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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他是不是必須帶著她?上帝。他希望不是。她有時似乎比那次更有力。廣告中沒有真實的東西,他苦思冥想著。當他甚至照顧不了自己時,他怎樣才有資格去照顧她?

  「沒有,」他告訴她,「我沒生氣,只是……你明白的,我不是你老闆,如果你不想吃,說就是了。」

  「我告訴你……我說,我覺得我不想吃。」

  「他媽的。」他吆喝一聲,又吃驚又生氣。

  她低頭,看著雙手。他知道,她在極力忍著不哭,因為他不喜歡她哭。一會兒,他變得更生氣,他幾乎是大聲嚷嚷:我不是你父親,也不是你那當大亨的丈夫!你不需要我操心!你都比我大30歲了。接著他感覺到了自我蔑視那種熟悉的衝動,不知道他自己怎麼回事。

  「對不起,」他說,「我是個感覺遲鈍的傢伙。」

  「不是,你不是。」她哽咽著,「只不過……所有的一切都開始跟上我……昨天,公園裡那個可憐的男人……拉裡,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她用淚汪汪的眼睛看著他。

  「我明白。」他說,但他對她還是不耐煩,甚至有點瞧不起。這才是一種真實的態度,怎麼能不是?他們都在這其中,遠遠看它發展下去。他母親死了,他看著她死的。她總說,對所有這些,她不知怎麼的,她比他更敏感?他已經失去母親,而她失去帶她繞梅塞德斯旋轉的這個男人,但不知怎麼的。她的損失似乎更大。算了,這是廢話,只是廢話。

  「試試別對我發火,」她說,「我會做得更好。」

  「我希望這樣,我確實希望這樣。」

  「你很好,」他幫她站了起來,「繼續說吧,你說什麼?我們有許多事要做,你覺得能勝任嗎?」

  「是的。」她說著。

  「當我們離開這個城市時,你就會好起來的。」

  她天真地看著他。「我會嗎?」

  「會的。」拉裡誠懇地說,「你肯定會的。」

  他們走進第一個小屋。

  曼哈頓運動商店鎖著門,拉裡用一根長長的鐵管在陳列窗上捅了一個洞,防盜警報器無情地在荒廢的街道上尖叫著。他為自己挑了個大包,為麗塔挑了個小包,她按他的吩咐,往包裡放進了兩套換洗的衣服,他則把其他東西都塞進壁櫥裡找到的一個泛美航空公司航空手提包裡,包括牙刷。麗塔穿著時髦,上身是寬大的襯衫,下身是白色絲綢褲子。拉裡穿著一條褪色的藍牛仔褲,一件白色的襯衫。

  他們把找來的冷藏食品塞滿了大包小包。

  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他又拿了一支0.30口徑步槍及200發的子彈,他從扳機保險上抽出價格標簽,漫不經心地扔到地上,標簽上標著450美元。

  「你以為我們真需要那個?」她擔憂地問,因為在她包裡還有一隻0.32口徑的槍。

  「我覺得最好帶上。」他不想多說,卻想起了怪物似的叫喊者的醜陋結局。

  「好吧。」她小聲地說。他從她的眼神裡能猜出她也在想那個怪物。

  「這個包不太重,給你拎,行吧?」

  「噢,不行。這不行,真的。」

  「你走遠了,就會重了,一會兒我會扛的。」

  「我能行。」她微笑著說。他們又走在人行道上,她看了看兩條路後說,「我們要離開紐約了。」

  「是的。」

  她轉過臉,對他說,「我很高興,我覺得好像……噢,我還是小姑娘時,我父親老說,『我們今天去旅行。』你知道那是怎麼回事?」

  拉裡回贈了一個微笑,記得每個晚上,他母親總說,「你想去看的西方就在克雷斯特,拉裡,你說什麼?」

  「我想我確實記起來了。」他說。

  她踮起腳尖,調整了一下肩膀上的包。

  「旅程的開始。」她那麼輕柔地說著。

  「什麼?」

  她說:「這是一條冒險之路,我總以為這是一條冒險之路。」

  她還在看著那條街。十字路口附近有一條狹窄的道路,堵塞著幾英里的汽車,好像紐約的每個人同時決定去逛街上的公園。

  她說:「我去過百慕大群島,英格蘭,牙買加,蒙特利爾,西貢,莫斯科。但是,從我還是個小姑娘起,我就沒在旅程中耽擱過。我父親帶我和姐姐貝斯去動物園也一樣,走吧,拉裡。」

