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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她走到二樓平臺。舒曼夫婦的房間正大聲放著《槍與玫瑰》的歌。

  「關掉那該死的錄音機!」她用勁全力吼到……當杜娣·艾伯哈特的聲音提到它的最高音時,能夠使窗戶劈啪響,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下死去。

  音樂立即從尖叫變成低語。她可以感覺到舒曼夫婦像一對暴雨中的小狗一樣擠在一起,祈禱她別去他們那兒。他們害怕她,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權利很大公司的律師,但他還沒強大到讓杜娣三思而行的程度。如果他在他年輕生命的這個階段惹鬧她,她會徹底廢了他,他知道這一點,這就很令人滿意了。

  當你的銀行貸款和投資一落千丈時,你不得不屈從環境,自得其樂。

  杜娣開始爬上通往三層的樓梯,費裡德裡克·克勞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兒。她抬著頭,邁著犀牛似的步伐,鎮定從容。

  她一直盼著這一天。

  克勞森從來沒有踏上過律師的階梯。現在,他根本不在階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學法律的學生一樣(大多數是房客;她在她所謂的「以前生活」中從沒和他們發生過性關係),好高騖遠,資金不足,卻整天胡吹亂侃。一般來說,杜娣不會把實力和瞎侃混為一談。她認為,相信一個學法律的學生的空話是非常愚蠢的。一旦你開始容忍這種行為,你就會被騙得連內褲都賣掉。

  當然,這是比喻的說法。

  但是,費裡德裡克·克勞森卻打破了她的常規。他已經連著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這種行為,是因為他使她相信這次他的話是真的:他真的要發財了。

  如果他宣稱西德尼·謝爾頓其實是羅伯特·魯德魯姆,或者維克多莉亞·霍爾特實際是羅莎瑪莉·羅戈斯,她根本不會相信他,因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們無數的崇拜者。她喜歡犯罪小說,而且覺得越血腥越好。從《星期天郵報》暢銷書書目看,她認為有許多人喜歡浪漫小說和間諜小說那類狗屁玩意,但她在艾爾摩·萊昂納德登上暢銷書目前已讀了好幾年他的作品,她還非常喜歡吉姆·湯普森、大衛·古迪斯、霍拉斯·馬克考伊、查爾斯·韋勒福德,等等。簡而言之,杜娣喜歡那類小說,其中男人們強銀行、火並、並把他們的女人揍個半死。

  她認為,在這些作家中,喬治·斯達克是最優秀的。從《馬辛的方式》、《牛津布魯斯》,直到最後一部《駛往巴比倫》她都讀過,而且非常喜歡。

  她第一次到三層克勞森房間催要房租時(那次僅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話,他就會得寸進尺的),屋裡堆滿了筆記和斯達克小說。在她催逼下,他答應明天中午前給她一張支票,然後她問他斯達克小說是不是幹法律這一行必讀的。

  「不是,」克勞森微笑著說,他的微笑輕鬆、愉快而又邪惡,「但它們能夠帶來金錢。」

  正是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話,而她一般是不輕易信別人的。在她自己的鏡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種微笑,她相信這種微笑是裝不出來的,而且現在她仍相信這一點。克勞森真的發現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錯誤在於過分自信,認為泰德會聽他費裡德裡克·克勞森擺佈。這也是她的錯誤。

  在克勞森向她解釋他的發現後,她讀了波蒙特兩本小說中的一本——《紫霧》,認為這是一本極為愚蠢的小說。儘管克勞森給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無法相信作者是同一個人。除了……在讀了四分之三後,她已準備把這本狗屁書扔掉並忘掉這整個事情,這時,她讀到了一個農民槍殺一匹馬的場景。馬的兩條腿斷了,不得不殺它,但問題是,老農民約翰很樂意這麼做。實際上,他把槍管頂著馬的腦袋,然後開始手淫,在達到高潮那一刻扣動扳機。

