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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


  哈羅德合上本子,帶上它爬回了睡袋。他感覺自己又回到了從前,一個朋友不多,敵人不少的小男孩,他短暫而美好童年只維持到3歲左右,從那之後,他一直是個又胖又醜的笑料;一個多多少少不受父母重視的小男孩——他們的目光都集中在埃米身上,她開始了競選大西洋城美國小姐的漫長跋涉——一個把書本當作慰籍的小男孩;一個從未放棄被選拔到棒球隊,也念念不忘當學校童子軍隊員,成為大個子約翰·西爾弗或是機智勇敢、力大無窮的人或是菲利普·肯特的小男孩……;一個深夜裡偷偷打著電筒看書,仿佛已成為了那些人,興奮得眼睛睜得大大的,幾乎聞不到自己的屁味的小男孩;這個男孩現在帶著法蘭妮的日記和手電筒爬到了睡袋底部。

  當他將一束光線射到筆記本的封面抬頭時,竟有一陣慌亂。過了一會兒,殘存的理智呼喚著:哈羅德!住手!這聲音是如此強烈,以致他覺得腳後跟都在震顫。他幾乎動不了了。過了一會兒,好像是想通了,可以就此收手,可以把日記放回原處,可以向她坦白,也可以在某些可怕的、不可挽回的情況發生前由他們去了。他可以拿開這杯苦酒,把酒從杯中倒掉,然後再斟滿這個世界為他準備的任何東西。哈羅德,放棄它吧,這種正義之聲乞求道,但或許這已經太晚了。

  16歲時,他已經放棄了巴勒斯、史蒂文森和羅伯特·霍華德,熱衷於其他幻想,那種既愛得轟轟烈烈又恨得如火如荼的幻想——並非火箭和海盜,而是穿著透明絲質睡衣的姑娘們跪在他面前光滑柔軟的緞子枕頭上,哈羅德——這位大人物則一絲不掛懶洋洋地坐在寶座上,準備用小皮鞭和銀頭小棍鞭笞她們。奧甘奎特高等學校的每一個漂亮姑娘都在不同的時候漫遊在這些苦澀的幻想中。這樣的白日夢往往隨著精囊膨脹,米青.液迸出而結束,帶來的詛咒要比快感多。然後,他便睡去,幹結的米青.液像魚鱗一樣粘在肚子上。凡人皆有得意日。

  現在,他滿腦一子回想的都是那些苦澀的幻想,那些舊日的創傷,就像一張張泛黃的報紙,這些老朋友並未消逝,牙口並未變鈍,它們致命的影響也沒有動搖。

  他翻到第一頁,用手電筒照著字,開始看了起來。

  黎明前,他將日記本放回了法蘭妮包裡,系好了包上的帶子。他沒有什麼預防不測的招術。如果她醒了,他殘酷地想,他會殺了她,然後跑掉。跑到哪兒?往西跑。但他不會停在內布拉斯加或是科羅拉多,噢,不。

  她沒有醒。

  他回到了自己的睡袋。他睡得很淺。他夢見自己從岩石和月球巨礫紛紛滾落的陡坡上住下跑,快到半山腰時,覺得自己快要死了。頭上高高的地方,借助夜晚的熱氣流,鷹在盤旋,久久不去,等待將他做成一道美餐。天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

  接著,黑暗中睜著一支恐怖的紅眼睛:像狐狸般詭詐,令人生畏。那只眼睛雖然令他恐懼,卻也吸引他。

  那只眼睛誘惑了他。

  西方,夜幕正在斂去,在晨曦中跳著死亡之舞。

  太陽落山的時候,他們支起了帳篷,他們現在位於伊利諾伊州的喬利埃特市西側。那裡充滿了啤酒和歡聲笑語。他們感覺已將印第安那州的壞運氣拋在了腦後。大家都特別注意哈羅德,他從未這樣高興過。

  「哈羅德,你知道,」法蘭妮那天晚上晚些時候說,這時聚會開始散了,「我想我從未見到你感覺這麼好。為什麼?」

  他高興地向她擠了個眼。「凡人皆有得意日,法蘭妮。」

  她回報了他一個微笑,顯得有點兒吃驚。但她想這才是哈羅德,人很單純。沒有關係。有關係的是那些終歸要降臨的事情。

  那天晚上,哈羅德開始寫他自己的日記。

  第48章

  他蹣跚著爬上一道長長的坡,熾熱的陽光蒸著他的胃,烤著他的頭;州際公路在高溫的輻射下微微反著光。他曾經是唐納德·默溫·埃爾貝特,如今卻萬劫不復地成了「垃圾蟲」。他凝視著傳說中的城市——錫沃拉。

  他往西走了多久?遇到那小子後,已經過去了多長時間?上帝也許知道,反正垃圾蟲不知道。有些日子了。還有那些夜晚,噢,他忘不了那些夜晚!