  這是一段拉裡·安德伍德永遠不會忘記的旅程,他發現自己在思考。公園旁曾是熙熙攘攘的商業區,一個人被掛在第5大道和東第54大道的路燈柱上,脖子上掛著一塊寫著搶劫犯的牌子。一隻躺在墊著褥草的六角籃子上面的貓(籃子邊上還有看上去挺新鮮的百老匯展覽的廣告)和它的小貓一起呆著,母貓給它們吃著奶,享受著晌午的陽光。一個臉上顯得極度痛苦,手提旅行箱的年輕人向他們蹓躂過來,跟拉裡說,他15分鐘內會給他們100萬美元。這百萬美元大概在那個手提箱裡,拉裡把掛著的步槍取下來,叫他把百萬美元挪到別處去。「一定,兄弟。別用槍指著我,你會殺我嗎?別為小事生氣了,行嗎?天氣真好,把槍掛回去吧!」

  遇見那人後,他們立即趕到第5大道和東第54大道街角。快中午了,拉裡建議吃午飯。街角有一個熟食店,他把門推開時,爛肉的臭味撲面而來,她趕緊退了回來。

  「如果我想留點胃口,那我最好別進去。」她辯解道。

  拉裡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裡面找到沒變臭的蒜味鹹臘腸,加香料的硬香腸,還有其他類似的東西。他們只好找一條長凳,吃著脫水蔬菜和脫水薰肉條。他們將奶酪鋪在裡茲脆餅上,翻出一小杯冰咖啡。

  「這次我真的餓了,」她自豪地說。

  他回頭笑笑,感覺不錯。一切都在發展,都在向好的方面發展。現在,他要集中精力思考,他想紐約現在是死人呆著都不能安寧的一塊墓地,應該越快離開越好。她也許會回到頭天在公園裡的那條路。他們會第二次經過緬因,在富女人的一幢避暑別墅裡過起家庭生活,現在呆在北方,等9、10月到南方。夏季到布思貝港,冬季在比斯坎島,那兒有一個很好的賽馬常他想著想著,居然沒看見她愁眉苦臉的表情。他站了起來,肩上扛著步槍,堅持要走。

  這時,他們向西走去,影子追隨在身後起初像青蛙似的爬在地上,下午後開始變長。他們走過了美國大道,從第7大道到第8、第9、第10。街上又亂又靜,各種顏色的汽車像冰凍的河流堵塞在街上,其中占絕大多數的是黃色的出租車。許多汽車已成了靈車,腐爛的司機仍斜靠在方向盤後面,乘客像煩于交通阻塞似的倒在椅子上。拉裡想,也許他們半路能搭一輛摩托車,以儘快離開這個城市。

  他想,如果她能騎一輛自行車,一路上就會更好一些,就不會出現她想像不到的更痛苦的生活,至少在某些方面,他猜想她會在他後面騎個女用輕騎。

  在第39大道和第7大道的十字路口,他們看見一個隻穿著破爛的斜紋粗棉短褲的年輕人,躺在出租車頂上。

  「他死了嗎?」麗塔問。聽見她的聲音,那年輕人坐了起來,四處張望,看見他們,他站了起來。他們趕緊退了回去,年輕人又平靜地躺了回去。

  他們穿過第11大街時,正好在下午2點,拉裡聽見後面有一聲沉悶而痛苦的叫喊聲,他才意識到麗塔沒走在他左邊。

  她跪著一條腿,搓著腳。可怕的事兒發生了。拉裡第一次注意到她穿著一雙價格在80美元左右,露著腳趾的昂貴皮涼鞋,正是在第5大道的櫥窗裡拿的那雙。這種鞋走不了多遠路,可是他們是要長途徒步旅行,就像他們一直在走的那種旅行。

  踝部的搭扣擦破皮膚,血滴滴嗒嗒地從踝部流了下來。

  「拉裡,我……」

  他猛地拉她站了起來,「你在想什麼呢?」他沖著她大喊。以這種慘無人道的方法對待她,他一時感到有些不忍。她退縮著。「你以為你累了,就能坐出租汽車回家嗎?」

  「我從沒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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