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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六

  麗茲吃了一片安眠藥,終於睡著了。泰德打了一會兒盹,時不時醒來。三點十五,他起床去浴室。當他站著撒尿時,以為聽到麻雀聲了,緊張地傾聽著,馬上不尿了。聲音既不增大也不減小。過了一會兒,他才意識到那只是蟋蟀的聲音。

  他向窗外望去,看到一輛州警察巡邏車停在路對面,關著燈,沒一點兒聲音。如果他沒看有到香煙頭一閃一閃的,會以為裡面沒有人呢。看來他、麗茲和雙胞胎也在警察保護之下。

  或警察的守衛之中,他想,回到床上。

  不管是什麼,這似乎讓他心裡靜了點兒。他睡著了,八點醒來,不記得做過惡夢。不過真的惡夢當然還在那兒,在某個地方。

  第十四章 血腥之夜

  一

  留著愚蠢的小貓鬍子的傢伙比斯達克預料的敏捷得多。

  斯達克在唐納森住的那棟樓的九樓走廊等他,就在唐納森寓所門邊的拐角處。如果斯達克能夠先進入公寓,就像他殺那婊子一樣,事情就容易得多,但是他看了一眼鎖,就確信這些鎖不像她的鎖那樣能輕易打開。不過一切仍會很順利的。已經很晚了,養兔場的兔子應該都睡著了,正在夢裡吃苜蓿。唐納森會醉醺醺的反應遲鈍——當你淩晨一點回家時,你決不是剛從公共圖書館出來。

  唐納森的確似乎有點醉,但他的反應一點兒也不遲鈍。

  唐納森正在摸索他的鑰匙圈時,斯達克從拐角轉出,揮動剃刀向他砍去,盼著迅速而有效地弄瞎對方的眼睛,然後,在唐納森能叫喊之前,割開他的喉嚨,在割斷他喉管的同時切斷他的聲帶。

  斯達克沒有試圖悄悄地沖過去,他要唐納森聽到他的聲音,要唐納森朝他轉過臉,這會使刺殺更容易。

  唐納森開始的反應和他預料的一樣,斯達克把剃刀短促有力地向他臉上砍去,但唐納森設法閃了一下——幅度不大,但對斯達克的目的來講影響太大了。剃刀沒有砍到他的眼睛,卻砍到了他的前額,見了骨頭,一片皮膚卷起蓋到唐納森的眉毛上,就像一張脫落的牆紙。

  「救命!」唐納森用低沉的、像羊一樣的聲音喊道。沒有一擊而中就是這種結果,操他媽的。

  斯達克逼近,剃刀舉在他自己眼睛的前面,刀刃微微向上,就像一個鬥牛士在第一次鬥牛之前向公牛敬禮一樣。沒關係,並不是每次都很順利的,他沒有把告密者弄瞎,但鮮血正從他額頭的切口噴湧而出,小唐納森只能通過一個粘乎乎的薄霧看東西。

  他沖唐納森的喉嚨砍去,這狗雜種把頭向後一仰,快得像一條響尾蛇躲避一次攻擊,令人驚訝的速度,斯達克不由自主地對這人有點佩服,不管他的貓鬍子可笑不可笑。

  刀刃緊貼著這人的喉嚨劃過,沒有砍到他,他又一次尖叫著喊救命。紐約市的兔子們睡覺從不很沉,現在全醒過來了。斯達克換個方向又一次砍去,同時他踮起腳尖撲向前去,這是一個優雅的、芭蕾舞般的動作,應該能達到目的了。但唐納森把一隻手舉到他喉嚨前面,斯達克沒有殺掉他,只是劃了一系列長長的、淡淡的傷口,警察局的病理學家會稱之為自衛性傷口。唐納森是五指張開抬起手的,剃刀劃過所有四根手指的指根,他在第三個手指上戴了一個很重的戒指,所以那根手指沒有受傷。當刀刃劃過戒指時發出一聲清脆、輕微的金屬聲,在戒指上留下一個小小的傷痕。剃刀把其他三個手指割得很深,毫不費力地切進肉裡,就像一把熱乎乎的刀切進奶油中一樣。筋腱被切斷了,手指像昏昏欲睡的木偶一樣猛然向前倒下,只有無名指直立著,好像唐納森在混亂恐懼中忘了用哪根手指去嘲笑別人。

  唐納森這次開口時,他實際上是在嗥叫了,斯達克知道不可能悄悄的拖身而去了,他本來指望幹完後就悄悄地離去,因為他不會讓唐納森活下來打電話的,但實際情況不是那麼回事。不過他也不想讓唐納森活下來。一旦你所幹的事發生了變故,你會一直幹下去,要麼做完它,要麼你自己完蛋。

