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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諾曼掉頭看著窗外。天正在黑下來,但是還沒有完全黑透。到了該出發的時候了,他不想在約會中遲到。他在電話機旁那只已經很滿的煙灰缸上捏碎了香煙之後,把腿搭在床邊,開始穿衣服。

  不用太著急,這種工作太愜意了。他用掉了所有的倒休日,當他去請假時,哈德威中尉很痛快地答應了。諾曼猜測這是由於兩個原因:第一,報紙和電視臺都選他為本月風雲人物;第二,哈德威中尉不喜歡他,他曾經兩次唆使紀律警察以過度使用武力追究他的責任。毫無疑問如果他能離開一段時間,他將會十分樂意。

  「今天晚上,你這婊子……」諾曼乘電梯下樓時低聲地說。除了那面疲勞過度的舊鏡子裡反射出來的影像以外,電梯裡只有他自己。「就在今天晚上,假如我走運的話。我感到運氣不錯。」

  一輛出租車開上了車道,諾曼超過了它們。出租車司機保持著良好記錄,他們能記住違章者的面孔。不行,還是搭汽車保險一些。他打算乘公共汽車。他疾步向十字路口的汽車站走去,很想知道所謂的「運氣不錯」是不是自欺欺人。他發現並非如此。他知道他正在逐步靠近,他知道這一點。因為他找到了進入她頭腦裡的方法。

  走綠色路線的那種公共汽車拐過十字路口,開到諾曼身邊。他上了車,付了車費,坐在靠後面的座位上——今晚他不必充當羅絲,真開心!他從窗口上欣賞著一閃而過的街邊景色、啤酒廣告、餐廳廣告、山谷啤酒、比薩薄餅、性感女孩。

  你不屬￿這裡,羅絲,當汽車開過一個叫做「大眾廚房」的餐廳時諾曼想到。「地道堪薩斯城牛排」,櫥窗裡血紅色的霓虹燈上這樣寫著。你不屬￿這裡,不過沒關係,我已經來了,我來帶你回家。無論如何我會帶你去一個地方。

  錯綜複雜的霓虹燈和深天鵝絨色的天空使他回想起過去的好時光,那時他的妻子還沒有變得這樣古怪和不可思議,她還有點幽閉恐怖症,例如覺得四面的牆壁正在變得越來越小,要把她囚禁起來等等。當霓虹燈亮了的時候,娛樂便開始了,這是他在二十多歲時過的一種比較簡單的生活。你找到一處亮著霓虹燈的地方,悄悄溜進去。那些好時光一去不復返了。但是大多數警察——大多數好警察,都知道如何在天黑以後人不知鬼不覺地溜進去。怎樣溜進霓虹燈後面,以及如何收取街頭賄賂,一個警察如果不懂得這些,他就幹不長。

  他一直在觀察街上閃亮的廣告,判斷自己現在是不是已經接近卡羅來納大街。他站起身,走到汽車前邊,並抓緊了車頂的扶手。汽車終於停在了一個路口,門打開後,他走下了汽車,一言不發地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從旅館的書架上買了一份市內交通圖,六元五角錢。這價錢簡直蠻橫無理,不過問路可能會付出更高的代價。有人總是能夠記住問路者的面孔,有時能記五年以上,他們有著十分驚人的記憶力。這都是真的,所以最好不要問路,除非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情。也許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不過你最好遵守遊戲規則。

  按照地圖所示,卡羅來納大街與汽車站西邊四個街區遠的比奧迪區相交。想想看,在溫暖的夜晚享受一次美妙的步行樂趣!比奧迪區是旅行救援處的猶太男孩居住的地方。

  丹尼爾斯慢慢地走著,雙手放在褲兜裡,真正悠閒自得地在馬路上閒逛。他表情茫然,反應遲鈍,沒有任何跡象證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黃色警告牌上。他把過去的每輛汽車和每個行人都分了類,尤其是那些對他特別留意或正在注意著他的人。幸運的是沒有這樣的人,好極了。

  當他接近號手的房間後,從門口走過去兩次,仔細觀察車道裡面的汽車以及正面窗戶裡的燈光。窗簾拉開了,但透明窗紗是關著的。透過窗紗他看見柔和的彩色亮點,那應該是電視機。號手在上面,他在家看一台小小的電視機,也許在去汽車站之前正在用力嚼著一兩根胡蘿蔔,去那裡幫助更多愚蠢得不值得幫助的女人,或者糟糕得不值得幫助的女人。

  號手沒有戴結婚戒指,他的長相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壁櫥,諾曼覺得很奇怪,但與其看起來順眼,不如更安全些好。他慢慢走上車道,往號手那輛四五年車齡的福特車裡看了看,想找到任何能夠說明他不是一個人單身生活的證明。他沒有發現任何這樣的東西。

  非常滿意。他又往住宅區的路上前後看了一遍,沒有看見一個人。

  你沒有面具,他想。你甚至連套在臉上的尼龍長絲襪都沒有,諾米,什麼都沒有,是嗎?

