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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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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第3章 現在,每天上午都有些固定的事情要做:逛逛商店,遊覽遊覽城內的一些新鮮地方,到礦泉廳轉悠個把鐘頭,看看這個人望望那個人,可是跟誰也搭不上話。艾倫太太仍然熱切希望她在巴思能有許多熟人,但當每天上午都證明她壓根兒不認識任何人時,她便要重新絮叨一遍這個希望。 她們來到了下舞廳。在這裡,我們的女主角還比較幸運。典禮官給她介紹了一位很有紳士派頭的年輕人作舞伴。他姓蒂爾尼,約莫有二十四五歲的樣子,身材高大,面孔和悅,兩隻眼睛炯炯有神,如果說還不十分漂亮,那也差不多。他談吐優雅,凱瑟琳覺得自己非常走運。他們跳舞的時候、顧不上說話。但是坐下喝茶的時候,凱瑟琳發現蒂爾尼先生就像她料想的那樣,非常和藹可親。他口齒伶俐,談笑風生。談吐中帶有幾分調皮與詼諧,凱瑟琳雖然難以領會,但卻很感興趣。周圍的事物自然成為他們的話題,談了一陣之後,蒂爾尼先生突然對她說道:「小姐,我這個舞伴實在有些失禮,還沒有請教你來巴思多久了。以前來過這兒沒有,是否會過上舞廳、劇院和音樂廳,是不是很喜歡這個地方。我太疏忽了——不過。不知道你現在是否有空來回答這些問題?你若是有空,我馬上就開始請教。」 「先生,你不必給自己添麻煩了」 「不麻煩,小姐,你儘管放心。」接著,他做出一副笑臉,裝作柔聲細氣地問道: 「你在巴思呆了很久了吧,小姐?」 「大約一個星期,先生,」凱瑟琳答道,儘量忍住笑。 「真的!」 蒂爾尼先生假裝大吃一驚。 「你為什麼驚訝,先生?」 「為什麼驚訝?」蒂爾尼用自然的口氣說道,「你的回答似乎總要激起某種感應,而驚訝最容易作出來,也最合乎情理。好啦,我們接著往下說吧。你以前來來這裡嗎。小姐?」 「從來沒有,先生。」 「真的!光臨過上舞廳嗎?」 「去過,先生。上個星期一去過。」 「上過戲院嗎?」 「上過,先生。星期二看過戲。」 「聽過音樂會嗎?」 「聽過,先生。在星期三。」 「很喜歡巴思嗎?」 「是的,很喜歡。」 「說到這兒,我得傻笑一聲,然後我們再恢復理智。」 凱瑟琳別過頭去,不知道是否可以貿然一笑。 「我知道你是怎麼看我的,」蒂爾尼一本正經地說道,「明天,我在你的日記裡要露出一付可憐相了。」 「我的日記?」 「是的。我確切地知道你要說什麼:『星期五,去下舞廳。身著帶枝葉花紋的,鑲藍邊的紗裙,腳穿素黑鞋,顯得非常漂亮,不過奇怪得很,被一個傻裡傻氣的怪傢伙纏擾了半天,硬要我陪她跳舞,聽他胡說八道。」 「我才不會這樣說呢。」 「要我先找你該怎麼說嗎?」 「請講。」 「經金先生介紹,與一位十分可愛的小夥子跳舞。同他說了很多話。仿佛是個非凡的天才,希望進一步瞭解地。小姐,這就是我希望你要說的話。」 「不過,興許我不寫日記呢。」 「興許你不坐在這屋裡,興許我不坐在你身邊。這兩點也同樣可以引起懷疑吧。不寫日記!那你別處的表姊妹如何瞭解你在巴思的生活情況?每天有那麼多的寒暄問候,要是晚上不記到日記裡,怎麼能如實地向人講述呢?要是不經常參看日記,你怎麼能記住你那些各式各樣的衣服,怎麼能向人描繪你那種種的膚色特徵、種種的卷髮樣式?親愛的小姐,我對年輕小姐的特點,並不像你想像的那樣一無所知。女人一般都以文筆流暢著稱,這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記日記的良好習慣。眾所公認,能寫出令人賞心悅目的書信,這是女人特有的才具。天性固然起一定的作用,但是我敢斷定、主要還是受益於多寫日記。」 「我有時在想,」凱瑟琳懷疑地說,「女人寫信是否真比男人寫得好。也就是說,我並不認為我們總比男人高明。」 「就我見過的來說,女人的寫信風格除了三點以外,通常都是完美無缺的。」 「哪三點?」 「普遍空洞無物,完全忽視標點,經常不懂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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