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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喂,漢普嗎?這詩讓你心動嗎?」在詩句和節奏需要停下來的時候,他問我。

  我打量著他的臉。那張臉閃著光亮,如同大海一樣,他的眼睛在星光下炯炯有神。

  「至少讓我感到心動的是,你能表現出應有的熱情。」我冷冷地回答說。

  「嘿,夥計,這是生活!這是生命!」他大聲說。

  「可生命是一件廉價的東西,沒有價值呀。」我把他說過的話回敬給他。

  他大笑起來,這是我第一次聽見他的聲音裡發出真誠的笑聲。

  「啊,我無法讓你明白,無法灌輸到你的腦子裡,生活究竟是一種什麼東西。當然,生活毫無價值的,只是對它自身有價值。我可以告訴你,我的生命只是現在有價值——對我自己來說。它是無價的,你會說我的估價過於高了,可是我只能這樣看待,因為正是我身上的生命做出了這樣的估價。」

  他看樣子在等待表達他腦子裡的思想的語詞,最後接著說。

  「你知道,我渾身都有一種奇異的振奮;我覺得彷佛所有的時光都在我的身上迴響,彷佛所有的權利都屬￿我。我懂得真理,看得出善與惡,正確與錯誤。我的眼界清晰而遠大。我幾乎能夠相信上帝。可是,」——他的聲音馬上變了,他臉上的光亮也消失了——「我發現自己的這種環境又是什麼呢?這種生活的樂趣嗎?這種生活的快活嗎?我可以稱之為靈感的玩意兒嗎?靈感的到來,是要等你的消化良好,要等你的肚子正常,要等你的胃口良好,要等一切都十分健康。靈感是生活的賄賂,血液的香檳酒,酵母素的沸騰——靈感讓一些人思考神聖的思想,另一些人想見上帝,或者在他們見不到上帝時創造上帝。這就是一切,生命的爛醉,酵母的活動和爬行,意識活躍卻發瘋的生命的嘮叨。還有……呸!明天我便會像醉鬼付出那樣為此付出代價。我將會知道我必須死去,很可能死在海上,停止我自己的爬行,和大海的陳腐東西一起隨波逐流;讓魚蝦吃掉,成為行屍走肉,我的肌肉的力量和運動統統放棄淨盡,也許會變成了魚鰭和魚鱗,成為魚兒的內臟,讓它們轉變成力量。呸!啊呸!呸呸呸!香檳酒已經把氣泡冒盡了。嘶嘶作響的星沫已經消失,香檳酒成了毫無味道的飲料。」

  如同他突然到來一樣,他突然離我而去,一躍跳到甲板上,像一隻老虎一樣沉重而輕軟,「幽靈」號仍在破浪而行。我注意到船首嘩嘩行駛,非常像打鼾,我一邊聆聽,一邊感覺到狼·拉森短暫的高昂的快活一下子轉變成絕望的那種效果慢慢離開我。後來,一名水手從船中部引吭高歌,聲音高昂,唱起了《貿易風之歌》:

  啊,我是海員們深愛的風——
  我穩健,我強壯,我忠誠;
  他們憑藉天上的白雲緊隨我的足跡
  在縱深的熱帶藍色海洋上行駛,
  無論白天還是黑夜我循吠叫而行,
  我像獵犬一樣聞著足跡在追逐;
  我在正午最強勁,但在月光下,
  我也會把船帆的肚兒吹得鼓脹。

  第八章

  有時候,我以為狼·拉森瘋了,或者少說是半瘋了。有時候,我把他當作一個非凡的人物——一個永遠沒有發揮出來的天才。最後,我相信他是一個原始人的典型,生晚了上千年或者許多世代,在這個文明達到頂峰的世紀則是一個時代錯誤。他確實是個人主義的最無爭議的代表。不僅如此,他還非常孤獨。在這艘船上,他和其他人之間沒有任何共同的趣味。他巨大的男人氣概和精神力量把他阻隔開了。在他看來,他們更像孩子,就是那些獵人也一樣,他便像對待孩子一樣對待他們,不得已下降到他們的水平,和他們玩耍,如同大人和小狗兒逗弄。或者他用活體解剖者的殘忍的手探索他們,琢磨他們的精神進展情況,檢測他們的靈魂,彷佛要看看靈魂的材料是用什麼製成的。

