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勞倫斯 > 白絲襪 | 上頁 下頁


  他轉身對著她,臉因為冷水刺激而發紅,雙眸清亮、湛藍。

  「你一直沒見過他,是不是?」他粗魯地問。

  「是的。」她答道,片刻之後,似乎有罪被抓似地,又說,

  「他跟著我進了電車,然後邀我去喝杯咖啡……」

  「你隨便就答應了,」他陰沉地說,「是不是?」

  「是的。」她回答,露出一種叛徒在行刑架前的神情。

  他熱血上湧,一動不動,看上去一副要發作的樣子。

  「天氣很冷,但到皇室卻是很有趣的。」她說。

  「你應該跟個黑鬼一道去要包巧克力。」他說,滿腔憤怒和輕蔑,略帶苦澀。他奇怪地覺得離她很遠,好像有道鴻溝,終於隔絕開來。

  「泰德——多討厭!」她叫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她咬住嘴唇,臉漲得通紅,眼裡含著淚。

  他轉過去系領帶。她幹著自己的事,一副哀婉動人的苦相,偶爾還滴幾滴眼淚。

  他準備去上班,頭上戴著帽子,外套一直扣到下巴。他走過來吻她,因為要是他不做這件事就走,那一天都不會覺得踏實。她任由他吻著。他雙唇觸到她臉頰感覺很濕潤。他心裡很憤怒,她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她感到很委屈,不願意原諒他。

  過了一會,她上樓去看那耳環,它們看上去很甜美地躺在小抽屜裡——如此甜美!她帶著享受的快樂心情審視著它們,對著鏡子把它們戴在耳朵上,欣賞自己的嬌態。她在鏡前輪番擺出姿勢,或微笑,或哀傷,或悲慘,或得意,或祈求。她顯得非常快活,非常美麗。

  整個上午她都戴著耳環。她有一種強烈的意識,覺得自己光彩照人,十分迷人。當麵包師進來時,她在想對方是否注意到了這一點。所有的零售商離開她家門口時都興高采烈,喜形於色,喜歡這讓人愉快的可人兒,儘管她行動上沒有什麼可注意的。

  一整天她都興致勃勃,沒去想她的丈夫。他就像深沉的土地一樣使她無法展開她奔放的熱情。到了夜間,如雞鴨回籠一樣,她才回到他身邊。

  與此同時,溫斯頓,一家小型公司的旅行推銷員,一個極受信任的角色,正忙於工作,內心卻在為她而憂慮。他希望心裡踏實,因為對妻子的事沒有底而一直很緊張。

  二

  婚前,她曾是亞當姆斯編織工廠守貨棧的姑娘。薩姆·亞當姆斯是她的老闆。亞當姆斯是單身漢,40歲左右,身體略有些發福,穿著講究、華麗,留著褐色的大鬍子,頭髮稀少。從他修飾整齊、過分華麗的外表來看,很顯然,唯一使他懊惱的就是他的禿頭。他風度翩翩,屬￿愛爾蘭血統。

  他愛女人,或者說以得到女人們的喜愛出名。而埃爾茜是個伶俐、漂亮,差不多可說是很漂亮的可人兒——她看上去挺聰明,儘管翻來覆去說的完全是一些瑣碎的話——對他有極大的吸引力。他會經常來到貨棧,以便加深她對他的印象。他穿著相當氣派,雙排扣水手上衣,是淺黃色的,褲子是上等的黑白條紋布,帽子的帽檐很長,上衣扣眼裡還插著一支深紅色的麝香石竹。她對他略有印象,因為就她的品味來說他似嫌太高。他本能地覺察到了這一點,重新換上一套藏青色西服。這時他是一個體格健壯,衣飾華麗的人,長著褐色的大鬍子,身穿瀟灑的藏青色西裝,腳穿時髦皮靴,頭戴具有男子漢氣概的禮帽,簡直無可挑剔。這給埃爾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同時,溫斯頓正在向她求愛。在臥室鏡前,她做出了令人滿意的表示永久真實的小動作。

  「真實,真實直到死亡——」

  那是她經常唱的歌。溫斯頓總是那個樣子,所以不需要過多地為他操心。

  每年聖誕節,薩姆·亞當姆斯都在自己家裡舉行晚會,邀請來參加晚會的是高級雇員——不是那些工廠藍領工人,而是白領職員。他慷慨大方,並具有帶給人快樂的真正熱情。

  兩年前埃爾茜最後一次參加這樣的聖誕晚會,由溫斯頓陪著。那時他替薩姆·亞當姆斯做事。

  當時她穿著裁剪得體、寶藍色絲綢面料的緊身禮服,為自己的裝扮感到十分得意。溫斯頓來邀約她,然後她輕快地走在他旁邊,大開司米披肩圍到胸前。他邁開大步往前走,褲腳漂亮地紮在靴子裡。她的絲面鞋子把他禮服外套的口袋漲得鼓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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