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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的力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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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們一共有六十個男人,」他一面用指頭比畫著,一面說,「我們的力量很強,可是我們並不知道。於是,我們就眼瞧著那十個人去攻打布烏的樹。他打得很勇敢,可是寡不敵眾。我們全袖手旁觀。原來,有幾個『吃肉的人』要爬上樹,布烏只好從草房裡出來,用石頭砸他們,不料正好中計,給其餘的『吃肉的人』射得渾身是箭。於是布烏就完了。 「接著,『吃肉的人』就去攻打躲在自己洞裡的獨眼和他一家人。他們在他洞口生了一堆火,把他們熏了出來,就像我們今天把這只熊熏出來的情形一樣。然後,他們就爬上樹去捉六指,殺死他和他的大兒子。這時候,我們這些剩下來的人就連忙逃跑。他們捉住了我們幾個女人,殺死了兩個跑不動的老頭和幾個小孩。那些女人都給他們帶到大穀裡去了。 「事過之後,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就爬了回來,不知怎麼,我們就有商有量地談了起來。這大概是因為我們心裡害怕,覺得需要彼此幫助的原故。這是我們第一次會議——第一次真正的會議。在這次會議裡,我們組成了我們的第一個部落。因為我們得到了教訓。那十個『吃肉的人』,每一個人的力量抵得上十個人,因為他們十個人在打仗的時候是團結一致的。他們把大家的力量並在一塊兒。我們雖然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是我們的力量只抵得上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我們在打仗的時候,都只顧自己。 「當時,我們討論了很久,可是很難討論,因為我們還沒有今天用的這種語言。後來過了很久,一個叫做臭蟲的人才創造了一些字,其他的人也陸續創造了一些字。不過,我們到底還是說好了,等到『吃肉的人』再爬過分水嶺來搶我們的女人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把大家的力量合併起來,團結得像一個人一樣。這樣,我們就有了部落。 「我們派了兩個人在分水嶺上站崗,一個管白天,一個管晚上,防備『吃肉的人』過來。這兩個人是全部落的耳目。同時,不論日裡夜裡,都有十個男人拿著棍棒、長矛和弓箭提防著,準備打仗。以前,每逢一個人出去打魚、捉蛤蜊或者掏海鷗蛋的時候,他總要隨身帶著武器,一方面打獵取食,一方面防備別人來害他。如今,情形完全變了。出去的人可以不帶武器,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打獵捕魚。同樣,每逢女人們到山上去挖肥根和采莓子的時候,十個男人裡面也總有五個跟著去保護她們。而且,不論什麼時候,不論日裡夜裡,部落的眼睛總是在分水嶺上守望著。 「不過,又出了很多亂子。這些事,照例都是為了女人。沒有老婆的男人都想佔據別人的老婆,大家打了很多回,有時這個人的腦袋給砸爛了,有時那個人的身體給矛刺穿了。有一次,一個守衛分水嶺的人正在值班,另外有個人就趁機搶走了他的老婆,他下山之後,立刻就去打架。另外那個守衛分水嶺的人,因為怕別人搶他的老婆,於是也從山上下來了。同時,那十個總是帶著武器的人之間也出了亂子。他們五對五地打架,打敗了的就向海邊逃跑,打勝了的就在後面窮追不捨。 「這樣一來,這個部落就成了沒有耳目、沒有人守衛的部落了。我們就沒有六十個人的力量了。我們簡直一點也沒有力量了。於是,我們就召集了一次會議,制訂了第一批法律。那時候,我不過是小孩子,可是我都記得。我們說,為了使整個部落有力量,我們絕不能彼此打架,我們訂出了一條法律,如果誰殺死了人,全部落的人就要把誰殺死。同時,我們又訂了一條法律,凡是搶別人老婆的人,也要被全部落殺死。我們又說,不論哪一個力氣大的人,只要他敢憑著力氣大來傷害本部落裡的弟兄,我們就要殺死他,讓他不能再仗著力氣來傷人。因為,如果我們任憑他仗著力氣來傷人,他的弟兄們就會害怕起來,整個部落就要垮臺,我們就會變得軟弱,像先前那些『吃肉的人』來攻打我們,殺死布烏的時候一樣。 「當時,有一個力氣很大很大的人,叫做指節骨,他根本不管什麼法律不法律。他只知道自己力氣大,他得意極了,因此他就跑出去,佔據了三蛤的老婆,三蛤想跟他鬥,指節骨就一棍子打得他腦漿直流。不過,指節骨忘記了我們大家已經團結起來,要在我們中間維持法律,於是,我們就在他的樹下殺死了他,把他的屍首吊在樹枝上示眾,讓大家知道法律比任何人都有力量。因為我們就是法律,它代表我們全體,所以沒有人會比法律更強大。 「後來,又出了其它的麻煩。唉!賽飛鹿、黃腦袋、怕黑娃呀,你們得知道,要建立起一個部落可真不容易啊。事情很多,而且都是很瑣碎的,件件都得召集大家來商量。這真是麻煩透了。我們無論在早晨、中午、晚上,甚至半夜裡,都要開會。因為總是有很多要解決的小事,例如有時要指派兩個新守衛到山上去代替老守衛,有時又要決定,應該把多少食物分給那些總是隨身帶著武器,沒有空去打獵的人;這樣多的會議,我們簡直弄得連出去打獵的時間也沒有了。 「我們需要一個為首的人來做這些事,他可以代表會議發號施令,然後把他做的事向會議報告。於是我們就提名非茲非茲擔任領袖。他也是一個有力氣的人,而且很狡猾,每逢他動怒的時候,他總是『非茲非茲』地像野貓一樣叫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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