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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


  歸根到底,她是倒了八輩子的黴,固然她舉止間透著一副很不痛快的模樣,可惜裝得還不到家,這種做作可騙不了佩披。那麼是什麼推動她那麼幹的呢?大概是有了新歡那分樂勁兒吧?啊呀,怎能想到那上面去呢?那麼另外還有什麼原因呀?大家早把佩披當作她的後任,她哪來這股子力量,居然還能讓佩披覺得她還是那樣可愛而不可親?當時佩披可沒工夫多琢磨,她不知有多少事要安排妥當,才好去接那個新差使呢。

  大概不出幾個鐘頭就要去上班,可她還沒做好頭髮,還沒身時髦衣服,還沒件漂亮襯衣,還沒雙好鞋呀。這一切都得在幾個鐘頭裡搞到手;如果穿戴得不得體,最好別想幹這差使,否則不出半個鐘頭,管保丟了差使。說起來,十之七八都辦到了。她在做頭髮方面天生有一手,說真的,有次還給老闆娘喚去給她做過頭髮呢,這只要一雙手生得特別靈巧就行,她倒是生就一雙巧手,不消說,她那一大堆頭髮也是要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的。衣服嘛,也有現成的來路。她兩個同事對她真講義氣,她們夥裡要是有個姑娘給選中當女招待,她們臉上終究也貼了點金呀,何況到將來佩披一旦當權,還能沾她不少光呢。

  有個姑娘長期來手裡一直留著段名貴料子,那是她的寶貝,常常讓其他姑娘眼紅,她必定夢想著,自己早晚會拿它派個大用處,眼下碰到佩披需要,她竟割愛了,這個心眼兒實在太好啦。兩個姑娘都甘心情願幫她縫,換做給自己縫的話,恐怕也不見得更起勁吧。那件活兒幹起來的確叫人非常輕鬆愉快。

  她們各自坐在床鋪上,一個在上鋪,一個在下鋪,邊縫邊唱,縫好什麼前襟後擺,鑲邊滾條就傳上遞下。如今佩披一想到這副情景,心頭不由格外沉重,想想一切都白費了勁,自己要空著雙手回去見那兩個朋友啦!多倒黴啊,怪只怪K輕薄才倒這黴呀!當時她們三人對這件衣服別提多滿意啦,仿佛就此保險成功,趕上最後關頭,一看還可以再縫條緞帶,最後一點疑慮也都化為烏有了。這件衣服,難道當真算不上漂亮?雖說佩披沒第二件衣服替換,成天價都得穿著這一件,如今已經穿皺了,而且沾上了幾個污漬,不過還看得出這件衣服有多漂亮,連那個巴納巴斯臭婆娘都拿不出一件更好的呢。此外,還可以要緊就緊,要松就松,上頭也行,下頭也行,因此衣服儘管還是那一件衣服,卻顯得變化多端了——這是個獨到好處,確實也是她的發明。

  當然囉,給她做衣服也不太難,佩披可不是吹,事情是明擺著的嘛——凡是年輕、健壯的姑娘,穿什麼都合適呀。要搞到襯衣、靴子就難得多,實際上事情就在這上面壞開了頭。雖然她那兩個女朋友也曾盡力幫過忙,只是力不從心。她們湊來湊去只湊到粗布襯衣,而且還要補一補才行,她弄不到高跟小靴子,只得拿拖鞋來代替,其實這種拖鞋穿出去現眼,還不如藏起來的好。她們都安慰佩被說:弗麗達到底穿得也不大漂亮,有時候她在人前打轉,一副邋遢相,客人看了寧可叫看管酒窖的來侍候呢。事實儘管如此,弗麗達邋遢倒不要緊,她早已博得歡心,有了威信囉;有身分的女人難得一次弄得像個大花臉,穿得馬馬虎虎,那反而顯得分外嫵媚——可是碰到佩披這種初出茅廬的新手,那會怎麼樣呢?再說,弗麗達要打扮也打扮不出來,她根本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生來不巧是黃皮膚,那當然應該認命算了,用不著像弗麗達那樣,再去加一件露胸的奶油色短衫,穿著到處打轉,讓那一片黃色看得人眼花繚亂。

  就算不是那個緣故,她也太小氣,捨不得穿得體面些;掙的錢都死不放手,誰也不知道她圖個什麼。她幹活倒用不著花一個子兒,說說鬼話,耍耍花招也就對付過去了,佩披可不願學這個樣,也不能學這個樣,因此理該打扮得那麼漂亮,才能一開頭就受到充分注意。只要她手段高明些就辦得到的話,那不管弗麗達多狡猾,不管K多愚蠢,到頭來也會得手的。一開頭倒可說是非常順利。這一行的幾樣訣竅,還有必須瞭解的情況,她事先已經大致摸清。一到酒吧間就如魚得水了。弗麗達不上班,也沒人看出來。到第二天才有客人打聽弗麗達的消息。她一件事也沒做錯,老闆稱了心,頭一天可把他給急壞了,一直呆在酒吧間裡,到後來,只是隔會兒來走走,到最後,看看錢箱裡一分錢也不差,平均收入甚至比弗麗達在時還要多一點,才把什麼都交給佩披管了。她一來就搞了些革新。