  斯達克逼過去,現在他們沿著走廊已經快到另一個公寓的門口了。他不經意地向一邊甩甩剃刀,甩去剃刀上的鮮血,鮮血雨點般濺在奶油色牆上。

  走廊的另一頭,一扇門打開了,一個穿著藍色睡衣、戴著睡帽的男人探出頭和肩膀。

  「幹什麼呢?」他憤怒地喊道,他的聲音表明即使羅馬教皇在這兒他也不在乎。

  「謀殺。」斯達克閑淡似地說,有那麼一瞬,他的眼睛從他面前血淋淋的、大聲嗥叫的人身上移到門口那個人身上。後來,這個人會告訴警察殺人者的眼睛是藍色的,淡藍色的,瘋了一樣。」你要一點兒嗎?「

  門砰地關上,快得好像從沒打開一樣。

  唐納森雖然很驚慌,而且受傷不輕,但當斯達克的視線移開時(即使是非常短暫的一瞬),他看到了一個機會,立即抓住了這個機會,這個狗雜種真是動作迅速,斯達克的敬佩更進一層。這傢伙的速度和自我保護意識真是太棒了,雖然他接下來所做的非常愚蠢。

  如果他跳向前,與斯達克搏鬥,他可能真會造成點兒麻煩。相反,唐納森轉身就逃跑。

  完全可以理解,但這是個錯誤。

  斯達克追上去,大號鞋在地毯上沙沙作響,他向那人脖頸後砍去,相信這一擊終於能結束這件事了。

  但是,就在剃刀擊中前的一瞬,唐納森向前猛一伸頭,躲過了這一擊,就像烏龜躲進甲殼中一樣。斯達克開始相信唐納森有心靈感應了,這一次,本來是致命的一擊卻只割破了頭皮,這頭皮位於脖子後面突出骨頭的上面,它在流血,但決不是致命的。

  這是使人生氣、憤怒的……而且有點兒滑稽。

  唐納森沿著走廊踉踉蹌蹌的逃,從一邊換到另一邊,有時甚至撞在牆上,邊逃邊喊叫。當他沿著走廊踉踉蹌蹌的逃時,血撒在地毯上。偶爾會在牆上留下血乎乎的手印,但他踉踉蹌蹌穿過走廊的時候,還沒死。

  沒有別的門打開,但斯達克知道,此時此刻,至少在半打公寓中,有半打手指在敲擊半打電話上的911。

  唐納森踉踉蹌蹌地走向電梯。

  斯達克大步跟在後面,既不生氣也不害怕,只是非常惱怒。突然他大聲斥責道:「啊,為什麼你不停下來規矩點兒哪!」

  唐納森叫救命的喊叫變成了驚訝尖叫,他試圖向周圍張望,他兩腳絆在一起,在離電梯走廊十英尺的地方摔趴下。斯達克發現,即使最敏捷的傢伙,當你把他們砍得流血過多的話,最終也會不知所措。

  唐納森跪在地上,顯然準備爬向電梯走廊,既然他的腳已不行了。他用血淋淋的、面目全非的臉四處張望,看看他的攻擊者在哪裡,斯達克對著他鮮血淋漓的鼻樑猛踢一腳。斯達克穿著棕色運動鞋,兩手下垂,稍稍向後擺動已保持平衡,然後盡全力飛起一腳,任何看過足球賽的人都會想到一次有力的大腳開球。

  唐納森的頭向後飛去,猛地撞在牆上,在石灰牆上留下一個碗狀的淺坑,有反彈回來。

  「我終於抓住你了,對嗎?」斯達克低聲說,聽到他身後有開門聲。他轉過身,看到走廊一邊一個黑卷髮和黑眼睛的女人從一扇公寓門向外看。「滾進去,臭婊子!」他喊道。門砰的一聲關上,好像在彈簧上一樣。

  他彎下腰,抓住唐納森粘乎乎、令人噁心的頭髮,把他的頭扭向後面,割斷了他的喉嚨。他認為唐納森的頭撞上牆之前可能已經死了,撞上之後肯定已經死了,但最好保險點兒。而且,當你以割喉嚨開始,那你就以割喉嚨結束。

  他連忙退了幾步,但唐納森並不像那女人那樣噴血,他已經不噴血了,或已經慢慢流完了。斯達克迅速走向電梯,把剃刀折起來放回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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