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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


  這次,當他摟她的時候,她沒再把它推開。他們一起走回營地,羞羞怯怯地作愛後,睡了。

  拉裡·安德伍德和露西·斯旺返回宿營地約摸20分鐘後,也就是他們作過愛睡著後10分鐘,納迪娜像貓一樣在黑暗中醒來。

  有人需要我,她一邊想,一邊聽著心臟的血液在慢慢流淌。她的一雙黝黑的大眼睛向上凝視著一棵愉樹,樹的枝丫向上伸著,樹影都快要接上天了。是的。有人需要我。真的。但……未免太殘酷了。

  她6歲那年,父母和弟弟死于一次交通事故;那天,她沒有跟他們一起去看姑媽和姑父,而是留下來和同街的一個小朋友一起玩。不管怎麼說,他們最喜歡弟弟,她能夠記起來。弟弟不像她,她是4歲零半個月從孤兒院偷來的小傢伙。弟弟的出身非常清白。他們自吹弟弟是他們親生的。但納迪娜永遠屬￿納迪娜。她是大地的孩子。

  那次事故後,她便和姑媽、姑父住在一起,因為他們是她僅有的兩個親戚。那是東部新漢普郡的白山山脈。她記得他們曾帶她從高速路騎車爬上華盛頓山,為她慶祝8歲生日,因為海拔高,她流了鼻血。姑媽和姑父太老了,她16歲的時候,他們已經50多歲了,那一年,她像小鹿一般輕快地跑過月下濕漉漉的草地。那是一個愛情的夜晚。如果那個男孩追上她,她就會給他屬￿她的任何獎賞,他追得上她與否,有什麼要緊?他們跑著,這難道不是重要的事嗎?

  他沒有追上她。慢慢地一片雲遮住了月亮。露水變得又濕又冷,令人不快,甚至令人害怕。

  她的未婚夫、她夢中的白馬王子那時候在哪兒?在哪一條街道上,在哪一條鄉間小路上,自己走到郊外的黑暗處,傳來雞尾酒碰杯的刺耳聲音,將這個世界打碎成清脆、明智的幾塊?哪一陣冷風是他帶來的?他那磨破的帆布包裡裝了多少只雷管?當她16歲的時候,誰知道他的名字?他有多大?他的家曾經在哪兒?是什麼樣的媽媽將他送到她的懷中?她僅僅肯定他和她一樣也是個孤兒,他的時代就要到來。他總是走在還未建成的路上,而她偶爾也曾踏在同一條路上。他們相會的地點在前方很遠的地方。她知道他是一個美國人,牛奶和蘋果派更合他的口味,欣賞那種家庭式美麗的紅方格色織布。他的家在美國,他回家的路很隱秘,高速公路若隱若現,地鐵的方向寫在詩歌裡。他是另一個男人,另一張面孔,一個黑衣人,他的腳步聲在夏夜芬芳的路上回想。

  有誰知道她的白馬王子什麼時候到來?

  她等著他,保持著處女之身。16歲時,她幾乎是迫不得已,又上了大學。那些追她的男孩子都走了,氣惱而迷茫,就像拉裡目前的樣子,她深感需要抉擇,某種前生註定的感覺,神秘的相會地點。

  博爾德是路的分岔點。

  時間臨近了。他呼喚她,乞求她來。

  大學畢業,她便埋頭工作,和另外兩個女孩子合住一間租來的房子。兩個什麼樣的女孩子?嗯,她們總是時來時去。只有納迪娜常住,她很高興她的室友帶來的年輕男子,但她從未有過自己的男孩子。她想他們議論過她,叫她待字閨中的老處女,也許甚至猜想她是可能是個謹小慎微的同性戀者。這不是真的。她只是……

  一個處女。

  待字閨中。

  有的時候,她覺得好像要出現轉機。一天結束時,她在空無一人的教室裡收拾東西,突然她會停下來,眼睛發出柔和的光,留心看著,手裡面忘了拿著一個玩偶盒。那時,她會想:要發生轉機了……要刮起一陣大風了。有的時候,當她有了這種想法,她會發現自己在轉頭看,好像有東西在追逐她。然後突然就不想了,她會不自然地笑笑。

