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迪恩·孔茨 > 惡月之子 | 上頁 下頁
一六


  我走入我的房間,扭開微弱的燈光,但是仍然沒有發現歐森的蹤跡。

  我直接走到最近的床頭櫃。從上層的抽屜裡拿出我平常存放零用錢的信封。裡面只剩一百八十元,但是有總比沒有好。雖然我不知道該將這些現金挪作何用,但我想帶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准沒錯,於是我把全部的錢都放入牛仔褲的口袋裡。當我關上床頭櫃的抽屜時,我注意到床罩上有一個黑黑的東西。我將它拿起來,赫然發現果然跟黑暗裡看起來是同一樣東西——一把手槍。

  我從來沒見過這件武器。我父親從來不曾擁有過槍支。

  出於直覺,我立即將手槍放下,並用床罩的一角拭去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紋。我懷疑自己是否中了別人故意款贓設下的圈套。

  雖然所有的電視都會放出紫外線輻射,我這些年來還是看了不少的電影,因為只要我坐的地方不要距離電視熒幕太近,都還算安全。我看過很多無辜好人——從開利·格蘭特( Cary Grant ),詹姆士·史都華(James Stewart ),到哈裡遜·福特(Harrison Ford )——為他們從來沒犯的罪被無情追殺,或被捏造的證據誣陷入獄的故事。

  我連忙一腳踏入隔壁的浴室,將低瓦數的燈光打開。還好浴缸裡沒有被暗殺身亡的金髮女郎。

  也沒有歐森的蹤影。

  我靜悄悄地站在浴室裡仔細聆聽屋內行無任何奇怪的聲音。如果硬要說有別人在屋裡的話,想必也只是出竅的幽靈。我回到床邊,猶豫了一會兒,又將手槍執起,正在把玩的時候,不小心把子彈匣彈出來。彈匣是全滿的。我把彈匣用力塞回論內。由於對武器沒有任何實際經驗,我覺得這把手槍比我想像中來得重:它大約有一磅半重。

  在槍的旁邊還有一隻白色的信封躺在米白色的床罩上。我一直到現在才發現。

  我把筆燈從床頭櫃的抽屜裡取出,把燈光貼近信封。除了印刷在左上角的寄件人住址:月光灣的托爾槍支專賣店之外,整個信封全是空白的。這只沒有密封的信封,上面沒有貼郵票也沒有蓋郵戮,可是有點給折,上面還有可疑的齒痕。

  我拿起信封,信封上有斑斑的水漬,不過折疊在裡面的那張紙是幹的。

  我藉由等燈仔細審規裡面的文件,赫然發現標準格式的申請表謄本上有著父親工整的字跡,他向本地的警察局擔保他沒有任何犯罪或精神疾病的記錄,所以他沒有理由不能持有這把手槍。裡面還有一張原始收據的複印紙謄寫本,上面注明這是一把九釐米葛洛克一七式手槍,以及父親是以支票付款等等。收據上的日期不禁讓我打了一身寒顫:兩年前的一月十八日,父親在母親車禍死亡後第三天就買了這把葛洛克手槍,仿佛他突然覺得自己需要保護似的。

  歐森沒有在書房內。

  早先的時候,薩莎曾經到家裡來喂它吃東西,或許她走的時候把歐森一起帶走了。如果歐森當時和我離開家的時候一樣鬱鬱寡歡,尤其當它心情變得更糟的時候,薩莎可能不忍心將它獨自留在家裡,因為她的同情心就和皿管裡流的血液一樣多。

  就算歐森跟薩莎一起走了,又是誰將這把九釐米的葛洛克手槍從父親的房間拿到我房間裡?不會是薩莎,她不可能知道父親有這麼一把槍,而且她也絕不會擅自到父親的房裡亂翻。

  我書桌上的電話連接著一部答錄機,在留言閃燈務的計數器上顯示我有兩個新留言。

  根據答錄機的時間日期自動記錄,第一通電話是半個小時前打來的。這則答錄持續了兩分鐘之久,雖然打電話的人一句話也沒有說。起初他只是深深的吸氣,接著又同樣慢慢地把氣吐出,仿佛他具備某種法力,即使只透過電話線也能將我房間中的氣息嗅得一清二楚講判定我到底在不在家。過了一會之後,他開始低聲哼吟,好像忘了自己正在錄音這回事,就像做白日夢做得出神似的不自覺地自哼自唱,哼的調子五音不全,旋律不流暢,忽高忽低,不停反復,聽起來十分詭異,就像瘋子描述死亡大使對他合唱的歌聲。

  我敢斷定他是個陌生人;如果是我的朋友,即使只是哼唱的聲音我都能辨別。我也很確定他沒有撥錯電話號碼;無論如何,這個人一定和父親死後發生的一連串離奇事件脫不了關係。

  當第一通答錄切斷時,我發現自己早已雙拳緊握,而且毫無幫助地憋了一股氣在肺裡c 我將於熱的晦氣一口氣吐出,慢慢吸入甜美清涼的新鮮空氣,但是我仍激動得無法把拳頭放開。

  第二通電話是在我進門前幾分鐘才打進來的,撥電話來的是一直服侍父親病榻的護士安改拉。費裡曼。她沒有表露自己的身份,但是我認得出她那微弱而悅耳的聲音,她在電話裡從頭到尾就像只焦躁不安地在籬笆上跳來跳去的小鳥。

  「克裡斯,我有話要跟你說,我必須要跟你談談,就是今天晚上,任何時間只要你方便。我現在人在車上,正在回家的路上。你知道我住的地方,請你務必來找我,不要打電話給我,我不信任電話,本來甚至連這通電話我都不想打,但是我必須要見你一面。來的時候從後門進來,不管你多晚聽到這通答錄,再晚來都沒關係,我不會睡著,我睡不著。」

  我替答錄機換上一卷新帶子,把舊的錄音帶藏在書桌旁垃圾桶裡一堆寫過的廢紙團底層。

  這兩段簡短的錄音雖然無法向警察或法官證明什麼,卻是唯一能證明的確有不尋常的事發生的證據——而且這件事比我生下來就註定不見天日更不尋常,比活過二十八年絲毫未受色素性于皮症(Xerederma pignentosurn)損傷更叫人嘖嘖稱奇。

  我回到家還不到十分鐘,但是,我不宜再多耽擱。

  我四處找尋歐森的蹤影,心想可能會忽然聽見門被用力擠開,或樓下打破玻璃的聲音,接著就會聽見腳踩在地板上的聲音。但屋內始終一片死寂,安靜得令人發毛,就像池塘的水面一般充滿張力。

  這只狗既不在父親的臥房或浴室,也不在可供人進出的衣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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