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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那個韋塞爾就像大多數無恥之徒一樣,把別人盡往壞處想。對任何事情他保管都能盡其醜化之能事,因為他堅持認為掩蓋是沒有必要的。他對別人的弱點特別敏感,對聳人聽聞的事件津津樂道。他對事實真相不屑一顧,認為公正的評價是軟弱的表現。對韋塞爾來說,真理屬￿強者,而他就是為強者服務的。

  《時報》的其他記者都對他嗤之以鼻。

  我和肯走進中央過道。我跟著他向咖啡器走去,可是他卻把我領進了圖書館。這層樓的中央是《時報》的圖書館,它比許多大學圖書館的規模還大,設施還好。

  「哦,威廉怎麼了?」我問他。

  「他昨天夜裡在這兒,」肯說道,「劇院散場後,我來這兒拿一下採訪提綱,準備早上在家裡進行採訪。我看到韋塞爾在圖書館裡。當時大約是深夜11點鐘。你知道那個臭狗屎多麼野心勃勃。我從他的臉上可以看出來。他滿臉通紅。當然囉,你想知道是怎麼回事。」

  「當然囉。」我說道。韋塞爾擅長於暗箭傷人。一年前,他曾設法使《星期日紀事》的編輯丟了飯碗。只是到頭來,他自己也沒有謀到這份差事。

  肯說道:「於是我悄悄地問圖書館夜間管理員莉莉:『怎麼回事?他在這兒打什麼主意?』她回答道:『他在查閱警察局關於某個警察的報告。』於是我想,這沒什麼了不得。可是我又開始感到納悶。我是說,我仍然是城市新聞部的高級記者,每個月依然要寫兩篇關於帕克中心的報道。他到底有什麼事情瞞著我?說不定,這該是我的報道範圍呢。因此我就問莉莉,那個警察叫什麼名字。」

  「我猜得著。」

  「不錯,」肯說道,「彼得·J.史密斯。」

  「那是什麼時候?」

  「大約11點鐘。」

  「真不賴。」

  「我以為,你想知道呢。」肯說道。

  「我的確想知道。」

  「於是我對莉莉說——這是昨天夜裡的事——我說:『莉莉,他在玩什麼花招?』他無孔不入,不放過報社資料室的任何一份舊日剪報。而且,他顯然在帕克中心有內線,會把內部事務的記錄透露給他。聽說是關於一場兒童性騷擾的審訊,兩年前的指控。」

  「嘿,胡說八道。」我說道。

  「那是真的?」肯問道。

  「有過審訊,」我回答道,「但完全是無稽之談。」

  肯看著我。「給我說具體些。」

  「那是3年前的事啦,」我說道,「我還在當警探呢。我和我的搭檔到拉德拉高地處理一件家庭鬥毆。一對拉丁美洲血統的夫婦大打出手。兩人都喝得醉醺醺的。那女的想讓我把她的丈夫抓起來,當我拒絕時,她就說她丈夫對她不滿周歲的女兒性騷擾。我去看了一下孩子,什麼都好好的。我還是不同意抓她的丈夫。那女人很生氣,第二天到局裡指控我性騷擾。當時進行了預審,由於沒有法律證據,指控被撤銷。」

  「那好吧,」肯說道,「那麼,你當時作了一次旅行,那次旅行有沒有什麼問題?」

  我皺起了眉頭。「旅行?」

  「韋塞爾昨天夜裡在設法查閱你的旅行記錄。飛機旅行,野餐,旅館開支……」

  我搖搖頭。「我記不得了。」

  「是啊,我也覺得,他一定是摸錯了道。你女兒只有你一個人照管,你不會去野餐的。」

  「沒法去。」

  「那好。」

  我們往圖書館裡面走去,來到一個角落上。從那兒透過玻璃可以見到新聞編輯室的城市新聞部。我看到韋塞爾還在和那姑娘聊著,逗她說話。我說道:「肯,我不明白的是,他幹嗎要和我過不去?我是說,我可沒有得罪過誰,和誰都沒有紅過臉。我已經3年沒幹警探了。我是聯絡官。我是說,我是在和政治打交道。那麼《時報》的記者幹嗎要存心跟我過不去?」