  他搖搖晃晃地站在那裡,身上的破衣爛衫也跟著搖擺;他俯視著錫沃拉,這座充滿希望的城市,夢想之城。他的身體已經不成樣子。為了逃離燃燒的油罐,翻越樓梯欄杆時劃破的手腕還沒有痊癒,用肮髒的王牌繃帶胡亂地裹著,鼓鼓囊囊的一大團。不知怎麼搞的,那只手上的所有指骨都蜷縮起來,變得像爪子一樣了。左臂上,從肘到肩的燒傷組織正在緩慢地恢復,不再化膿難聞,但是長出了粉紅色光滑的新肉,像廉價布娃娃的皮膚。那張齜牙咧嘴的瘋狂的面孔已被曬傷、脫皮,鬍子蓬亂,臉上還佈滿了傷疤,那是自行車前輪從骨架上脫離的時候給他留下的。他穿一件褪色的藍色工作衫,上面佈滿汗漬,下身穿一條肮髒不堪的燈芯絨褲子。他的背包,不久前還是新的,如今卻跟主人形成了統一的風格,一根帶子斷了,垃圾蟲費了很大的勁把它系好,現在背包歪斜地背在背上,像鬼屋裡的百頁窗一樣積滿灰塵,皺褶裡全是沙子。腳上的膠底帆布鞋用麻繩捆住,被沙子磨破的腳踝從短襪上露出來。

  他俯視著遠處的城市,父抬頭看丁看冷漠的青銅色的天空,把目光轉向西沉的太陽,熔爐般的熱浪包圍著他。他尖聲大叫。這是勝利者野性的尖叫,很像蘇珊·斯特恩用羅耶·拉比特自己的獵槍托砸裂他的腦殼時發出的叫聲。

  他開始在15號州際公路火熱的路面上踏出勝利的舞步,沙漠熱風正卷著沙子,橫掃過高速路。在高速路的另一側,有兩輛幾乎完全被沙子埋住的破車,一輛林肯,一輛T型鳥,坐在安全玻璃後面的主人已經成了木乃伊。在垃圾蟲這一側的前方,有一輛翻了個底朝天的小型貨車,除了車輪和檻板以外,其他部位都埋在沙子裡。

  他跳著舞。雙腳裹在用繩子捆紮的、鼓鼓囊囊的膠底帆布鞋裡,在高速路上上下地顛著,和著醉意綿綿的號角舞曲。襯衫上的破布片隨風飛舞,水壺碰撞著背包發出沉悶的金屬聲,王牌繃帶散開的布頭在熱風中飄動。粉色光滑的燒傷組織微微閃著光,太陽穴上的靜脈血管像鬧鐘一樣砰砰直跳。他已經在上帝的煎鍋裡熬過了一個星期:朝著西南方向,穿過猶他州和亞利桑那的一端,進入內華達,此時的他正陷入瘋狂。

  他跳著舞,唱著單調乏味的歌,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同樣的歌詞。曲子是他在特雷霍特學校時流行的,那是黑杜會組織「權力之塔」創作的一首歌,歌名叫做「去夜總會」,但歌詞是他自己編的,他唱道:

  「錫沃拉,錫沃拉,顛簸,顛簸,顛!錫沃拉。錫沃拉,顛簸,顛簸,顛!」每唱完一個「顛」,他都跟著來一個小小的跳躍,直到熱風中的一切在眼前旋轉起來,明亮刺眼的天空變成薄暮的灰色。他癱倒在路上,幾乎昏厥過去,不堪重負的心臟在乾燥的胸腔中狂跳。他用最後的一絲力氣,哭著,笑著,拖著身子翻過四腳朝天的小型貨車,躺在它漸漸縮小的陰影裡,在熱浪中顫抖著,喘息著。

  「錫沃拉!」他粗聲地喊,「顛簸顛簸顛!」

  他伸出爪子般的手,摸索著從肩上拿過水壺搖了遙水壺幾乎空了,不過沒關係,他要喝完每一滴水,然後躺在那兒,一直等到太陽落山,再沿高速路進入錫沃拉,那座傳說中的城市。今晚,他要對著每一處噴湧的泉水痛飲。但是必須等到要命的太陽落山以後。上帝是最大的縱火犯。很久以前一個叫唐納德·默溫·埃爾貝特的男孩燒掉了老處女森普爾的養老金支票,還燒掉了保坦韋爾的衛理會教堂,如果說那時候唐納德·默溫·埃爾貝特在這個軀殼裡還留下些什麼的話,不用問,它已經隨著印第安納州加里的油罐化為灰燼了。9打以上的油罐,像一串巨大的鞭炮炸毀了。那天恰好也是7月4號,太巧了。隨著大火沖天而起,就只剩下了垃圾蟲,他的左臂擦破了,火辣辣的,仿佛體內藏著一團火,永遠不會熄滅的火……至少在他的身體燒成黑炭以前不會熄滅。

  今晚,他將痛飲錫沃拉的水,是的,那水必定像酒一樣甘醇。

  他舉起水壺,最後的幾滴水被他倒進喉嚨,緩緩地流進肚子,喝光後,他把水壺扔在了沙漠裡。汗水像露珠一樣從額頭上冒出來,他躺在那兒,顫抖著,回味著那幾滴水的甘甜。

  「錫沃拉!」他喃喃地說,「錫沃拉!我來了!我來了!我要為你付出一切!我願為你而死!顛簸顛簸顛!」

  口渴稍稍有點緩解,睡意就湧上來,就在他幾乎睡著的時候,一個念頭閃過腦際,猶如冰刀的刀刃劈頭而來:

  如果錫沃拉只是個海市蜃樓會怎麼樣呢?

  「不,」他喃喃著,「不,噢噢,不。」

  單憑否定驅散不了這種念頭。這刀刃刺痛了他,趕走他的睡意。如果他在對一個海市蜃樓的慶祝中喝完了最後一滴水,那會怎麼樣?他用自己的方式意識到了自己的瘋狂。如果那只是個海市蜃樓,他無疑會死在沙漠裡,成為老鷹的口中食。

  最後,他再也無法承受這個可怕的念頭所帶來的恐懼,抑制住一陣陣暈眩和噁心,搖晃著站起身來,吃力地回到公路上。在半山腰,他不安地眺望著下面遍佈絲蘭和風滾草的廣闊平原,他的呼吸在喉頭凝住了,變成一聲驚歎,像一隻袖子掛在了釘子尖上。

  就在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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