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迪恩·孔茨 > 惡月之子 | 上頁 下頁
四二


  海浪是如此的緩慢,讓人必須全神貫注才能看到波浪,而且每一道波浪都不長。雖然已經過了下弦月,但看起來就和最低潮差不多。

  由於海風的緣故,浪潮不是十分平穩,突如其來的狂風常常造成風向驟然轉變,雖然身在市區裡的人一點感覺都沒有。

  從陸地吹向海面的風最好,可以將海面撫平。陸風能將浪頭激起浪花,延長海浪持續的時間,並在破浪之前先把海浪掏成中空。

  巴比和我從十一歲就開始衝浪,白天他沖,晚上我們兩個一起沖。不少衝浪族喜歡在月光下活動,但是月亮西下之後再出來活動的人就不多了。巴比和我最喜歡在連星光都沒有的黑夜裡向巨浪挑戰。

  我們一起度過「三腳貓」的階段,然後變成無可救藥的「衝浪怪物」,等到我們十四歲的時候,我們已經升級成「衝浪納粹」,到了巴比

  從高中畢業,我取得私塾同等學歷的時候,我們兩個都已練就了一身衝浪的好本事。現在的巴比不僅僅是衝浪高手,他簡直就是衝浪萬事通,來自世界各地的人紛紛前來向他請教何時才會有大浪出現。

  老天,我實在太愛夜晚的大海了。它是黑暗蒸餾成的液體,沒有任何地方比洶湧的黑色浪潮更讓我有家的感覺。浪潮裡唯一的亮光來自身體會發光的浮游生物,它們在受到驚動時,身體會自動發出亮光,有時候它們可以讓波浪透出檸檬綠色的強光,但是這種光對我的眼睛不會贊成傷害。在夜晚的海上,我不需要躲藏,也無須為任何事物撇開目光。

  當我漫步走回木屋時,巴比早已站在前門迎接我。由於我們的友誼,他家裡所有的燈都安裝了變阻器;這個時候他已將燈光調暗到燭光的亮度。

  我從來就想不通他到底如何知道我的到來,我和歐森都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但是巴比就是知道。

  即使在這樣的三月天,他依然赤著雙腳,不過他改穿牛仔褲,而不是清一色的游泳短褲——他為這個季節所做的讓步,還包括在短袖的夏威夷襯衫內加一件長袖圓領的白色棉衫,襯衫上的圖案全是色彩鮮豔而奇特的鸚鵡和棕桐樹。

  當我步上陽臺階時,巴比對我做了一個沙卡(shaka )的手勢,這是衝浪人慣用的手勢,比起「星際爭霸戰」(sta Trek)裡交換的手勢簡單得多,他們的手勢可能也是仿造沙卡設計的。沙卡手勢其實很簡單,將中間的三根手指往下彎曲到掌心,大拇指和小指自然向兩側伸展,然後情懶地擺手即可。它的含意相當豐富——包括哈羅、你好嗎、放輕鬆、祝你衝浪愉快等等,全部都是表達友善的意思,別人絕對不會將你的手勢當成羞辱,除非你做手勢的對象不是衝浪族,而是洛杉磯的幫派份子,那可就另當別論了,搞不好還會被人一槍打死。

  我迫不及待想一五一十將日落後發生的每一件事告訴他,但是巴比是個崇尚悠閒度日的人。他的態度要是再更悠閒一點,可能早就沒命了。除了衝浪的時候之外,他喜歡寧靜的生活,甚至可以說非常地珍惜。如果你要做巴比·海洛威的朋友,就必須試著去瞭解他的人生觀:所有在離沙灘半英里外發生的事完全與他無關,無論再嚴肅的場合都不能成為強迫他穿西裝打領帶的理由。他擅長慵懶的對話勝過喋喋不休的交談,習慣間接而非直接的表達。

  「扔瓶啤酒給我吧?」我開口就問。

  巴比回問:「可樂那、海尼根,還是魯溫柏拉?」

  「給我可樂那。」

  穿越客廳的途中,巴比附帶問了一句:「有尾巴的傢伙今天晚上也要喝兩杯嗎?」

  「它要喝海尼根。」

  「淡的還是烈的?」

  「烈的。」我回答。

  「想必狗先生今晚吃了不少苦頭。」

  「衝鋒陷陣。」

  木屋內有一間寬敞的客廳,一間辦公室,巴比常在裡面追蹤世界各地的大浪消息,還有一間臥室、一間廚房和浴室。室內的牆壁全是做過亮光處理的柚木,色澤深而飽滿,此外還有視野遼闊的大型玻璃窗戶、石面地板和舒適的家具。屋內的裝飾,除了天然的裝滿外,僅限於八幅琵雅。科裡克精湛的水彩畫作,巴比到現在還深愛著她,雖然她決定離開他獨自到歐胡島(Oahu)北岸的威美雅灣(WaimeaBay )過一陣子。她把那裡稱為她的精神故鄉;當地和諧和美景帶給她心靈的平靜,她需要那樣才能決定自己是否要接受自己的命運。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巴比也不明白。琵雅說她離開一兩個月,結果轉眼已經過了三年。威美雅灣的海浪大多從很深的海裡湧出,浪頭打起來就像一面牆那麼高,琵雅說那裡的海浪就像半透明的翡翠。

  有時候我夢想著自己漫步在那一片沙灘上,聆聽如雷貫耳的浪潮聲。

  每個月,巴比都會打一通電話給琵雅,有時候是琵雅打電話給巴比。

  他們有時候只講幾分鐘,有時候則講好幾個小時。她沒有和別的男人交往,而且她真的很愛巴比。琵雅是我見過最善良、溫和和聰穎的人之一。我始終無法明白她這麼做的理由,巴比也不明白。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他始終耐心地守候。

  巴比從廚房的冰箱裡抽出一瓶可樂那,然後將酒瓶遞給我。

  我把瓶蓋扭開,猛灌了一大口,沒有加檸檬,沒有加鹽,沒有任何偽裝。

  他替歐森開了一瓶海尼根,「半瓶還是一瓶?」

  我回答:「今天晚上的戰況實在太激烈了。」雖然有一肚子新聞要迫切想說,但是我不由得深深沉浸在巴比樂園的熱帶旋律中。

  他把一整瓶啤酒倒人放在地板上的一個法琅碗裡,碗是平常為歐森準備的。碗上用粗大的字體寫著玫瑰花苞(ROZE BUD),影射歐森·威爾斯(Orso Wells)著作《大國民》(Ctizen Kane )裡那個小孩子雪車上所寫的字。

  我並非存心引導我的狗朋友酗酒,它不是天天都喝啤酒,而且通常都是和我分著喝一瓶。況且,它有它喜歡享受的樂趣,我不想剝奪它的這些樂趣。想想它魁武的體重,哪是一瓶啤酒可以輕易灌醉的。

  不過,若是你膽敢給它兩瓶,包准它會為你刷新「派對野獸」的定義。

  正當歐森唏哩呼嚕地舔飲它的海尼根時,巴比也替自己開了一瓶可樂那,然後斜倚在冰箱上。

  我則斜靠在洗碗槽旁的流理台邊。旁邊有一張配有椅子的餐桌,但是在廚房裡,巴比和我習慣斜站著說話。

  我們之間有許多類似之處,身高相同,體重相當,體型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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