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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牛排(1)


  湯姆·金用最後一小口麵包,揩乾淨最後一滴肉汁,然後放在嘴裡慢慢咀嚼,沉思著。當他從桌子邊站起來時,他明顯感到饑餓的壓迫感。然而只有他一個人吃過東西。隔壁房間裡的兩個孩子早就被打發去睡覺了,為的是他們在睡夢中會忘記自己還沒有吃過晚飯。他妻子什麼也沒吃,默默坐著,用擔憂的目光注視著他。她是一個消瘦而憔悴的女工,但是她臉上也不乏以前曾經漂亮過的痕跡。做肉汁用的麵粉是她向過道對面的鄰居借來的。麵包是她用最後兩個便士買來的。

  他坐在窗戶邊一張搖搖欲墜的椅子上,他的重量壓得椅子吱嘎亂響。他十分機械地把煙斗放到嘴上,伸手插進上衣口袋。由於沒有煙葉,他意識到自己的行動,便皺起眉頭,怪自己健忘,同時把煙斗放到一邊。他的動作慢慢吞吞很笨拙,好像承載著他肌肉沉甸甸的重量。他是一個體格健壯,感覺遲鈍的人,相貌平平。他的粗布衣服又舊又邋遢。他那雙鞋很久以前換了沉重的鞋底,現在破舊的鞋面已快帶不起那麼重的鞋底了。他的棉布襯衣,一件兩個先令的便宜貨,已露出磨破的領子和一些去不掉的油漆斑點。

  但是,正是湯姆·金這張臉準確無誤地為他從事的職業做了廣告。這是一張典型的、職業的、拳擊手的臉;一張在拳擊臺上混了多年的臉,這張臉上因此而形成並突現了那種鬥獸的一切標誌。這明顯是一張陰沉的面孔,而且面孔上的特點都瞞不過人們的眼睛,鬍子刮得光光的。嘴唇走了樣,構成一張極為難看的嘴巴,就像是臉上的一道傷疤。他的下巴顯得好鬥、野蠻、笨重。他的眼睛轉動很慢,眼皮沉重,在緊鎖的濃眉底下幾乎毫無表情。他是真正的動物,眼睛是他身上最像動物的特徵所在。它們昏昏欲睡,像獅子的眼睛似的——一對鬥獸的眼睛。他的頭髮剪得很短,發根順著額頭的方向斜著塌下去;他腦袋上隆起的每一個包,都更顯露出了他的面容醜惡的樣子;他的鼻子被無數次打擊後,斷過兩次了,弄成各種各樣的模樣,他的耳朵像菜花一樣,永遠是腫的,已經走了樣,有它原來的兩倍那麼大。這些東西都裝點著他的面容,同時,他的鬍子雖然剛剛被刮過了,但胡渣又從皮膚裡生了出來,使他臉上帶有一種藍黑的顏色。

  總之,這是一張在小黑巷子裡或偏僻地方叫人害怕的人的臉。然而,湯姆·金不是罪犯,也沒有做過犯法的事情。除了通常的職業性打鬥之外,他沒有傷過任何人。人們也從來沒聽說過他跟別人吵過架。他是一個職業拳擊手,他所有好鬥的野蠻行為,都是留在拳擊場上出現時用的。在拳擊場以外,他是一個行動緩慢,性格隨和的人。在他年輕富有時,他對人太大手大腳,這沒給他自己帶來任何好處。他不記恨,沒有敵人。打拳是他的一番事業。在拳擊臺上,他把人打傷、打殘,甚至打死,但是不含惡意。這不過是普普通通的生意經。觀眾們聚集在一起,花錢看人和人互相擊倒對方的場面。優勝者在金錢方面拿大頭。二十年前,湯姆·金面對沃魯木路·高傑的時候,他知道高傑的下巴在紐卡斯爾的一場比賽中被打壞,才剛治好了四個月。他就利用那個下巴,在第九回合再次把它打壞,這不是因為他對高傑懷有惡意,而是因為這是擊敗高傑,贏取大錢的最可靠的方法。高傑也不因此而對他懷有惡意。比賽就是這麼回事,他們倆都知道是為比賽才來打拳的。

