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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在食人族河谷(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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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面人也帶來咳嗽和發燒。泰特瓦堅持,在他們來之前,沒有人會因疾病而死亡,人們通常活到非常老——直到像風乾的葫蘆皮,只會坐在一個定點上,讓別人來喂他們。如果有年輕人夭折,可能是因為從樹上掉下來、被鯊魚咬到、腦袋被石頭擊中,也可能是被敵人吃掉。 「被吃掉?」 裡芙搖了搖頭,對這種說法感到害怕。 老泰問:「難道你們的國家不會發生戰爭?」他的表情似乎在說,「算了吧!老實說吧!」 我必須承認,我們離開歐洲時,一場殘酷的內戰正在西班牙境內肆虐。 老泰想知道答案,於是問道:「你們怎麼處理被殺掉的人?」 「把他們埋起來。」 「埋起來?」老泰似乎對這種野蠻而浪費的行為,感到訝異而厭惡。試想把人殺掉之後,竟然只把肉體埋到地下,有沒有人會等到肉體熟透之後再挖出來呢? 老泰到底是在諷刺,還是說真的?他的表情很嚴肅,他看著我們的樣子,就好像我們看著印度人在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牛只死去時,任由蟲子和野狗來吃掉它們。 老泰告訴我們,他的父親烏塔曾是歐維亞河谷最偉大的戰士,除了人肉,很少吃別的肉。和其他人不一樣,他要吃的是年老而鬆軟的肉。他會拿著葫蘆瓢碗,到埋葬屍體的地方去裝滿一整碗人肉,然後用氣味很濃的麵包果,配著發臭的人肉一起吃。有一回,部落的一名成員在意外中被殺害,那個人的遺孀送了一頭豬給烏塔,希望能保住丈夫的屍體。雖然烏塔不想吃豬肉,不過一開始他還是照辦,直到豬肉吃光了才去吃她的丈夫。老泰的母親對烏塔的行為感到憤怒,懇求他只吃魚肉和一些不會發臭的正常食物。老泰卻認為,烏塔是個仁慈的人,他因此好幾天沒有碰發臭的人肉,直到後來病得很嚴重,瘦得像皮包骨,才恢復慣常的飲食。 裡芙被嚇到了,姆姆則目瞪口呆,我們一起盯著安詳地坐著講述這些事的老泰——他好像在大學教授的研討會中作人肉報告。老泰只參加過一次吃人肉的儀式,當時他還很年輕。他說人肉是甜的,口味像甜番薯。通常他們會先烘烤死者,就像他為我們準備的烤豬肉,先用香蕉葉包起來,放在土窯的石塊中烘烤。有些人吃人肉是因為饑餓,因為當時人口眾多,食物不夠。但是,吃人肉通常是在某種宗教儀式中進行,被當成報復的行為。 而最上等的肉塊,應該是年輕女性的前臂。老泰還補充了一句:「白種女人。」他笑著看看裡芙,這句話顯然只是占她便宜,開個玩笑,不過我懷疑那兩位女士喜歡這玩笑。我丟了一根木材到灰燼裡,使火光明亮一些。無疑,老泰是這個島上最好的人,但是在星光下第一次聽他說吃人肉的事,我實在有很奇怪的感覺。 不管是西班牙人、玻裡尼西亞人或維京人,對聖人和惡魔撒旦,總是有一種奇怪的複雜情緒。我們曾經虔誠地為兇暴之人解開鎖鏈,但是下一刻我們又開始殺戮,把彼此埋葬到土裡,或是把對方像豬一般燒烤來吃。 泰特瓦的前額有一個很深的凹痕,我問是否有人曾用棍子擊打過他。但他說那是被落石擊中的,由於受傷嚴重,由「taoa」幫他動過手術。「taoa」是馬克薩斯島從前的醫護人員,在基本的心理學與先進的手術技巧上都有過人之處,頗具聲望。