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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4)


  我們常常傳信,由於這條傳遞鏈非常複雜,我們既不知道誰是寄信人,也不知道誰是收信人。我們不過是這根鏈子裡的幾個環節。往往都是在什麼地方,不知怎麼一來,一個犯人就把一封信塞到了我手裡,告訴我把它交給另一個傳信人。這一切方便,以後都是要報償的,等到我直接跟當事人傳信的時候,我就會從他那兒得到我的報酬。整個監獄裡都佈滿了這種交通網。而我們這些控制聯絡系統的人,因為都是模仿資本主義社會,也就很自然地,要從我們的主顧那兒勒索重稅。儘管有時候,我們不過是愛管閒事,然而,這的確是一個可以得到重利的差事。

  我在全部坐牢的時間裡,一直跟同住的夥伴把關係搞得很好。他替我出了不少力,反過來,他也希望我同樣地為他出力。等到我們出了獄,我們還要一道走走,因此,不用說,也要一道幹幹「買賣」,因為我這個朋友是個匪徒——不過,算不上頭等角色,他只是一個小小的匪徒,會偷會搶,會穿牆越戶,如果給逼急了,還會不顧一切殺人。我們常常坐在一起,悄悄地談上個把鐘頭。他覺得在最近的將來,有兩三筆買賣可以試試,並且替我安排好了我在這兩三筆買賣裡該做些什麼,而我也幫著他一起制訂詳細的計劃。我跟這種匪徒相處過多次,也見識過很多,因此,我的朋友從來也沒有想到我只是在騙他,而且連續對他說了三十天鬼話。他覺得我真正是塊材料,因為我不笨,很喜歡我,同時,我覺得,他對我還有點好感。當然,我一點也沒有跟他去過那種卑劣下流、偷偷摸摸的生活的意思;不過,如果就此丟掉那一切靠他的交情得來的好處,那我也得算是個傻瓜。一個人要是落到了地獄裡的火山熔岩上,他就不能挑選自己的道路,而我在伊雷縣監獄裡的情形,也正是這樣。我只好跟這種「亡命徒」混在一塊,不然的話,我就得去幹苦工,吃麵包和水;而為了跟這種亡命徒混在一塊,我就得好好對付我這個朋友。

  監獄裡的生活倒也不單調。每天都要出點什麼事:那些犯人常常會發神經、發瘋,或者打架,而那些當差又會喝得大醉。其中一個普通的當差,名叫浪蕩傑克,是我們的「酒星」。他是一個真正的「行家」,一個「泡在酒裡」的醉鬼,而且就這樣從總當差那兒得到了各種自由。二頭兒匹茲堡·玖,也經常跟浪蕩傑克一塊鬧酒,大夥一談起這一對,都說只有在伊雷縣監獄,一個人才可以「喝過頭」而不被抓起來。這件事,我從來沒有搞明白,據說,他們喝的是麻醉藥,這是他們耍鬼把戲從藥房里弄來的溴化鉀。不過,我可知道,不管他們喝的是什麼麻醉藥,有時,他們的確會喝得大醉。

  我們的大廳是一個大雜燴,充滿了社會上的垃圾廢物——有先天的低能兒、墮落的敗類、殘廢、瘋子、白癡、癲癇病人、畸形的怪物以及神經衰弱的傢伙,總之,全是些噩夢裡的人物。因此,在我們這兒,發神經病的事很流行。這種精神病好像還會傳染。每逢有人開了頭,其他的常會跟著發作。我曾經看到七個人同時神經發作,弄得空氣中充滿了他們的慘叫,此外,還有六七個瘋了也同時大吵大鬧,不斷地胡說八道。這兒的人除了往他們身上潑冷水以外,從來沒有給他們一點治療。即使想去請個醫務見習或者醫生也是白費勁,他們都不肯為這種常常發生的小事來操心煩神。

  其中有一個荷蘭小夥子,大約十八歲,最容易發毛病。他每天都要來一陣。因此,我們就把他安置在底層的一個角落裡,跟我們住在一排。看守因為他在監獄的院子裡鬧了幾回,不願意再為他麻煩,就把他整天關在牢房裡,讓一個同牢的倫敦佬陪著他。不過,這並不是因為那個倫敦佬有什麼用處。每逢這個荷蘭小夥子發作起來,那個倫敦佬就嚇得渾身癱軟。

  這個荷蘭小夥子連一句英文也不會說。他是個莊稼人的孩子,因為跟什麼人打架,給判了九十天徒刑。他發作起來的時候總是要先嚎一陣,跟狼嗥一樣。同時,他又是站著發毛病,這對他很不利,因為他總是發作得厲害起來,就會一頭栽倒在地上。我一聽到這種拖長調子的狼嗥,通常都要抓起一把掃帚,跑到他的牢房那兒。可是,雜役不可以拿鑰匙開牢,我走不進去。他常常站在他那間窄窄的牢房中央,抽搐地發抖,眼睛向上翻,一直翻到只看見眼白,然後像孤鬼一樣慘嚎。我雖然儘量想法子,也始終沒有勸得那個倫敦佬肯去扶他一把。每逢他站在那兒嚎起來,那個倫教佬總是縮在上鋪裡,一面發抖,一面用嚇得要死的眼光,緊緊盯著小夥子那種可怕的樣子和他的往上翻的眼睛,聽他在那兒一再地慘嚎。這種情形對那個可憐的倫敦佬,的確也很難熬。他自己的頭腦本來就不大健全,奇怪的是,他居然沒有給逼瘋。

