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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就是獵人


  在英國星期天禁止狩獵,法律作這樣的規定真是太好了。可在這裡,在意大利,情況卻剛剛相反,你可能會認為法律有這樣一條規定:意大利人不管是誰只要條件許可就應當時常放槍。每天在黎明的眼皮子還沒有分開,在小教堂的鐘聲遠遠還沒有煩死人地叮叮噹當宣佈破曉的來臨以前,在橄欖園和樹林裡就會四處響起劈劈啪啪象令人煩躁的火熗一樣的響聲。你只好躺在床上唉聲歎氣。聖日已經開始。獵手四處都是。獵手們將狩獵直到天空送來黑夜,直到小鳥兒連蹤影也見不到了為止。

  意大利語cacciatore一詞的詞義是獵手,這個詞匯一印入人的眼簾就令人發火。啊,寧錄,啊,布拉姆,收起你的箭:

  《舊約全書》中的人物,號稱「世上英雄之首」和「英勇的獵戶」。
  本世紀三十年代英國純種賽馬,在九次賽馬中從未敗北。此處或系借用。

  布拉姆是偉大的獵戶,即使莽撞的蠢人踏壞他的床鋪,也不能使他從睡夢中醒來才好啊。

  在這個地方,只要我偶爾一走進森林去看看楊梅,數不清乖乖的蠢人射出的子彈就會在我的頭上呼嘯。不管我這個人的怒火多麼容易平息,這些蠢人也會惹我生氣發火的。男人是獵人!L』uomo è cacciatore:這是意大利人愛講的一句話。這話聽起來真可謂男子氣十足。你會看見寧錄風風火火地穿過樹林中的矮樹林子,你會看見他手執標槍跟在血流如注的獅子後面。就好象這是一個有關一個男人使一個姑娘陷入困境的問題似的。「L』uomo è cacciatore」——「男人就是獵人」——可你又能期待什麼呢?「野味」應當自己當心自己。男人,就是獵人嘛!

  從前常常可以聽見這樣一首通俗歌曲:「太太要吵嘴,那就讓她走」。而在意大利歌詞就應當這樣:「老爺要帶上槍跑,那就讓他跑去吧」。松林裡這些老爺多的是,這些老爺們簡直多如夏天狗背上的跳蚤。他們蹲伏,他們埋伏,他們身子筆挺地站著,他們一動不動地象一尊男子漢的雕像,他們手上有槍,他們十分警覺。砰的一聲!什麼東西被擊中,一陣嚇人的喧鬧。他們邁開兇猛和掠奪成性的大步,朝著目標奔跑。可什麼也不見!什麼也沒有!野味!La caccia!——獵獲的東西又在哪兒呀?即使說這些爺們射擊的目標是哈姆雷特的父親,那也決不會是空無之物和不可思議性更強一些的空兀吧。你所希望看見的是一個受傷的大象側著身子倒在地上痛苦地翻滾,至少也想看見一頭野公豬因為死亡的痛苦在地上挖呀刨呀的。可沒有!這裡什麼也沒有,簡直什麼也沒有。作為獵人,在天地萬物之中,幸運的是,人的射擊本事實在太蹩腳了。

  寧錄,他身穿獵場看守人的燈芯絨長褲,背著子彈袋、彈藥筒和狩獵袋,手執獵槍,他男人氣慨十足,他兩腿叉開,他站立在野公豬出沒的地點,他俯視,他把目標對準下界空間中想像中的某一點。不是嗎,他是一名獵人!他在楊梅灌木林中偷偷地四下查看,他的眼梢處在我目光所指的範圍之內,他知道我在冷眼旁觀,他知道我在嘲笑。於是他以較大的決心把狩獵袋套上肩頭,他緊握他的手中槍,他上山,他大步大步地上山,他象赫克特,他男人氣十足,真是豪邁極了。或許他真是一位赫克特,是意大利化之後的埃多爾。只要他馬上扳一下槍機,他就會成為什麼東西或者什麼人的死亡之神的吧。

  托斯卡納地區的松林並非密林。樹木多為其狀如傘的金松,那傘是張開的,傘柄是光禿禿的。這些樹木顯得十分小氣,分佈得相當零散。不僅如此,那些下層林叢還只能生長到兩三歲,因為一到時候人們就十分勤奮地將它們收拾掉了。人們將它們收拾得十分乾淨,人們將之收拾得象一塊草坪以用來燒寧錄的通心粉。這樣一來,在松林 中你上有松樹作蓋,至於其他那就得破費你的錢財。這裡連野蜂也難以遮天。在這種條件下獵物會躲藏在何處?獵物是否值得浪費這些彈藥?獅子、狼和野公豬難道會在這些寧錄們身邊四處覓食而不計危險麼?

  原文此處為意大利語。
  荷馬史詩《伊利亞特》中的勇士。
  此處原文為意大利語。

  對這一點你永遠也不知道。或者說,只有當你經過橄欖樹林向家中走去的途中,對這一點你才有可能有所瞭解。獵人們也會象在森林中一樣在曠野點燃火藥,萬槍齊射,這當然是最恰當不過的了。然後,在橄欖林間的小徑上你可能撿到一隻身體微溫的死紅腹灰雀,這只死雀的身上還有血跡。這只小灰雀側身倒地,它柔弱的兩隻腳並在一起,它紅色的腹部一團糟。寧錄倒也開了一次槍,但寧錄卻找不到他的獵物啊。

  因此,當僕人興奮地跑來問你:「先生,您要點野味麼?」這時候你對此就會懂得多一些了。野味!這該是多麼好的一個念頭!一對鷓鴣?一隻兔子?或者一隻野兔?怎麼啦,當然要囉!於是她帶著勝利的神情拿來一方結起來的紅手絹,手絹兒裡麵包了一些不大的野味。把手絹兒一打開!啊哈!——啊!看,往桌上一放一小堆,有三隻知更鳥,兩隻灰雀,四隻籬雀,兩隻燕八哥,這幾隻雀兒是色彩斑斕、毛絨絨地一小堆,小小的腦袋搖搖晃晃,都軟弱無力。「把它們拿開」,你說,「我們不吃小鳥。」「可這些,」她有欠文明地把燕八哥翻倒在桌上,「這些是大的呀,」她這樣說。「這些東西我們也是不吃的。」「不吃?」她吃了一驚,語氣之間好象在說「你們這些人真是再傻不過。」由於失望,由於貨沒有出手而反感,她帶著野味走了。

  要是你到市場上去,要是你在市場上看見排成一碼長、有如珊瑚和縞瑪瑙項圈的知更鳥,看見一串串紅腹灰雀、金翅雀、百靈、麻雀、夜鶯和燕八哥令人口涎直流地和一串串香腸象展出一串串珍珠一樣地擺在一起,對此你就會最為瞭解了。假使某位仁兄會把鳥買來作為裝飾,作為具有蠻風的項圈,這樣行事倒也比較令人容易理解,花十個便士你就可以買到色彩繽紛的一長串。可是,你想想看,要串上這樣一串,得這些小屍體的多少小骨頭呀!

  但是,說到底,一隻鷓鴣和一隻野雞比一隻麻雀和一隻灰雀只不過大一丁點兒。與一隻跳蚤相比較,作為野味,知更鳥倒是一件龐然大物。問題在於量度。男人就是獵手。「如果爺們要打獵那就讓他去,別咕咕噥噥的吧!」

  寫於1926—1927年間。1936年收入《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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