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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羅絲走後,他掐死了一個與他鬼混的女人,把她的屍體扔到了湖西邊那個穀倉的塔樓上。難道這也應該歸咎於自己脾氣不好嗎?他不知道。你這白癡,到底這是為什麼,就因為帶她出外吃了頓午餐嗎?他記得,他帶那女人逛完熟食排檔來到福萊蒙德大街時,還覺得那個穿了一條淺褐色厚短褲,有著棕色皮膚的婊子挺可愛。他並不清楚她到底像不像羅絲,雖然他跟自己說她長得很像她,而且他居然也相信了。他在用了四年的逐獵牌汽車後座上跟她親熱時,她轉過了頭,離這裡不遠有座穀倉上的燈光恰好照在了她的臉上。就在這一瞬間,這個妓女在他眼裡完全變成了羅絲,那個連聲招呼都不打就拋棄了他的狗雜種,甚至連他媽的一個字都沒給他留下。他連想都沒想,就拿起一隻三角背心,套在了那妓女的脖子上。她的舌頭從嘴裡伸了出來,眼珠像玻璃彈子一樣從眼窩中向外鼓著。最糟糕的是,那個妓女死了以後,看起來竟一點也不像羅絲。

  他並沒有驚慌失措……他怎麼可能驚慌呢?畢竟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羅絲知道這事嗎?難道她有預感嗎?

  難道她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跑得遠遠的嗎?因為她害怕他可能也會對她……

  「別再愚蠢了。」他嘟噥著,閉上了眼睛。

  這主意並不怎麼樣。他眼前出現的是他近來經常夢到的情景:那只商業銀行信用卡變得巨大無比,像一隻徐成鈔票顏色的飛船在黑暗的夜空中漂浮著。他立刻睜開了眼睛,發現手指破了。他伸開了手掌,冷靜地觀察著流血的傷口,他已經習慣了壞脾氣爆發時他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種種痕跡,也知道該怎麼應付它:那就是重新控制自己。這就意味著思考和策劃,開始實行計劃前需要事先預演一下。

  他給近處那兩座城市的警察局打了電話,說明了自己的身份,並說羅絲是個攜帶巨額信用卡潛逃的重要嫌疑犯。一切事件之中最為糟糕的莫過於這張信用卡了,它從來就沒有從他的頭腦中消失過。他告訴他們她的姓名是羅西·麥克蘭登,因為他確信她已經改用婚前姓名了。如果將來發現她沒有改名,可以向他們簡單解釋說,嫌疑犯正巧和辦案人員的名字相同。同名同姓的事有時經常會發生。

  他還將羅絲的照片傳真給他們。一幅是她坐在後門臺階上,這是他的警察朋友路易·福斯特去年八月拍的一張黑白照片,拍得並不好。另一幅是一位警察藝術家奧·凱利,一位他媽的天才,應諾曼的邀請給她拍的,她頭上戴了一條頭巾。

  那兩個城市的警察問了一些相關的問題,找遍了所有她可能藏身的地方——無家可歸者收容所,流浪者暫住旅館,兩鎮之間的旅店等等。他們在可能性較大的幾家旅館裡還查通了旅客住宿登記簿。可是這一切都毫無結果。諾曼一有時間就根據自己所掌握的蛛絲馬跡不停地打電話,他變得越來越灰心喪氣,甚至要求對方傳真一份全市新近申請駕駛執照的汽車司機名單給他。仍舊一無所獲。

  他仍然不認為她真的能夠從此音信杳無,徹底逃脫應有的懲罰,特別是拿走信用卡這件事最應該受到嚴懲。但是他開始懷疑她是否逃到了其他城市,她太畏懼他了,以至於二百五十英里還不足以遠離他的視線。

