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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不久,又有一個不速之客闖了進米,這一回是個女人。地從廚房走進來多大聲寒暄道:「聽說洪作就要遠行啦!」

  她邊說邊取出包著送別錢的紙包。

  「只是一點心意,請收下吧。」

  外祖母上前致謝,請她進屋入座,但對方不肯。

  「沒請我來,我不該進屋。今晚就此告辭了。」

  這時,不知誰說道:「既然你帶了送別錢來,資格就夠大啦!有什麼可講客氣的?把送別錢留下就回去,太吃虧啦——有誰幹這種賠本的事!」

  「就是吃虧,也不能不請自來吧?」不速之客說。

  「好啦,進來吧!」有人說,「這樣行不行?你把你那份送別錢吃完就走。紙包裡是多少,誰也不知道,可你本人是清楚的。適當地吃喝,完了就回家。紙包裡數目大,就待到明天早晨。如果就包了那麼一點點,吃點兒藥,就回去嘛。」

  「不,我……」

  「別太固執啦!好吧,話可說在前頭,要是你就這麼回去,大家都會認為你嘴裡大大咧咧地說什麼『送別』、『送別』,實際上紙包裡只放了一兩分錢。這你也不在乎嗎?——唉,進來吧。別固執啦。要和洪作分別了,進來見見嘛!」

  洪作心想:「別開玩笑!我連這位老婆婆從哪裡來都不知道,和不認識的人見面我可不幹!」

  「既然要我見見洪作,看來是不進來不行嘍!那麼對不起了,諸位!」

  老太婆說著,走進來入了席。她的腰彎曲著,身體折成了兩段。老太婆面前立即擺好了盤子。這時,對側席上有人說:「老大娘,好好瞧瞧洪作的臉吧。這是分別呀。小洪還小,今後的日子長著,你可不能和他比啊。任你怎麼熬,日子也有數啦。你是今朝不知明朝的人了,沒幾天啦!」

  這說話的人就是第一個不速之客。老婆婆拿著送別錢趕來,使得滿座都談這財禮,於是他懷恨在心,說這些話來發洩心裡的怨氣。然而,老婆婆對這些話沒有絲毫反應。上得宴席,她好象一下子失去了聽覺。無論人家對她說什麼,她都只裝沒聽見。

  洪作起身離開不知何時才會完結的宴席,他認為自己奉陪了這一陣,往下失陪也無妨了。他來到廚房,穿上放在這兒的木屐,走到戶外。然後,他踏上屋旁一條緩緩傾斜的坡道,向小學方向走去。沿路的住家,都是靜悄悄的,唯有外婆家熱鬧喧嘩,從很遠處還能聽見從那裡傳來的喧鬧聲。

  洪作走進小學的大門。月亮還沒出來,但校園裡並非一團漆黑,漂浮著一層微光,在朦朧之中,浮現出黑黝黝的校舍輪廓。

  洪作很久沒有進過夜色中的校園。小時候,他常在夏夜到學校後面來捕捉螢火蟲。

  螢火蟲,來這邊。
  那水咸,這水甜。
  螢火蟲,來這邊。

  孩子們唱著歌,東跑西追,追索那小小的、發著青白色瑩光的蟲子。

  洪作走到做器械體操的場所,躍身攀住單杠。他小時候,這兒沒有單杠。如今除單杠外,還並排安裝了一架秋千。

  身子懸掛在單杠上時,洪作心想:「哎,終於也要告別這所學校了。」到目前為止,去臺北這件事未曾深深觸動他的心,但不知為何,此時此刻,他想到終於要向這所鄉村小學告別了。

  洪作在校園裡轉了一圈,踏上回家的路。

  「晚上好。」

  對面有人向他招呼。

  洪作也答道:「晚上好。」

  「是洪作君嗎?」這是女人的聲音。

  「是。」

  「聽說你要去臺灣啦——路上小心啊。到了那邊,請替我向你父母問好。你又好久不能來湯島啦!」

  「是呀。」

  「下次回來時,說不定成大人物啦!當上象縣知事那樣的大官,衣錦還鄉!縫子婆婆故世了,不能去啦。不過,仔細想起來,哪怕縫子婆婆活著,你也沒法帶她去。她老暈車。哎呀,暈得可厲害。那可夠你麻煩的!」

  說話者是誰家的主婦,洪作弄不清楚。然而,這番話沉重地壓在他胸口上。他覺得,這是代表故鄉的村莊給他的臨別贈言。

  §第四章 潮

  洪作在伊豆走親戚完畢,回到沼津的寺院,看到書桌上擺著三封信。以前,他從來不曾一下子收到三封信,因此,他立即意識到自己將會繁忙起來。

  第一封信是母親從臺北寄來的。信箋上是密密麻麻的鋼筆字:「聽說你已經下定決心來臺北,這可太好了。來臺灣的輪船有信濃丸、扶桑丸、香港丸等好幾艘,其中以扶桑丸最大,我想你最好選擇扶桑丸。當前,凡是校官以上的軍人家屬都可以選乘一等艙,希望你在乘船的時候舉止不要有失體統。軍人家屬可以享受票價減半的優待,所以實際上只要付二等艙的票款。

  船票等一切事宜由我們安排,但希望你能把大約的動身日期說清楚。不知你有多少行李?象書桌和書籍等東西不必帶回來,送給長期以來一直照顧你的寺院僧人算了,你看怎樣?你有多少書籍?如果數量多,就捆打成包,先行托運。即使要打成幾隻象啤酒箱那樣大的包裹,運費也化不了多少,因此書籍要一本不丟全部帶來。臺北雖有幾家規模較大的書店,一般的書籍都能買到,但因為是外地①,還是把書籍全部帶來以備不時之需吧。」

  【①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稱其侵佔的殖民地為「外地」。】

  在信的前半部分,大致上就寫了以上這些事情。洪作才讀了一半左右,就發現信中有好幾處估計錯誤。書桌本來就是向寺院借用的,書箱一類的東西他也從未有過。至於書籍,信中提出要他先送去托運,其實根本沒有多到要托運的地步,總共才十來本書,放在皮箱裡隨身帶走就行了。

  洪作繼續閱讀信的後半部分:「雖然船上由侍者給乘客檫皮鞋,但你還是自己帶上鞋刷和鞋油為好。餐廳侍者和住艙侍者的小費一定要付,至於給多少可以向其他乘客討教,用不著比別人付得多,但也不要比別人少。還有,船上有船醫,所以不用擔心生急病,但預防暈船的藥還是要帶上。最近有一種叫SEA—SICK的暈船藥出售,聽說這種藥很靈,可不要忘了買。至於禮物,不用你操心,但不妨給弟弟妹妹帶點兒合適的東西,他們一定會很高興的。」

  洪作讀完信後,仰面在鋪墊上躺下。

  洪作又看了一遍母親的來信。他感到母親對親生兒子太缺乏瞭解。他剛進中學時,好歹還檫檫皮鞋,可從那時至今,他一直沒有幹過往皮鞋上檫油這類裝戴打扮的事情。給侍者小費又是怎麼回事呢?付小費恐怕會使侍者難堪吧?這好比自己向人家討錢。信中還要他帶禮物給弟妹,這也是個難題,如果指明了要什麼,只要把指定的東西買到就行了。然而,要他自己考慮買什麼,這可比解幾何難題還傷腦筋。這一切都使洪作束手無策。

  「就為了這檔子事,我不願意去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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