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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第二章

  簡·費爾法克斯是個孤兒,她是貝茨太太太的小女兒的獨生女。

  某部兵團的費爾法克斯中校與簡·貝茨小姐的婚姻,有著榮譽和幸福,希望和樂趣,不過現在什麼都沒有留下,只有他在海外戰鬥中犧牲的傷心回憶,以及他的寡婦不久沉淪于悲傷,死於肺結核的記憶,還留下了那個女孩。

  她一生下來就屬￿海伯裡。三歲上死了母親後,她就成了姥姥和姨媽的寵兒,是她們的財富,義務和慰籍,當時簡幾乎要永遠生活在那裡,接受一個貧困家庭所能提供的全部教育,除了天生惹人喜愛的外表、良好的理解能力,以及熱心善良的親戚之外,沒有任何有利的社會關係或有利條件能改善她的成長環境。

  但是,她父親生前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朋友使她的命運發生了變化,這個人就是坎貝爾上校,他高度讚揚費爾法克斯,說他是傑出的軍官和最有功勞的,他認為是他救了自己的生命,因而要報他的恩。他一直沒有忘記這一點,到後來他找到了那個孩子,提出要承擔她的全部教育費用。這個好意被接受了。自從那是開始,簡就成了坎貝爾上校家庭的一員,完全與他們生活在一起,只是偶爾回家看望外祖母。

  為她定的計劃是講她培養成一名教師。她從父親那裡繼承的的財產只有區區幾百鎊,她因而不可能不依賴別人為生。從其它方面向她提供資金卻是坎貝爾上校無能為力的,儘管他的工資和繼承到的財產收入頗為豐厚,可是他的財富總額不多,最後必須全部遺贈給自己的女兒。但是,他希望,讓她受教育,日後便能讓她過上受人尊敬的生活。

  這便是簡·費爾法克斯的故事。她被好人收養了,在坎貝爾加除了善意之外沒有其它的感覺,而且還受到了優良的教育。一直與心地正直,知識豐富的人共同生活,他的感情和頭腦接受到的是最好的文化和教養。坎貝爾家居住在倫敦,在那裡每一種細微的天賦都能得到第一流大師的圓滿而細心的培養。她的天性和美麗也值得為之付出朋友般的心血。到了十八九歲,她已經完全能夠勝任教孩子們的工作了。但是大家太喜歡她了,不忍心與她分開居住。父母親都不同意,女兒離開她簡直受不了。那個可怕的日子終於被推遲。大家一致認為她還太年輕。簡於是繼續跟他們生活在一起,就像家裡的另一個姑娘一樣,分享著這個在各方面都具有理性樂趣的優雅社會環境,這是個家庭與娛樂兼而有之的融洽組合,只有未來是個障礙,她的良知冷靜的提醒她,這一切很快便會結束。

  簡在容貌美麗和知識豐富方面遠遠勝於坎貝爾小姐,因而全家人對她的喜愛,尤其是坎貝爾小姐對她的熱情愛慕,就尤其令人肅然起敬。那位小姐不可能不注意到她天生麗質,父母親也不可能不體會到她傑出的智力。然而,他們對她的慈愛一如既往,直到坎貝爾小姐結婚時也不變。機會和幸運往往與人對它的預料相悻,他們寧願屈身一般,也不高攀優秀,坎貝爾小姐就是這樣得到了一位富有而和藹的年輕人荻克遜先生,他們幾乎是剛剛認識便結尾連理,愉快而適意的生活在一起。而簡·費爾法克斯卻不得不為掙的記得麵包而奮鬥。

  這件事就發生在最近。她那位不太幸運的朋友簡還沒來得及找到工作,不過根據簡的判斷,自己的年紀已經到了開始工作的時候。很早以前她就做出了決定,認為二十一歲就到了時候。見習期間她表現出堅毅的獻身精神,她認定要在二十一歲時徹底犧牲自己,放棄人世間一切樂趣,拋棄所有理性的交往、平等的關係、心情的平靜和希望,永遠承擔起做教師的屈辱和辛勞。