  是的,都沒有。

  你忘記了,對嗎?

  哦……實際上,他並沒有忘記。他有個想法,明天早上當太陽升起時,這個世界上會少了一個猶太天真漢,因為有時甚至在這樣美好的住宅區裡也會有肮髒的垃圾。人們破門而入,大多數時間是舉行老式舞會,跳那種搖搖擺擺的舞,很難對付,但他們真的如此。髒事因此而發生。髒事發生在所謂的好人身上,而不是壞人身上,這似乎很難令人相信。例如,讀《普拉達報》的猶太天真漢幫助女人離開她們的丈夫。你怎能容忍這類垃圾,用這種辦法管理一個社會可不行。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事,社會便無法存在。

  這是一種無法控制的行為。雖然多數心靈痛苦的人並沒有犯過幫助羅絲的錯誤,但是……這個人幫助了她,諾曼就像知道自己叫諾曼一樣對此十分肯定。這個人幫助了他的妻子。

  他數著步子,迅速地朝周圍看了看,然後按響了門鈴。他等候了一會兒,又按了一次門鈴。已經訓練得能夠抓住任何一點雜音的耳朵終於聽到了正在逼近的腳步聲。不是啪嗒啪嗒地,而是撲通撲通地走來。號手只穿了襪子,沒有穿鞋。好愜意。

  「來了,來了。」號手喊道。

  門開了。號手伸著頭向門外看,他的大眼睛在角質鏡架後面遊動。「請問有事嗎?」他問。他的外衣沒有系上衣扣,他讓它敞著,露出裡面的條紋體恤衫,和諾曼的體恤衫款式相同。突然他覺得這太過分了,它好像是壓斷了老駱駝細長脊樑骨的最後那根稻草,他憤怒得要發瘋了。這個人居然穿了一件和他一樣的襯衫!一件白人穿的襯衫!

  「是的。」諾曼說。一定是他的臉上或是聲音裡,或者兩者都可能洩露了什麼,使斯洛維克警覺起來。他睜大了棕色的眼睛,開始往後退,並伸手去拉門,打算把他關在門外。如果他真這樣想的話,那就太晚了。諾曼迅速進屋,一把抓住斯洛維克的襯衣,將他推到房子裡面。諾曼抬起一隻腳,從身後一腳踢上了大門,其優雅的程度不亞于金·凱利在一個叫做MGM的音樂劇中的表演。

  「是的,我想我是有事。」他又說了一遍。「希望和你有關,蠢貨。我要問你幾個問題,幾個非常不錯的問題,你最好向你的大鼻子猶太上帝祈禱,讓你想出能讓我滿意的回答。」

  「滾出去!」斯洛維克喊道,「要不我喊警察了!」

  諾曼·丹尼爾斯暗自發笑,把斯洛維克轉過去,攥住他的左手往後面抬起,一直扭到能夠著疲骨伶仃的右肩胛骨為止。斯洛維克開始尖叫。諾曼摸到他的兩腿中間,捏住了睾丸。

  「住口,」他說,「馬上給我住口,否則我會像揪葡萄一樣把它揪下來。你還能聽見掉下來的聲音。」

  號手不喊了。他喘著氣,偶爾露出一兩聲強壓著的啜泣聲,不過諾曼容忍了。他將他趕進了起居室裡,看樣子他是用終端桌上放著的那個遙控器打開電視機的。

  他像推手推車一樣把他的新朋友推到廚房,然後鬆開手放下他。「靠著冰箱站起來。」他說,「我想把你的屁股和肩胛骨打個稀巴爛,如果你敢離開一寸,我會撕破你的嘴。聽明白了嗎?」

  「聽……聽……聽明白了。」號手說,「你……你……你是誰?」他看上去仍然很像班比的朋友號手,但是現在他聽上去活像樹林裡一隻該死的貓頭鷹。

  「艾爾文·瑞·利文,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社記者。」諾曼說,「我休假日就是用這種方式消遣。」他拉開櫃檯上的抽屜,一邊找東西一邊用眼角盯著號手。他想他不會逃跑的,但必須估計到一切可能性。一旦這個人的恐懼超過了一定程度,他會變得像龍捲風一樣難以預料。

  「什麼……我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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