除了古代的秘魯,馬克薩斯群島是太平洋地區少數能施行外科環鋸手術的地方。 老泰又說,今天的情況已經不一樣了,只要割一刀或搔個癢,就會感染疥瘡。「taoa」提克(Teke)曾經替老泰割開傷口,治療頭部創傷。老泰還看過他切開一個腿脛骨斷裂者的腿,用一根硬木頭把碎裂的部分接合起來。提克曾住在歐維亞,死後埋葬在哈納赫普(Hanahepu)一塊雕有提基神像的小墓碑下。 老泰用「taoa」來稱呼提克,意即「醫師」。他有充分的理由這麼認為,因為提克在十九世紀後半施行過外科環鋸手術,當時這種手術在文明世界也還是十分艱巨,被視為一門藝術。 老泰也看過他治療一個從椰子樹上掉下來、頭蓋骨已裂開的年輕人。只見他捧著一碗冒煙的熱水,在幾番舞蹈和咒語之後開始清洗傷口。他先剃掉年輕人頭部受傷部位的毛髮,在碎裂的頭皮上畫個十字切口,讓頭蓋骨露出來。接著把碎片移除,在傷口邊緣打磨,使其保持光滑圓弧。最後,他用椰子殼雕成一個薄薄的小盤子,剛好蓋住骨頭的開口,讓開口的四周肌肉再覆蓋回去。頭皮後來癒合了,那個人存活下來,頭上有個像十字架的疤。老泰認識那個人,他承認,那個人的腦子有點怪怪的。 §植物會說話 有一天,老泰要我和他一起去爬山,尋找一種叫「faa-hoka」的野生菠蘿。這種野生菠蘿和我們在海島另一岸經常吃的不同,尺寸比較小,但口感和香味比較好。要找這種菠蘿必須離開河谷,爬上陡峭而寸草不生的納塔胡(Natahu)山脊。那高聳的山脈矗立在歐維亞南方海面上,像是陶奧烏何這個長島形山脈上的綠色尖塔。 爬上這接近海拔一千公尺的岩石地形時,季風扯著我們的頭髮和束腰布。這樣的高度讓我們擁有極佳的視野,可以俯瞰一望無際的太平洋。這裡似乎是個荒廢的菠蘿園,菠蘿隨意掉落在岩石之間。辛苦爬上這飽受烈日曝曬的山丘後,我們感到口渴,於是坐了下來,拼命吃著這貧瘠土地長出來的水果。它的汁液多得讓我們無法想像,我們一直吃到胃撐不下去為止。我們匍匐在四周,嘴唇熱得發燙,藤編的袋子裡裝滿了菠蘿。最後我們躺了下來,小憩幾小時並眺望大海。這個海島似乎正在航行,迎向我們腳下不停奔流的滔滔巨浪,迎向漫無邊際的季風雲層。我們頭頂上的白雲,就像百萬隻綿羊正試圖跳過法圖希瓦島的山脈,跳不過的就被困在屠宰場,擠成一堆,把淚水般的雨點灑在另一岸山坡上,因此我們這一岸是幹的,而歐摩亞那一岸卻長出了叢林。 半睡半醒之間,我把想像法圖希瓦正在漂流的感覺拋在腦後。我躺在大河中央的岩石上。當我坐起身來看著海浪與白雲時,突然興奮地明白,南美洲最大的河流不是亞馬孫河,而是洪鮑特洋流。這兩道流水都發源於秘魯,但是流向相反:帶著黃泥雨水的亞馬孫河,流到巴西境內綠色叢林河岸時折向東方,此時,河水變得比較清澈;而洪鮑特洋流同樣流得很快,但是流域較寬,它從秘魯海岸向西流,擁抱著玻裡尼西亞群島。這道曾經是南極洲海水的廣大洋流,流到顯然比較遲滯的藍色海岸時,便借著溫度和豐富的浮游生物與藍色海水區隔開。 難怪對玻裡尼西亞人來說,東邊是「上升」,西邊是「下降」。他們等於是住在來自秘魯的洋流下游,這也是許多植物學家發現不少馬克薩斯花卉來自南美洲的原因。我甚至知道,我們此時所躺的草地,是一種來自南美洲叫「pavahina」的野草。這可能是大自然順流而下所安排的運輸系統。然而,野生菠蘿「faa-hoka」可不是這麼來的。 跟老泰一起采拾的這種菠蘿點醒了我,它和我最大的興趣——本地人類起源——有直接的關聯。菠蘿是南美洲植物,不可能沒有人類的幫助而漂洋過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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