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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熱愛扇風耳

  眼睛要看,鼻子要聞,指頭要摸,而耳朵仿佛神話中的豐饒杯是用來讓指頭撫摸的,如同駝背或者是彌勒的肚皮——給人帶來好運氣——,然後還要被舔和親吻。

  利戈貝托,我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但是你身上最讓我喜歡的是你的扇風耳。我很想跪下來,仔細盯住你每天都用一個小棉花很清洗的耳朵眼兒(習慣成自然),你還用銀子在清洗的日子裡,拔除裡面的小絨毛——哎呀,對著鏡子一根一根地拔掉。從這個深深的小洞裡我能看到什麼呢?看到一個深淵。這樣也可能發現你的秘密。比如,什麼秘密?利戈貝托,不知不覺中你還愛著我。還能看到別的什麼東西嗎?東伯,親愛東伯,我是多麼地愛你!

  作家們沒有寫出味道和顏色之間的東西。你,對我來說,雖然有人說就憑著你的鼻子和耳朵可以獲得“秘魯大象人獎”,你是人間最有魅力的、最漂亮的美男子。利戈貝托,來!你猜猜如果人們讓我在你和羅伯特·雷德菲爾德之間選擇的話,誰會是我的心上人呢?對,是你,我的扇風耳;對,是你,我的大鼻子,是你,是你。

  假如我從你那聽力的深淵朝下面窺視,我還能看到什麼呢?一塊種滿三葉草的田野,到處都是三葉草。還有一束束玫瑰,它的花瓣在白色的茸毛上繪製出一張可愛的面孔。誰的面孔?我的。

  利戈貝托,我是誰?那個愛你、敬你、不遠的某一天會像別人攀登喜馬拉雅和瓦斯卡蘭山那樣攀登上你耳朵的登山運動員又是誰?

  是你的、你的、你的、為你耳朵發瘋的小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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