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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波莎銀行奇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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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說——請注意,這一點很重要——只是人們七點半時知道的案情。當然,隨著時針的轉動,人們瞭解到的案情越來越多。八點鐘的時候,人們得知帕普金沒有死。不過肺部受了重傷。到八點半的時候,又得知他不是被打中肺部,但子彈打穿了他胸骨下方的凹進處。 九點正又得知帕普金的心窩安然無恙,但子彈打中了他的右耳並把它整個兒給打飛了。最後得知他的耳朵沒有真的被打掉,也就是說,子彈沒有一點不剩地刮掉他的耳朵,但擦傷了他的頭部,把他給震懵了,假如子彈再往左偏那麼一兩英寸,那它就打中他的腦髓了。當然,從公眾的興趣來說,這已和被槍殺沒什麼區別了。 的確,到九點鐘的時候,人們在街上已看到帕普金本人。他頭上斜紮著一條大大的繃帶,在指點著劫匪的去向。再說銀行看守員吉裡斯,到八點時也弄清楚了,他也沒有死。據說他的腦袋被打穿了,至於傷勢是否嚴重純粹只是猜測。事實上,到十點鐘的時候,人們得知劫匪的第二顆子彈只在看守員的頭上擦了一下,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他的腦袋和案發之前沒什麼區別。在此我得補充一句,原先關於血跡,沼澤和警犬的傳聞是不確鑿的。那紅色的汙跡有可能是血跡,但是當那些斑斑點點延伸到奈特利肉鋪的地窖時,好像又變成糖漿了。不過對此仍有爭議,有人說很可能劫匪非常狡猾,在血跡上倒了糖漿。 另外人們也想起來了,瑪麗波莎根本就沒有警犬,儘管其他種類的狗應有盡有。 因此,你瞧,到十點鐘的時候,整個案件便變成了一樁無法偵破的迷案,而且從此以後將永遠是懸案一樁了。 並不是說證據不足。除了帕普金本人的案情陳述,還有吉裡斯的陳述,另外還有晚上聽見槍聲並看見那個劫匪(有人說是一幫劫匪)跑過街道(有人說是走過去的)的所有人的陳述。顯而易見,劫匪在銷聲匿跡之前跑遍了瑪麗波莎半數以上的街道。 但帕普金和吉裡斯的陳述已足以說明問題。帕普金說他聽見銀行裡有響動,便及時趕到了地下室,剛好發現劫匪蹲伏在過道裡,那傢伙個頭很大,樣子很凶,穿著一件厚重的外套。吉裡斯的說法與此吻合,他也是在同一時刻聽到了聲音,只不過他開頭把劫匪描繪成了一個又矮又瘦的傢伙(不過,即使是在黑暗中,他樣子也夠兇惡的),穿著一件短夾克,但後來經過仔細回想,吉裡斯意識到他開頭把罪犯的個頭給弄錯了,他說罪犯的個頭可能比帕普金說的還要大。吉裡斯朝歹徒開了槍,帕普金先生恰好也是在同一時間開的槍。 除了上述情況,剩下的全是謎團了,根本沒法看清,沒法猜透。 十一點的時候,城裡的偵探在銀行的頭頭的邀請下來到了鎮上。 我真希望在那兩個偵探在瑪麗波莎東奔西走的時候,你能見見他們的派頭——他們儀錶堂堂,神情嚴肅,誰都猜不透他們的心思。看樣子他們好像憑本能不動聲色就把整個鎮子摸透了。他們一聲不響地去了史密斯旅館,好像事先根本沒打算上那兒去似的。他們站在吧台旁邊。留心聽人們的片言隻語——你知道偵探們是怎樣幹活兒的,偶爾他們會允許旁邊的一兩個人——或許是他們的同黨——給他們買一杯喝的,從他們喝的神情你可以看出他們仍然沒有停止捕捉各種可能的線索。一旦發現有哪怕是一丁點兒線索,無論是在史密斯旅館,還是在瑪麗波莎飯店,或是在大陸旅館,他們都會風馳電掣般地追過去。 