  「你是指星期四夜裡11點鐘的事?」肯反問道。他直愣愣地看著我,好像我是個白癡,好像我的口水正順著下巴往下淌。

  我問道:「你認為這是日本人幹的?」

  「我認為,韋塞爾在為別人效勞。他是個有奶便是娘的下流坯。他為電影公司、唱片公司、經紀人事務所幹活,甚至為房地產經紀人賣命。他是個搖羽毛扇的人物。要知道,眼下韋塞爾開的可是梅塞迪斯500SL型豪華轎車。」

  「哦,是嗎?」

  「靠記者的收入用這樣的車太奢侈了,不是嗎?」

  「是呀,一點不錯。」

  「那麼,你得罪了某個人?就在昨天夜裡?」

  「也許是這樣。」

  「因為有個大人物要韋塞爾把你搞臭。」

  我說道:「這叫人難以相信。」

  「你不能不信,」肯說道,「唯一使我擔心的是韋塞爾在帕克中心的那個內線。局裡有人把內部事務透露給他。你在局裡的處境怎麼樣?」

  「我自認為還不賴。」

  「那好。因為韋塞爾又在借助於他慣用的伎倆。今天早上我還和我們報社的內部事務律師羅傑·羅斯科談過。」

  「他怎麼說的?」

  「你猜,昨天夜裡是誰心急火燎地找這位律師,還反復問他一個問題?韋塞爾!你想猜一下是什麼問題嗎?」

  我沒有吭聲。

  「他的問題是,擔任警方新聞發佈官會使某人成為知名人士嗎?還有,知名人士是否無法對誹謗提出指控?」

  「真是活見鬼。」我說道。

  「一點不假。」

  「那麼律師是怎麼回答的?」

  「誰在乎怎麼回答呢?你知道這一切是如何進行的。他需要做的就是給幾個人打電話,對他們說:『喂,我是《洛杉磯時報》的比爾·威廉。我們明天要發佈一條消息,披露彼得·史密斯中尉是個兒童虐待狂,對此你有什麼高見?』就這樣有選擇地打上幾個電話,甚至這消息都用不著發表。編輯會刪掉這條新聞,然而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危害。」

  我什麼也沒說。我知道肯對我說的都是真話。這種事我見得不少。

  我問道:「我能怎麼辦呢?」

  肯笑了。「你可以安排一次野蠻行動,那是洛杉磯警察的拿手好戲。」

  「那哪可不是鬧著玩的。」

  「這張報紙上沒人會報道此事,我可以向你保證。你真可以把他宰了。如果有人錄下像來,嘿,大夥兒都會花錢看這個錄像的。」

  「肯。」

  肯歎了口氣。「我做夢都想這麼幹。好吧,還有一件事。去年,威廉在插手《星期日紀事》的人事變動之後,我收到一個匿名郵包。另外還有幾個人也收到同樣的郵包。不過當時大家都沒有對此做出反應。這種做法並不光彩。你感興趣嗎?」

  「我想知道是怎麼回事。」

  肯從他的運動服口袋裡掏出一隻馬尼拉紙做的信封。信封上帶有細繩,可以把信封口纏住。信封裡裝著一長條沒有裁開的照片。那些照片上,威利·威廉正在和一名黑髮男子親熱。他的頭埋在那男子的大腿之間。

  「他的臉從哪個角度都無法看得很清楚,」肯說道,「然而,這肯定是他,錯不了。他在接待一名向他提供消息的人時被拍了照。這麼說吧,他們當時上在喝上一杯。」

  「那傢伙是誰?」

  「我們花了不少時間才打聽到。他的名字叫巴裡·博爾曼,是南加利福尼亞的凱澤電子公司在此地的銷售經理。」

  「這玩意兒對我能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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