  儘管坎貝爾夫婦感情上不同意她的決定,但是他們的良知卻不能反對。只要他們還活著,也不必費這份心,他們的家永遠是她的家。如果僅僅是為了他們自己得到安慰,他們寧願讓她呆在家裡,不過那未免過於自私。既然是最終必然的結果,不如儘快促成。他們或許開始感到,不屈服於拖延時日的誘惑更加明智,也更加富有愛心。現在必須讓她脫離舒適和閒暇中的樂趣與情調,獲得完全獨立。然而,慈愛之信仍然樂於尋找任何合理的藉口,避免匆匆趕赴那個可悲的時刻。他們的女兒出家之後,他們還遠沒有恢復過來。在她的身體完全復員之前,他們禁止她承擔工作責任,她虛弱的身體和不穩定的精神狀態是不能勝任工作負擔的,在最有利的條件下外出工作,都需要身心處於最佳狀態方能勉強勝任。

  至於不陪伴他們去愛爾蘭的事情上,她寫給姨媽的信中說的是實話,不過有些時候並沒有完全說出來。他們外出的時候她回海伯裡的決定是她做出的。她也許想跟自己最親近的親戚在一起,度過這完全自由的最後幾個月時光。坎貝爾夫婦對這個安排立即表示贊同,不論他們內心中的動機是什麼,也不論他們的動機是單純的,還是雙重意義,抑或是三重含義,總之,他們表示說,他們認為讓她在土生土長的地方呼吸幾個月本地空氣,對她恢復健康有好處,他們並不考慮其它問題。因而,她肯定要回來。於是乎,海伯裡不再指望迎接從未光顧過這裡,很舊以前便許諾要來的弗蘭克·丘吉爾先生,轉而暫時希望看到簡·費爾法克斯,可她能帶給大家的只是兩年不見的新鮮感而已。

  愛瑪感到遺憾--她做的事總是超過自己的願望,卻總是少於她的義務!她不得不拜訪自己不喜歡的人,而且長達漫漫三個月!她為什麼不喜歡見·費爾法克斯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奈特裡先生曾經對她說,這是因為她發現那是個真正的才女。而她希望別人把自己看作才女。雖然這種指責當場受到她的反駁,但是後來她不時反省,良心卻不能證實她在這方面無辜。我絕對不能與她交朋友。我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可心裡就是又冷淡,又保守。不管我高興還是討厭,我就是要顯出冷漠。再說,她姨媽是那麼個喋喋不休的人!她當著任何人都那麼吵吵鬧鬧!在大家想像中,她們是那麼親密的朋友--因為他們年齡相當,大家都以為她們相互非常親熱。這些便是她的理由,除此以外,她並沒有其它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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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ook:這一段敘述有些邏輯混亂,我認為是譯者譯錯了,因為字並沒有錯,所以我並沒有作任何改動。請文友自行理解。)

  那是一種沒有什麼道理的厭惡--每一種強加給她的缺點都經過想像的誇大,結果,不論多長時間沒有見面,只要相見,便不由覺得感情受到她的傷害。此時,她兩年後反歸故里,見面後,她的外表和舉止讓愛瑪大受震動,整整兩年來,愛瑪心裡對她一直感到蔑視。簡·費爾法克斯非常高雅,異常高雅,而且她本人就是高雅的最高價值標準。她的身高十分標緻,大家恰好都認為她比較高,卻沒有人覺得過於高。她的身材尤其優美適度,正好介於肥胖與消瘦之間,程度適中,不過,稍稍顯露的病態似乎讓她傾向於兩個極端中比較討人喜歡的那一個。愛瑪不禁體會到了所有這一切。再說她的面貌吧,她的面孔長相比愛瑪以前見過的任何人都漂亮。那不是議長平常的面孔,而是非常令人愉快的美。她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周圍的睫毛和眉毛呈深黑色,人人見了都讚不絕口。愛瑪一向喜歡挑剔人家的皮膚,可她的皮膚雖然缺乏顏色,卻十分白淨柔嫩,並不需要更加紅潤。那是一種美的類型,優雅的舉止更為之增色。根據她的種種原則,在道義上她本應讚歎才對--不論是某個人,還是某個事例,在海伯裡難得遇到真正的優雅。可以不落俗套的說,她與眾不同,優良品質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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