看一看他們那一天在鎮子上下走動的情景——一言不發,作風嚴肅,冷靜沉著——你就會感到他們那奇怪而危險的職業有多了不起了。他們整天都在鎮上偵察,但外表卻一點不動聲色,讓你根本意識不到他們是在履行其職責。他們一起在史密斯旅館的餐廳裡吃了晚飯,總共在那兒耗了一個半小時,為的是不讓其他人嗅出他們的動機來。然後,當其他客人已走得差不多了的時候,他們又在酒吧後面向史密斯先生打探情況,以免受其他人干擾。史密斯先生好像馬上就和他們熱乎上了。他們與他個頭一樣,或相差無幾。再說,旅館老闆和偵探之間素來是趣味相投的,他們都具有同一種高深莫測的緘默,而且都對公眾的弱點了如指掌卻心照不宣。 再說,史密斯先生對偵探們大有用處。「夥計們,」他說,「我不太好太露骨地問深更半夜都有些什麼人還沒歸家,在這個鎮子上那是行不通的。」 當那兩個偉大的高手最終乘五點三十的火車回城的時候,很難說他們那神氣十足、難以猜透的神色後面是否翻騰著一個線索的漩渦。 但是,假如那兩個偵探算得上英雄的話,那麼帕普金算什麼呢?請想像一下,帕普金頭上紮著繃帶,站在銀行門口,正在談論著半夜劫案,臉上帶著只有英雄才配有的故意做出來的謙遜。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當過英雄,除了純粹的歡樂,世界上再也沒有可與當英雄相比的了。像帕普金這麼個人,他從來都認為自己一無是處,這下子卻突然變成了英雄,成了可以和拿破崙·波拿巴,約翰·梅納德和輕騎兵突擊隊員相提並論的人物——噢,那感覺真是太棒了。現在,帕普金成了一名勇士,他自己清楚這一點而且因此獲得了英雄所有的謙遜本色。事實上,我相信有人聽見他說,他只不過是盡了一點自己的職責,他所做的事情別的人也會做的。然而當有人說「沒錯,是那麼回事兒」的時候,帕普金投去默默的一瞥,這是受到傷害的英雄的默默的目光,其痛苦程度無法用語言形容。 要是帕普金知道整個下午城裡的報紙都在報道說他已以身殉職,他或許會感到更大的滿足。 那天下午,瑪麗波莎法庭進行了開庭審訊——開庭的目的是對已死的劫匪進行調查——儘管他們還沒找到屍體——看著他們讓證人們排成一排,對他們反復進行盤問,真是太有意思了。到庭的有瑪麗波莎一流的刑事律師尼文斯等,還有以佩帕萊法官為首的諸位法官大人,他們在對各位證人的盤問中所顯示出來的機敏與狡黠,令你從內心裡驚訝不已。 他們首先傳訊的是銀行經理亨利·穆林斯,讓他在證人席上呆了一個半小時。那激動人心的場面使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全場鴉雀無聲,假使有一根大頭針跌落到地上,你都能聽得一清二楚。首先是尼文斯開始盤問。 「你叫什麼名字?」他說。 「亨利·奧古斯托斯·穆林斯。」 「幹什麼的?」 「匯兌銀行經理。」 「什麼時候出生?」 「1869年12月30日。」 然後,尼文斯站在那兒一聲不吭地看著穆林斯。你可以看出來,在接著問下一個問題之前,他正在深深地思考。 「你在哪兒上的學?」 穆林斯回答得很爽快:「家鄉的中學。」尼文斯又想了一會兒,然後問道: 「那所學校有多少個男生?」 「大約六十個。」 「有多少教師?」 「大約三個。」 此後尼文斯停頓了好長一陣子,好像正在琢磨和消化那些證詞似的,但最後他終於又想到了一點,他問道: 「我知道昨天晚上你不在銀行大樓。你上哪兒去了?」 「在湖上打野鴨。」 穆林斯此言一出,全場一片騷動,你要是能看看當時的激動場面多好啊。法官在椅子上往前一傾,迫不及待地問道: 「打著了嗎,哈裡?」 「那還用說,」穆林斯說,「打了大約六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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