  湯姆·金從來不健談,他就坐在窗戶邊上,沉默寡言,注視著自己的雙手。他的手又大又腫,手背上青筋暴起。一看那被打碎、打壞、打變形的指關節,就知道它們是用來派什麼用場的。他從來沒有聽說過,一個人的生命就是他動脈的生命,可是他很清楚那些粗大暴突青筋的意義。他的心臟以最高的壓力往血管裡輸送了太多的血液。血管不中用了。他撐壞了它們的彈性,隨著它們的擴張,他的耐力也喪失了。他現在動輒疲憊不堪。他再也不能迅速打上二十個回合了,竭盡全力地打呀,打呀,打呀,從一次鑼聲到另一次鑼聲,一次比一次更兇猛的對擊,被人擊倒在拳擊台的圍繩上,又反過來把對手擊倒在圍繩上,在最後的第二十個回合中進行最兇猛、最快速的對擊,全場觀眾都站起來狂呼,他自己則沖、擊、躲閃,雨點般地出拳,也被對方的拳頭雨點般地回擊,這時他的心臟總是忠實地把洶湧澎湃的鮮血輸送到適當的血管裡。那些血管雖然當時腫脹起來,但總是又會縮回去,儘管不是完全縮回去——開始時是不知不覺地,但每一次都比原先大了一點。他盯著這些血管和打壞的指關節,一時間看到了這雙手在綽號「韋爾斯凶神」的本尼·瓊斯的腦袋上打碎第一個指關節以前的青春魅力。

  他又開始感到饑餓。

  「天哪!難道我就吃不到一塊牛排嗎?」他大聲喃喃地說,同時握緊他那巨大的拳頭,發出一句被窒息的詛咒。

  「我到柏克和索利兩家都去試過了,」他妻子有點抱歉地說。

  「他們不肯嗎?」他問。

  「少半個小錢也不行。柏克說……」她支支吾吾地說。

  「說下去!他說什麼?」

  「他說,他認為桑德爾今晚將打敗你,還說你欠他的賬實際上已相當不少了。」

  湯姆·金哼了一聲,但是沒有回答。他正一心想著他年輕時養的那條獵狗,他不斷喂牛排給它吃。那時候,柏克就是賒給他一千塊牛排也是肯的。但是,時過境遷。湯姆·金老了,在二流俱樂部打拳的老頭子們是不可能指望商人們給他們賒帳的。

  他早晨起來就渴望吃一塊牛排,這種渴望並沒有減少。這次打拳,他事先沒有進行很好的訓練。這是澳大利亞的大旱之年,時勢艱難,甚至最不正規的工作都難以找到。他沒有陪他練拳的人,他吃的飯並不好,也不夠吃。什麼時候能找到不需專業技能的工作,他就幹上幾天。他一大早在陶門公園周圍跑步,來練練他的腿。但是,沒有陪練夥伴來進行訓練,又有一個老婆、兩個小孩要養活,所以難有正常的訓練。在他和桑德爾比拳的時候,商人們才稍稍放寬了一點給他賒帳的機會。快樂俱樂部的秘書已經預付給他三金鎊——這是輸家可以得到的錢數——他拒絕多給。他時常設法從老朋友那裡借到幾個小錢,要不是正趕上大旱之年,老朋友們本來會多借給他一點的,可他們現在自顧不暇。不——掩蓋事實是沒有用的——他的訓練是不夠令人滿意的。他本應該吃得更好,無牽無掛。此外,對於一個四十歲的人來說,要他進入競技狀態就比他在二十歲時要困難的多。

  「什麼時候啦,麗茜?」他問。

  他妻子到過道對面去問了一下,然後回來。

  「八點差一刻。」

  「幾分鐘以後他們就要開始第一場比賽了,」他說,「只不過是選拔賽。然後是迪勒·韋爾斯和格列德雷的四回合拳擊賽,以及『星光』和某個當水手的傢伙的十回合比賽。一個多小時以後我才上場。」

  又沉默了十分鐘之後,他站起身。

  「說實在的,麗茜,我沒有好好進行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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