  當初弗而達連侍從也要管,至少要管個賬,特別碰到有誰在看,更要露一手,這可不是出於對工作熱心,而是出於貪得無厭,存心獨攬大權,惟恐旁人侵犯她的權利,佩披嘛,卻把這項工作統統派給看管酒窖的去管,到底他們幹起來要在行得多。這下子,她就有更多時間用來侍候上房,客人一喚就到;忙雖忙,倒還能抽工夫跟大家聊上幾句,這可跟弗麗達不一樣,據說弗麗達整個人都包給克拉姆了,其他人說一句話,親近一下,她都看作是對克拉姆的侮辱。這當然算得上是她聰明,因為一旦讓人親近,無異是開了善門。佩披可討厭這種手段,再說,一開頭就來這一套,反正也撈不到什麼好處。佩披對大家客客氣氣,大家也對她客氣。

  一看就知道人人都高興這一改變;趕上那幫老爺公事忙累了,終於抽出身坐下來喝會兒啤酒,你說句話,聳下肩膀,丟個眼風,管教他們換個樣。人人都心癢難抓地伸手來摸佩披的鬈髮,佩披就只好一天做上十來回頭髮,看到這些鬈髮和蝴蝶結,誰都禁不住著迷,連K也在所難免,哪怕他本來總是那麼心不在焉也罷。

  就這樣,緊張的日子一天天飛過去,事情雖多,倒也順手。只要這種日子不是一眨眼飛走就好了,只要再多上幾天就好了!哪怕拼著命幹得筋疲力盡,只幹四天總是太少啦,大概再幹一天就行了,可是只幹四天未免太少啦。固然,即便在四天內,佩披也碰到了不少好心人,交上了不少朋友,每逢她端著啤酒走來,看到人家紛紛向她瞟一眼,要是她信得過這種種眼色,她管保是沉浸在友情的汪洋大海中呢,有個名叫巴特米爾的文書還癡心愛上了她,拿這小小的雞心項鍊送給她,在雞心裡還嵌上自己的照片,這當然可見他臉皮之厚;固然出了諸如此類的事,可還是只有四天時間罷了,如果佩披趁熱打鐵的話,在四天內,弗麗達雖不至於給人忘個乾淨,人家還是能把她淡忘的;要不是當初她拿那驚人的桃色新聞到處宣揚,千方百計,盡力挽回,恐怕已經給人忘懷,說不定老早給人家忘了呢,誰知她使了那套手段,大家眼裡又覺得她是新聞人物了,大概只是一時好奇,才想再見見她吧;怪都怪K這個無聊透頂的傢伙幹下了好事,才讓大家對原來已經討厭到了令人作嘔地步的人物又產生了極大的好感,當然囉,只要佩披還在他們眼前,到處招搖,他們也不會把佩披放手的,可是,他們多半是上了年紀的老爺,生性頭腦遲鈍,行動緩慢,碰到新來了一個女招待,總要過些時日才習慣,儘管這次人事更動大有好處,那幫老爺還是要過幾天,要勉勉強強過上幾天才習慣,說不定只消五天就行了,不過四天時間總嫌短些,不管怎麼樣,佩披到底還是給當作臨時替工罷了。

  此外,這恐怕也算得上是天大的不幸:在那四天內,頭兩天克拉姆雖在村子裡,也沒有到樓下大廳裡來過。他要來了,佩披才會碰到一場決定命運的考驗,對這場考驗,她偏巧一點也不怕,她朝思暮想的倒正是這一場考驗呢。她既不會成為克拉姆的情婦,也不會靠講鬼話爬上那個地位,當然,這種事還是不談為妙,可話又說回來,儘管這跟她無緣,她至少也能跟弗麗達一樣,姿勢美妙地把啤酒放到桌上,就算沒有弗麗達那份殷勤勁兒,也會和顏悅色地請安、道別的,如果克拉姆真想在哪個姑娘的眼裡找到什麼的話,那看看佩披的眼睛,管教他如願以償。可他幹嗎不來呢?難道是不巧嗎?當時佩披也這麼想來的。在那兩天裡,她無時無刻不在盼望他,連夜裡也在等他呢。「克拉姆這可來啦,」她不斷想著,還來來回回亂闖,這無非是因為等得心焦,而且存心想要頭一個迎接他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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