  她認為,這好像波蒙特寫到這裡時走開去那一杯咖啡……喬治·斯達克走進來寫了這個場景。這肯定是那乾草中唯一的金子。

  啊,現在這都無關緊要了。它證明,沒有人會永遠不受騙。克勞森騙了她,但至少時間不長。現在一切結束了。

  杜娣走到三層平臺,她的手已經捏成拳頭,準備使勁砸門,這時,她看到砸門是不必要的。克勞森門是虛掩的。

  「天哪!」杜娣撇撇嘴,低聲說。這裡不是吸毒者的聚集地,但是要搶劫一個白癡的公寓,他們是很樂意越過界限。這傢伙比她想的還要愚蠢。

  她用指關節敲敲門,門開了。「克勞森!」她厲聲喊道。

  沒有回答。從短短的過道望去,她可以看到客廳的窗簾是拉上的,屋頂的燈亮著,收音機開著,聲音不大。

  「克勞森,我要跟你談談!」

  她穿過短短的過道……停下來。

  地板上有一個沙發墊。

  如此而已。沒有跡象表明這地方被一個吸毒者搶劫過,但她的直覺仍很敏銳,她馬上感到一種恐懼。她嗅到某種氣味,這氣味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點兒像變質但還沒有腐爛的食品。不完全是這樣,但她只能想到這一步。她以前嗅到過這種氣味嗎?她認為嗅到過。

  還有另一種氣味,雖然不是通過她的鼻子嗅到的。她立刻嗅到這種氣味。她和康涅狄克葉警察漢密爾頓會在這一點上達成一致的:壞的氣味。

  她站在客廳外面,看著跌落的沙發墊,聽著收音機。她爬了三層樓都氣不喘心不跳,而這個無害的沙發墊卻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臟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暫急促。這兒有什麼東西不對勁,非常不對勁。問題是如果她在這裡逗留,她會不會成為其中的一部分。

  常識告訴她離開,趁著她還有機會時離開,常識非常有力。好奇心告訴她留下來窺看……而且它更有力。

  她慢慢把頭探進客廳入口,先看她的右邊,那裡有一個假壁爐,兩扇對著L街的窗戶,沒有什麼別的了。她往左邊看,她的頭突然停止了移動,它實際上好像被鎖定在那個位置,她的眼睛瞪大了。

  那被鎖定的凝視不超過三秒鐘,但她都覺得長的多。她看到了一切,直到最微不足道的細節;她的心拍下了所看到的一切,清晰鮮明,就像很快就要拍的那些犯罪現場照片一樣。

  她看到咖啡桌上的兩瓶啤酒,一瓶空的,一瓶半空,瓶頸裡面僅有一圈泡沫。她看到煙灰缸,它彎曲的表面寫著「芝加哥度假勝地」字樣。她看到兩個煙頭,沒有過濾嘴,摁滅在白色的煙灰缸當中,雖然克勞森並不抽煙。她看到曾裝滿大頭針的小塑料盒倒在酒瓶和煙灰缸之間。克勞森用這些大頭針往廚房記事板上訂東西,這些大頭針現在都散落在咖啡桌的玻璃面上。她看到有一些落到一本攤開的《大眾》雜誌上,那本雜誌上刊登著有關泰德·波蒙特/喬治·斯達克的報道。她可以看到波蒙特先生和太太在斯達克的墓碑上握手,雖然從這兒看是顛倒的。按照費裡德裡克·克勞森所說,這是一個永遠也不會刊登的報道。相反,它將使他成為一個挺有錢的人。在這一點兒上他錯了,實際上,他似乎大錯特錯了。

  她可以看到費裡德裡克·克勞森,他已從大人物變成什麼也不是了,他坐在客廳兩把椅子中的一把上。他被綁在上面,赤身露體,衣服團成一團扔在咖啡桌下。她看到他兩股間血淋淋的洞。他的睾丸還在原來的地方,他的生殖器被塞在他的嘴裡。那兒有足夠的空間,因為兇手還割掉了克勞森的舌頭。舌頭被訂在牆上,大頭針深深地紮進粉紅色的肉中,以至她只能看到一個淡黃色的月形亮點,那是大頭針的頂部,她的心也無情的拍下這個細節。鮮血潤濕了下面的牆紙,形成一個扇形波紋。

  兇手用另一顆淡綠色的大頭針把《大眾》雜誌文章的第二頁釘在克勞森赤裸裸的胸口上。她看不見麗茲·波蒙特的臉——它被克勞森的臉模糊了——但她能看到那女人的手,這手舉著一盤巧克力糖讓泰德微笑著檢查。她記得那張照片特別讓克勞森生氣。「多麼做作!」他喊到。「她壓根兒不喜歡烹飪——她在波蒙特第一本書出版後的一次採訪中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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