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傑克·倫敦 > 熱愛生命 | 上頁 下頁


  這是一個下霧的日子,這一天,他又有了餓的感覺。他的身體非常虛弱,他一陣一陣地暈得什麼都看不見。現在,對他來說,一絆就摔跤已經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給絆了一跤,正好摔到一個松雞窩旁。窩裡面有四隻剛孵出的小松雞,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亂跳的小生命只夠吃一口;他狼吞虎嚥,把 它們活活塞到嘴裡,像嚼蛋殼似地吃起來。母松雞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圍撲來撲去。他把槍當作棍子來打它,可是它閃開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傷了它的一個翅膀。松雞拍擊著受傷的翅膀逃開了,他就在後面追趕。

  那幾隻小松雞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著那只受傷的腳脖子,一瘸一拐,跌跌絆絆地追下去,時而對它扔石子,時而粗聲吆喝;有時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聲不響地追著,摔倒了就咬著牙、耐心地爬起來,或者在頭暈得支持不住的時候用手揉揉眼睛。這麼一追,竟然穿過了穀底的沼地,發現了潮濕苔癬上的一些腳印。這不是他自己的腳印,他看得出來——一定是比爾的。不過他不能停下,因為母松雞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 它捉住,然後回來察看。

  母松雞給追得精疲力盡;可是他自己也累壞了。它歪著身子倒在地上喘個不停,他也歪著倒在地上喘個不停,只隔著十來呎,然而沒有力氣爬過去。等到他恢復過來,它也恢復過來了,他的餓手才伸過去, 它就撲著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這場追趕就這樣繼續下去。天黑了,它終於逃掉了。由於渾身軟弱無力,絆了一跤後,頭重腳輕地栽下去,畫破了臉,包袱壓在背上。他一動不動地過了好久,後來才翻過身,側著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兒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個下霧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條毯子已經有一半做了包腳布。他沒有找到比爾的蹤跡。可是已經沒有關係了——饑餓逼得他太厲害了。不過……不過,他又想,是不是比爾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時候,累贅的包袱壓得他受不了。於是他重新把金子分開,但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來的那一點也扔掉了,現在,他只有半條毯子、那個白鐵罐子和那支槍。

  一種幻覺開始折磨他。他覺得有十足的把握,他還剩下一粒子彈。它就在槍膛裡,而他一直沒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終明白,槍膛裡是空的。但這種幻覺總是縈回不散。他搏鬥了幾個鐘頭,想擺脫這種幻覺,後來他就打開槍,結果面對著空槍膛。這樣的失望非常痛苦,彷佛他真的希望會找到那粒子彈似的。

  經過半個鐘頭的跋涉之後,這種幻覺又出現了。他於是又跟它搏鬥,而它又纏住他不放,直到為了擺脫它,他又打開槍膛打消自己的念頭。有時候,他越想越遠,只好一面憑本能自動向前跋涉,一面讓種種奇怪的念頭和狂想,像蛀蟲一樣地啃他的腦髓。但是這類脫離現實的迷思大都維持不了多久,因為饑餓的痛苦總會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這樣瞎想的時候,他忽然猛地驚醒過來,看到一個幾乎叫他昏倒的東西——他像酒醉一樣地晃蕩著,好讓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著一匹馬。一匹馬!他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覺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時間金星亂迸。他狠狠地揉著眼睛,讓自己瞧瞧清楚,原來 它並不是馬,而是一頭大棕熊。這個畜生正在用一種好戰的好奇眼光仔細察看著他。

  這個人舉槍上肩,當槍舉起一半時,就醒悟了。他放下槍,從屁股後面的鑲珠刀鞘裡拔出獵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試試刀刃。刀刃很鋒利。刀尖也很鋒利。

  他本來想撲到熊身上,把它殺了的。可是他的心卻開始了那種警告性的猛跳,接著像是要從口裡跳出來似的,怦怦直跳。頭像給鐵箍箍緊了似的,腦子裡漸漸感到一陣昏迷。他的不顧一切的勇氣已經給一陣洶湧起伏的恐懼驅散了。處在這樣衰弱的境況中,如果那個畜生攻擊他,怎麼辦?他只好盡力擺出極其威風的樣子,握緊獵刀,狠命地盯著那頭熊。

  它笨拙地向前挪了兩步,站直了,發出試探性的咆哮。如果這個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過這個人並沒有逃跑。現在,由於恐懼而產生的勇氣已經使他振奮起來。同樣地,他也在咆哮,而且聲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發出那種生死攸關、緊緊地纏著生命根基的恐懼喊叫。

  那頭熊慢慢向旁邊挪動了一下,發出威脅的咆哮,連它自己也給這個站得筆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動物嚇住了。可是這個人仍舊不動。他像石像一樣地站著,直到危險過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陣,倒在潮濕的苔蘚裡。

  他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前進,心裡又產生了一種新的恐懼。這不是害怕他會束手無策地死於斷糧的恐懼,而是害怕饑餓還沒有耗盡他的最後一點求生力,他已經給兇殘地摧毀了。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聲音在荒原上飄來飄去,在空中交織成一片危險的羅網,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嚇得他不由舉起雙手,把 它向後推去,彷佛它是給風刮緊了的帳篷。

  那些狼,時常三三兩兩地從他前面走過。但是都避著他。一則因為它們為數不多,此外,它們要找的是不會搏鬥的馴鹿,而這個直立走路的奇怪動物卻可能既會抓又會咬。傍晚時他碰到了許多零亂的骨頭,說明狼在這兒咬死過一頭野獸。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面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他端詳著這些骨頭,它們已經給啃得精光發亮,其中只有一部分還沒有死去的細胞泛著粉紅色。難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變成這個樣子嗎?生命就是這樣嗎,呃?真是一種空虛的、轉瞬即逝的東西。只有活著才感到痛苦,死並沒有什麼好難過的。死就等於睡覺,它意味著結束,休息。那麼,為什麼他不甘心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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