不可或缺的自愛之心的必然結果。無所不能的人可以說是把他的存在延及於萬物的存在的。創造和保存是能力的永無止境的工作,它對現時不存在的事物是不發生作用的;上帝不是已死的人的上帝,他毀滅和為害於人,就會損害他自己。無所不能的人是只希望為善的。可見,凡是因為有極大的能力而成為至善的人,必然是極正義的人;否則他本身就會自相矛盾,因為,我們所謂的「善」,就是由於愛秩序而創造秩序的行為,我們所謂的「正義」,就是由於愛秩序而保存秩序的行為。

  人們說,上帝對他所創造的生物沒有欠付任何東西。我則認為,他還欠付他在賦予他們的生命的時候所答應他們的一切東西。使他們具有善的觀念,而且使他們感覺到對善的需要,這就等於是許下了要把善給予他們的諾言。我愈捫心自問,我愈領會到刻畫在我靈魂中的這句話:「行事正義,你就可以得福。」然而,把現在的事情拿來一看,卻不象這句話所說的樣子;壞人是命運亨達,而正義的人一直是受到壓迫。你看,當我們這樣一直等待,以至我們的希望終成泡影的時候,我們的內心是多麼的憤怒!良心終於反叛,對上帝發出怨言,它沉痛地喊道:「你欺騙了我!」

  「我欺騙你,這句話真說得鹵莽!是誰教你這樣說的?你的靈魂被毀滅了嗎?你已經不繼續存在了嗎?啊,布魯土斯!我的兒子!在結束你高貴的生命的時候,不要給它蒙上了污點;不要讓你的光榮和希望都隨著你的身體遺棄在菲利普斯的戰場。當你即將獲得你自己的美德的報償的時候,你為什麼要說『美德是一點價值都沒有的』呢?你以為你就要死了,不,你要活下去的,正是在這個時候我才履行我應許你的一切諾言。」

  也許,人們根據那些沒有耐心的人的怨言就說,在他們應得上帝的報償以前,上帝就應該報償他們,他必須預先支付他們的美德的價值。啊!我們首先要為人善良,然後才能得福。在獲得勝利以前,我們不能強索獎勵;在工作以前,我們不能硬討工資。普盧塔克說:「在神聖的競技中得勝的人,並不是一進入運動場就算是勝利了的,他們必須跑完了他們的路程之後,才能把榮冠戴在自己的頭上。」

  如果靈魂是無形的,那麼,在身體死亡之後它也能繼續存在的;如果它比身體存在得久遠,那就證明上帝是無可懷疑的。即使沒有其他的證據,我單單拿這個世界上壞人得意和好人受壓的情形來看,也能深深相信靈魂是無形的。在宇宙萬般諧和的情景中,出現了一種這樣刺目的不調和的現象,使我竭力要尋出一個答案來。我要對自己說:「就我們而論,並非一切都是同生命一起結束的,在死了的時候,一切都要回到原來的秩序的。」的確,也許我自己要問到這樣一個疑難:「當一個人所有的可以感覺得到的形骸都消滅之後,這個人到哪裡去了?」當我瞭解到有兩種實體的時候,這個問題在我看來就不難解決了。答案很簡單:在我的肉體活著的時候,由於我只是通過我的感官去認識事物,因此,所有一切不觸及感官的東西都逃脫了我的注意。當肉體和靈魂的結合一瓦解之後,我想,肉體就消滅了,而靈魂則能保存。肉體的消滅為什麼會導致靈魂的消滅呢?恰恰相反,由於兩者的性質極不相同,所以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它們倒是猛烈地互相衝突;而結合一旦告終的時候,它們都各自返回天然的狀態:有活力的能動的實體收回了它以往用去推動那沒有生命的被動的實體的力量。唉!我從我所作的罪惡中清楚地體會到這個道理,一個人在一生中只不過是活了他的生命的一半,要等到肉體死亡的時候,他才開始過靈魂的生活。

  但是,靈魂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呢?靈魂是不是由於它的性質而永不死亡呢?這我不知道。我有限的智力想像不出無限的東西;一切無限的東西,我是無法想像的。我對它們是加以否定還是肯定?我對我無法想像的東西講得出什麼道理來?我相信,靈魂在肉體死亡之後還能活足夠的時候以保持秩序,不過,誰知道它能不能永久持續呢?我往往能夠理解肉體是怎樣由於各部分的分離而消滅的,但是我無法想像一個進行思想的存在也這樣地毀滅;由於我想像不出它怎麼能夠死亡,所以我就假定它是不死的。既然這個假定能夠給我以安慰,而且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我為什麼不敢接受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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