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斯蒂芬·金 > 死光 | 上頁 下頁
三八


  「開始人們以為那是……」她猶豫了一下。從沒在兒子面前提過這種事。但是形勢所迫,她不得不說了。「……情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也許這一切已經結束了,也許仍在繼續。除了有一個亡命之徒在街上不斷地謀害孩子,別的事情誰也說不準。你明白嗎,班恩?」

  他點點頭。

  「你明白情殺是什麼意思嗎?」

  他並不完全理解,但是他還是點了點頭。他想如果讓媽媽給他講這其中的細節,他會羞死的。

  「我很為你擔心,班恩。我擔心我不在你身邊的時候你會出事。」

  班恩緊張地扭了扭身子,什麼也沒說。

  「你總是一個人。太……

  「媽媽——」

  「我說話的時候別吭聲。」她說。班恩沉默不語。「你要多加小心。

  暑假就要到了。我不想讓你假期過得不開心。但是你一定要小心。我希望你晚飯的時候按時到家。我們幾點吃晚飯?」

  「6點。」

  「準時回家!我跟你說,如果我擺好碗筷還不見你回來,我就立刻報警,你懂嗎?」

  「懂,媽媽。」

  「你知道我絕對是認真的?」

  「是。」

  「也許只是虛驚一場。我並不是不瞭解男孩子。搗蜂巢、打球、踢盒子。無論什麼,一玩就著迷。我知道你和你的小夥伴都幹些什麼。」

  班恩嚴肅地點點頭,心裡想,如果母親知道他根本沒有一個朋友,那她就會明白班恩的世界與她所想像的相去甚遠。但是他從沒想過要把這些事情告訴母親,從來沒有。

  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塑料盒子。班恩打開盒於,看到裡面的東西,不禁驚叫起來。「哇廣班恩毫不掩飾他的喜悅。」謝謝!」

  那是一塊有著銀色表星,仿皮錶帶的手錶。媽媽已經調好了,他聽到「嘀噠嘀噠」的聲音。

  「太棒了!」他緊緊地摟住母親,不停地親她的臉頰。

  「好了,現在你有手錶了,沒有理由不按時回來。記住我說的話:如果你不準時回家,警察就會到處找你。在警方抓住那個殺害孩子的混蛋之前,不許你晚回家一分鐘。不然我就報警。」

  「好的,媽媽。」

  「還有一件事。我不想讓你一個人到處亂跑。雖然你長大了,懂得不吃陌生人的糖果,不搭生人的車。但是一個大人,特別是一個亡命徒,總比孩子的力氣大。你去公園或圖書館的時候,要和朋友們一起去。」

  「我會的,媽媽。」

  媽媽望著窗外,歎了口氣,還是滿腹憂慮的樣子。「一旦發生這種事,各種怪事都會發生的。我總覺得這個鎮子有些地方很讓人討厭。」媽媽回頭看著他,皺著眉頭。「班恩,你總喜歡四處亂竄,你肯定對德裡的大街巷都很瞭解。至少城裡那部分。你沒有看到過什麼嗎?嗯……可疑的人或事?有什麼反常的嗎?有沒有讓你害怕的?」

  他剛要開口,突然什麼東西——一種強烈的直覺——阻止了他。

  到底是什麼東西?直覺。肯定是。即使是孩子憑直覺也會知道,愛意味著責任。在某些情況下還是保持沉默比較好。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還有一些別的,不那麼高尚的原因。他的媽媽可能很苛刻,喜歡發號施令。但是她從不說他「胖」。她只是說他「很魁梧」。

  有時他正在看電視或寫作業,媽媽會給他端來剩菜剩飯。他總是乖乖地吃掉,雖然心裡隱隱約約恨自己這麼做。或許在他心靈的最深處曾經懷疑過母親的動機。是愛?還是別的什麼原因?肯定不是。但是……他很懷疑。是關鍵的是,媽媽不知道他沒有任何朋友。因此,他不信任她,拿不准如果他告訴媽媽回月裡的事情,她會有何反應。6點回家也沒什麼不好。反正他可以看書,看電視,吃東西,搭積木。

  但是如果整天關在屋子裡就糟了……要是他告訴她1月裡的事,那她肯定會把他關在家裡。

  所以,出於各方面的考慮,班恩沒有說出那個故事。

  「沒有,媽媽。」於是他回答道。

  那天晚上班恩一直睡不著。他不再擔心自已被遺棄,成為孤兒。

  躺在那裡,看著灑了一地的月光,他感到自已被愛包圍著,很安全。

  他一會兒把表貼在耳邊,聽聽嘀噠嘀噠聲;一會兒又把表舉到眼前,看看漂亮的表面。

  他終於睡著了。夢見自己和其他的孩子一起打棒球。他一記漂亮的本壘打贏得了隊友的一片喝彩。他們興奮地拍他的肩膀,把他扛在肩頭。他感到無比的驕傲和快樂……突然他看到鋼絲網眼柵欄那邊的亂草叢中站著一個人,戴著白手套,手裡抓著一把氣球——紅色的。

  黃色的、藍色的、綠色的。氣球左右搖擺,看不到那人的臉。但是他看到那身肥大的袍子,胸前綴著橘黃色的大扣子,耷拉著一條黃色的領結。

  是個小丑。

  「沒錯。」一個幽靈一般的聲音。

  第二天早上他醒來的時候,已經忘記了昨晚的夢。但是他的枕邊濕了一大片……好像夜裡他曾經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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