  我見過他幾十次,在餐桌邊,他侮辱這個獵人、那個獵人,冷峻而平直的眼睛盯視他們,同時帶著某種興趣盎然的神態思考他們的行為、答話或者小小不言的惱怒,好奇的樣子在我看來簡直要拊掌大笑,因為我是站在一旁的旁觀者,卻心領神會。說到他自己的憤怒,我相信它們並非真實,有時候只是試驗,但是總的說來它們是一種姿態和態度的各種習慣,他看出來很適合用在他的同伴身上。我知道,除了大副死掉這個事件可能是例外,我沒有看出來他真的生氣了;不過我也不希望看見他真的大動肝火,把他身上的所有力量統統使出來。

  在狂妄古怪的行為問題上,我不妨講一講托馬斯·馬格利奇在艙室裡遭遇的情況,順便把我已經提及一兩次的一樁意外事件講述完整了。有一天,十二點的午餐用過了,狼·拉森和托馬斯·馬格利奇走下升降口樓梯。儘管廚子有一間從艙室隔出來的單間睡艙,但是在這個艙室裡他從來不敢久留或者被人看見,他一天只敢溜過去一兩次,活脫是一個膽小的幽靈。

  「這麼說你會玩紙牌了,」狼·拉森說,口氣聽來有幾分喜悅,「我應該想到,一個英國人是會玩牌的。我本人就是在英國船上學會的。」

  托馬斯·馬格利奇這下得意忘形,一個樂顛顛的傻子,看到能和船長這樣親近感到無比高興。他擺出一點點神氣,費盡精神裝出那種從容的風度,好像生來就是一個有身分的人,讓人看見了不覺可笑也會反胃。他把我的存在完全忽略了,儘管我相信他根本就沒有看見我。他那兩隻淺灰的無神的眼睛飄忽不定,像慵懶的夏天的海水,不過它們到底在憧憬什麼幸福的前景,我是想像不出來的。

  「拿紙牌來,漢普,」狼·拉森吩咐著,在桌子旁邊坐了下來,「把雪茄和威士忌拿出來,你在我的住艙裡找得到的。」

  我拿著這些東西回來,正好聽見這個倫敦佬明明白白地暗示他有一個秘密,那便是他可能是一個紳士的兒子,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將錯就錯了;另外,他還是一個靠匯款生活的人,是用錢把他支離英格蘭的——「付給不少錢呢,船長,」他用這種口氣說,「付給不少錢讓我當廚子,一直做下去。」

  我已經把平常使用的酒杯拿來了,但是狼·拉森皺起眉頭,用手示意我把大玻璃杯拿來。他往這種大杯子裡倒了足足三分之二的純正的威士忌酒——「紳士喝的酒。」托馬斯·馬格利奇說——他們為光榮的紙牌遊戲碰杯,點上雪茄煙,開始洗牌,玩牌。

  他們是押錢玩牌的。他們把下注的錢慢慢往上加。他們喝威士忌,把酒杯喝淨了,我又取來一瓶。我不知道狼·拉森耍手段了沒有——他幹這種事情小菜一碟——他贏了一把又一把。那廚子往他的睡艙跑了好幾趟去拿錢。每次去拿錢,他都比上一次擺譜擺得更得意的樣子,不過每次他都只拿幾塊錢。他變得越來越可笑,越來越放肆,只是紙牌看不清楚,身子也坐不直了。又一次到他的睡艙去取錢之前,他用一根油膩膩的食指鉤住狼·拉森的扣子眼兒,迷迷瞪瞪地大聲聲稱,而且說了一遍又一遍:「我有錢。我有得是錢,我跟你說吧,我是一個紳士的兒子。」

  狼·拉森沒有讓酒灌醉,儘管他喝了一杯又一杯,酒杯還比廚子的酒杯斟得更滿呢。但是,他沒有一點變化。他對對手的怪誕行徑甚至都無動於衷,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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