  我所能辦到的一切,最多不過利用那把掃帚。我可以把它塞進鐵欄杆,抵住荷蘭人的胸脯,在那兒等著。每逢他快要發作到極點的時候,他常常會開始前後晃蕩。我可以隨著他的晃蕩,用掃帚來攔著他,因為說不定什麼時候,他也許會很可怕地向前一栽。到了他真向前栽的時候,我可以用掃帚擋住他,讓他栽得輕一點。不過,儘管我這樣做,他還是一直摔得不輕,他的臉還是會經常在石頭地面上摔破。一旦他栽到地上,抽搐地扭動起來,我就會往他身上潑一桶水。我不知道冷水究竟適宜不適宜,不過這是伊雷縣監獄裡的成規。從來沒有誰對他用過別的辦法。他反正躺在耶兒,濕淋淋地,過上一個多鐘頭,就會又爬到他的鋪上去。我知道,最好不要跑去找看守幫忙,本來嘛,一個瘋病發作的人又算得了什麼呢?

  隔壁的牢房裡住著一個古怪的人——一個因為在巴爾納姆馬戲班的剩菜桶裡撈東西吃給判了六十天的人,至少,照他自己說的就是這樣。他是個腦子被折磨得很慘的傢伙,不過,起初他倒也很安穩、很和氣。他犯案的事實的確跟他說的一樣。當時,他不知不覺地走到了馬戲場,因為餓了,就到剩菜桶裡撈了點馬戲演員不要的麵包剩菜。他常常鄭重其事地對我說:「那真是呱呱叫的麵包,不過,就是看不見肉。」後來,一個警察當場看見了他,把他逮住,於是他到了這兒。

  有一次,我拿著一根細的硬鐵絲,從他的牢房旁邊走過。他向我討得很急,我只好把鐵絲從鐵欄杆當中遞給他。他馬上不用工具,單憑指頭,把它折成好幾小段,然後把它們彎成了半打挺合用的安全別針。他是利用石頭地面把針頭磨尖的。從此以後,我就做了一陣別針的生意。我供給他原料及販賣成品,實際的製作工作全由他來幹。作為工資,我經常多給他幾份麵包,有時,還偶爾給他一塊肉,或者一根有骨髓的燒過湯的骨頭。

  不過,坐牢還是對他發生影響,他的性情變得一天比一天暴躁了。那些當差都喜歡逗弄他。他們讓他的脆弱頭腦,充滿了他會繼承一大筆遺產的念頭。他們說,他所以會給逮住,關進監牢,是因為有人要搶走他的財產。當然,他自己也明白,沒有哪一條法律禁止人從桶裡撈東西吃。因此,他是給冤枉關起來的。這是一個剝奪他的財產的陰謀。

  起初,我是因為聽到那些當差都在哈哈大笑地談論他們逗他的經過,才知道了這件事。接著,他就跟我一本正經地商量了一會兒,對我說起他的百萬家當,以及那個要剝奪他的財產的陰謀,並且委派我做他的偵探。我想盡辦法,來慢慢打消他這種念頭,我隱約地對他談到這是一個誤會,那個合法繼承人是一個跟他同名同姓的傢伙。我勸得他完全清醒了才走開;不過,我沒有辦法讓那些當差不再麻煩他,而他們偏偏逗得比以前還要厲害。最後,經過了一場非常劇烈的爭論。他跟我鬧翻了,撤消了我的私人偵探的資格,開始罷工。我的別針買賣完蛋了。他再也不肯做別針了,每逢我從他的牢房旁邊走過,他還會拿別針原料隔著鐵欄杆來打我。

  我一直沒有辦法跟他講和。其他的當差,全對他說我是那些陰謀家雇用的偵探。這樣,逗來逗去,他們終於用那套鬼話把他逼瘋了,這個無中生有的陰謀一直在折磨他的頭腦,他終於變成了一個危險的、要殺人的瘋子。看守都不要聽他那些給人偷走幾百萬財產的話,於是他又指責他們也參加了這種陰謀。有一天,他把一罐熱茶潑在一個看守身上。他們馬上調查了一下他的案情。看守長在牢房的鐵欄杆外面跟他談了幾分鐘。後來,他們就把他弄走,交給醫生去檢查。他一直沒有回來,我常常懷疑他是不是死了,還是給送到了什麼瘋人院裡,仍然在那兒胡言亂語地講他的百萬家當。

  最後,總算到了我刑滿釋放的那天。三頭兒也是在這一天被釋放的。我替他搞到手的那個坐過短期牢的姑娘,正在監獄的牆外面等他。他們快快活活地一道走開了。我跟我的同住的夥伴也一道走了出去,接著又一道走到了巴法羅。我們不是要永遠待在一起嗎?那一天,我們在大街上一塊討小錢,把討來的錢全用來買「一嚇潑一嚇潑」的啤酒——我不知道這個字眼該怎麼寫,不過照字音拼來就是我寫的這個樣子,只要三分錢就可以買到「一嚇潑」。我一直在等機會溜走。我從街上的一個流浪漢口裡,設法打聽到了一列貨車開出去的時間。於是我就計算好了時間。時間到了,我跟我的同住的夥伴正在一個酒吧間裡。我們面前擺著兩大杯冒白沫的啤酒。我本來想說聲再會的。他一直對我很好。可是我不敢。我溜出酒吧間的後門,立刻跳過了籬笆。我溜得很快,幾分鐘之後,我已經登上一列貨車,在西紐約到賓夕法尼亞的鐵路上,一直奔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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