  過不了多久她就會知道,即使八百英里也不算太遠。

  此外,他在這裡已經坐得太久了,現在該去收拾一下新辦公室了。他把腳從寫字臺上拿下來,電話鈴正好響了。他拿起話筒。

  「請找探員丹尼爾斯。」對面的人說。

  「我就是。」他回答說,同時不愉快地想到,事實上是一級探員丹尼爾斯。

  「我是奧利佛·羅賓斯。」

  羅賓斯?羅賓斯,這名字很耳熟,可是……

  「我是大陸快運公司,記得嗎?我賣給那位你想找的女人一張長途汽車票。」

  丹尼爾斯在座位上直起腰來。「是的,羅賓斯先生,我記得清清楚楚。」

  「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你,」羅賓斯說。「你抓走了那些壞人,這太棒了。那些鞭炮真可怕。你知道嗎,汽車站一帶經常有人在玩那些玩意兒。」

  「我相信。」丹尼爾斯說,儘量不使自己的聲音裡暴露出不耐煩的痕跡。

  「這些傢伙真的會進監獄嗎?」

  「我想多半會。我能為你效勞嗎?」

  「實際上我倒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羅賓斯說,「我記得你說過,如果我又想起了什麼就給你打電話,我指的是關於那個戴深色墨鏡和紅頭巾的女人。」

  「是的,我說過這話。」他的聲音仍舊友好而鎮靜,但是沒拿話筒的手已經緊緊地攥成了拳頭,指甲使勁地挖進了手心。

  「哦,我以為我早就忘了,可是今天早晨我洗澡時突然想起了什麼。這件事我反復考慮了很久,我敢肯定沒有記錯。她確實是那樣說的。」

  「是怎樣說的?」他問道。他的聲音仍然那麼理性和冷靜,甚至有點愉快的語調,但是緊握著的拳頭縫裡已經明顯地滲出了血跡。諾曼拉開一個抽屜,把手放在上邊。在他後面使用這間該死的老鼠籠的是一位新教徒。

  「請聽我說,我告訴她,她沒有告訴我她要去哪裡。很可能這就是我想不起來的原因。丹尼爾斯探員,你上次問我時我一點也不記得了,雖然我的大腦通常對於這類事情十分管用。」

  「我不懂你說的是什麼。」

  「人們買票時一般都要說明自己去哪裡,」羅賓斯說,「例如,他會說:『一張去那什威利的往返車票』,或者『請給我一張去蘭星的單程車票』。你懂我的意思嗎?」

  「我懂。」

  「這個女人沒有這麼說。她沒有說出地名;只說要幾點的車票。所以今天早上洗澡時我終於想起來了,她當時是這樣說的:『我想買一張十一點五分的車票。那輛車還有座位嗎?』好像她對於去哪裡並不關心,而只關心……」

  「……能不能儘快離開,離得越遠越好!」諾曼喊道,「對呀!當然是這樣!多謝你了,羅賓斯先生!」

  「很樂意為您效勞。」羅賓斯的聲音聽起來似乎為電話另一端流露的激動情緒感到吃驚,「你們一定非常希望抓住這個女人。」

  「一點不錯。」諾曼說。他又發出了一聲能使羅西渾身起雞皮疙瘩的冷笑,每當她聽到這種笑聲,只想立刻背靠牆壁以便保護自己的腎臟。「我們絕對需要抓住她。羅賓斯先生,那輛十一點五分的汽車開往什麼地方?」

  羅賓斯告訴他後,又問道:「你要找的那個女人跟你抓的那些傢伙是一夥的嗎?」

  「不是,這是一起信用卡犯罪。」諾曼說。

  羅賓斯顯然很喜歡跟人聊天,他正打算做出反應時,諾曼已經放下了話筒,把對方剛剛挑起的好奇心給掐斷了。

  諾曼把腳又搭在了寫字臺上,斜靠著椅背,眼睛盯著天花板。「信用卡犯罪,」他說,「但是法力無邊。你是知道的。」

  他伸出左手,張開緊握的拳頭,暴露出血跡般般的手心,彎曲的手指上也沾滿了鮮血。

  「法律無敵手,狗雜種。」他說,突然大笑起來,「你絕對逃不出他媽的法律的手心,所以還是相信為妙。」他彎著手指,毫不在意地讓血滴到寫字臺上。他瘋狂地笑著,感覺好極了。

  一切都開始變得有條不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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