  她16歲那年,頭髮開始變得灰白,那一年,有人追她,但沒追上——起先只是幾綹兒,夾在一頭烏黑的秀髮中顯得觸目驚心,不是灰白色的,不是,不是這個字眼兒……白色,是白色的頭髮。

  數年後,她參加了一個在大學生聯誼會會堂舉行的聚會。燈很暗,過一會兒,人們三三兩兩地散去。許多女孩——納迪娜也在其中——前一天晚上就從學生宿舍登記離開。她滿想堅持到底——可總有東西隱藏在年年歲歲之下,使她欲前又止。第二天,在7點鐘的冷光之下,她在宿舍浴室的長鏡中發現自己又長了白髮,像是一夜之間的事——當然,這不可能。

  就這樣平平淡淡地又過了幾年,這其中曾經有過感情,是的,感情,有時,在墳墓般的夜晚,她又冷又熱地醒來,渾身被汗水浸透,令人愉快的是自己還活著,並意識到自己在床上。早上,她會去鏡子跟前,想像著她會看到更多的白髮。

  在那些年,她外表看來只是納迪娜·克羅斯:甜美可愛、喜歡孩子,工作出色,孑然一身。如果是過去,這樣一個女人在社區內會引起人們的議論和好奇,但時代不同了。她的容貌如此出眾,似乎唯有如此才顯得合情合理。

  如今,時代又要變了。

  現在,變化就要發生,在夢中,她開始認識她的未婚夫,對他有了一點瞭解,雖然她從未與他謀面。他就是她一直等待的那個人。她想走近他……但又不想那麼做。她註定是他的,但他令她膽戰心驚。

  然後,喬出現了,之後是拉裡。事情因此變得異乎複雜起來。她開始感覺像一個在欄索內激戰的職業拳擊手。她知道,她的清白和貞潔對黑衣人最重要。如果她讓拉裡佔有了她(或者是讓任何人佔有了她),黑衣人的魅力就會消失。而她對拉裡非常傾心。她開始非常斬釘截鐵地想讓他佔有她——這次,她決心堅持到底。讓他佔有她,讓它結束,讓一切結束。她太累了,而拉裡是合適的人眩她等另一個人太久了,這麼多年都過得枯燥無味。

  但拉裡並不合適……或者一開始似乎是這樣。她不屑一顧地將他最初的優勢抖落在一邊,就像一匹母馬用尾巴甩掉一隻蒼蠅。她記得她曾想過:如果這裡的一切都是「他」的,誰又能指責我拒絕拉裡的請求呢?

  她還是跟了「他」。那是事實。但她一直渴望接觸其他人,不只因為喬,而且因為她幾乎到了拋棄這個孩子,獨自一人向西去尋找那個男人的地步。只是由於這麼多年形成的對由她照養的孩子的根深蒂固的責任感才使她沒有那樣做,她的常識也知道,對喬撒手不管,他會死的。

  在一個死了麼多人的世界裡,再多喪失一條性命無疑是罪孽深重。

  所以她跟隨了拉裡,有了他畢竟比無依無靠好。

  但事實證明,拉裡比無依無靠要複雜得多——他能令人產生錯覺(甚至是對他自己),就像一汪水,看似很淺,只有一二英寸,但當你把手放進去時,你會突然發現從胳膊一直濕到肩膀。他認識喬的方式是一回事。喬對他產生好感的方式是另一回事,她本人對喬和拉裡之間日益增進的關係感到嫉妒也是另外一回事。在摩托車銷售商那兒,拉裡把賭注全押在了這個男孩的雙手手指上,他贏了。

  如果他們不是全神貫注在汽油箱蓋上,他們會看到她吃驚地張著嘴。她站在那兒看著他們,嚇得一動不動,她凝視著那根閃亮的金屬撬杠,等著它發出第一聲震顫,然後漸弱。結束後,她才意識到她一直等著發出叫聲。

  然後,蓋子掀起來,翻了下去,她才感覺自己判斷失誤,不僅很嚴重,而且是根本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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