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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在食人族河谷(5)


  我問:「老泰,你相信提基神嗎?」

  老泰說:「呃!是的,現在我像其他人一樣是基督徒,但是我相信提基。」

  他拾起一塊石頭丟給我,問道:「這東西你怎麼叫它?」

  我用挪威語回答:「Sten。」

  他解釋著:「我們叫它kaha。」他又指著營火,「這個呢?」

  我說:「Ild。」

  他回答:「我們叫它ahi。」接著他想知道,挪威語如何稱呼創造人類的神。

  於是我用挪威語告訴他許多名字,如「上帝」、「我的主」、「創世主」、「全能的主」和「耶和華」。

  老泰很快回答:「我的同胞叫他提基。」傳教士前來傳教時,曾把耶和華比擬成提基,老泰堅持早就懂得他們所說的一切。

  我試著小心提醒他,他的族人除了提基,還相信其他的神。但恩(Tane)和阿提亞也是馬克薩斯群島的神祇。

  老泰解釋說,一些重要的國王後來都變成神,但提基是唯一的創世主,他創造了阿提亞和一些住在島上從他而生的凡夫俗子,也創造了但恩——一個白人,有一頭美麗的頭髮,土語叫「hao'e」,像我們這樣的白種人就是他的後裔。

  老泰拿起他的竹制鼻笛,用一個鼻孔開始演奏一首旋律很美的曲子。他不想再討論宗教問題。他是個天主教徒,而提基就是上帝。提基領著泰特瓦的祖先渡海來到這島嶼。

  我問他:「從哪裡來?」我好奇地想聽老人的回答。

  老人回道:「從東方的提飛提(Te-Fiti)。」他朝著地平線另一方——也就是太陽升起處——點頭。那個方向除了美洲,就沒有別的地方了。

  我感到驚訝,但是並不意外。亨利·賴伊曾經告訴我,希瓦瓦老一輩的島民有這種觀念。美籍人類學家漢帝(E.S.C.Handy)也曾經取得相似的數據,他甚至記錄了希瓦瓦的一項風俗傳統:回航到祖先故居「提飛提」的航行儀式。有一組男女和小孩曾經從阿托納灣啟航,搭乘一艘特大號的船卡華號(Kaahua),去拜訪祖先的故居。他們向東航行,最後到達「提飛提」,有些人留了下來,其餘的人則回到希瓦瓦。漢帝的文中提到,他對馬克薩斯人「祖先故居在東方」的這種說法,感到十分困惑,以致問了提供信息的人兩次,而對方則堅稱那地方就在「太陽升起的方向」,土語為「i te tihena oumati」。在漢帝之前,一位德籍人類學家史坦恩,聽到馬克薩斯島民提到一個很大的傳奇性島嶼「飛提-努伊」(Fiti-Nui),意即「大東方」,也同樣感到意外。

  此時,輪到我在他們沒來過的法圖希瓦島,搜集同樣的資料。我按照老泰所指示的方向,望著月光下的海面。美洲就在那一方,而眼前是一片汪洋。我坐在距離美洲最近的一個海島上,這裡是玻裡尼西亞的邊陲地區,歐洲人依照印加人航海的方向從秘魯出發前來,最先發現的就是這裡。

  我開始懷疑,為什麼外界會忽視原住民的傳統,而對自己在太平洋上的航海史自恃甚高?

  泰特瓦曾告訴我,提基帶領他的祖先從東方漂洋過海而來,當時我忽略了這種說法和印加傳說正好吻合。直到後來回到外界,到圖書館查詢數據才發現,原來印加歷史是從一位曾統治提亞胡安納科的傳奇性國王開始的。這位國王後來下山到海邊,帶著白皮膚的隨行者一起離開,印加人因此才奪得政權。印加人稱他維拉科查,也把這名字告訴後來的西班牙人。不過,他在提亞胡安納科時代的原始名字叫提奇(Tici)或提希(Ticci)。

  就是他和前印加時代的子民,在安地斯山區雕刻出巨大的石像。他在廣大的印加帝國境內,受到各地區人士的讚頌,被視為創世祖的化身,也是印加皇室在人間的先祖。

  在卵石海灘的星空下,裡芙和我坐在泰特瓦和姆姆身旁,過去和現在似乎都交融在一起。老泰把他父親和部落教他的事轉告我們,他的話語,與海浪拍打在混亂的卵石上發出的隆隆聲相互為伴。我開始瞭解曾聽過的玻裡尼西亞歷史片段,儘管對外界來說,那像老泰目不識丁的祖先虛構的神話。就像在南美洲一樣,在玻裡尼西亞,偉大的君王都是神,不管是亡故的或仍活著的。或許提基真是某個大人物,如同希瓦瓦和法圖希瓦島民不斷告訴我們的:他曾經從被稱為大東方的飛地-努伊乘風破浪而來。

  在老泰的陪伴下,日子一天天過去,我開始能以當地人的眼光看待法圖希瓦的歷史。當然,曼達納的探險隊並沒有發現玻裡尼西亞,發現玻裡尼西亞的是提基,不管他是什麼人。他和曼達納一樣,曾經從東方的飛地-努伊而來,但是早在曼達納之前,他的子子孫孫就在這裡迎接歐洲人到來。

  §食人族的告白

  印加的史學家對成長中的下一代提起提基時,認為他是這個帝國的創始者,曾經向西航行進入太平洋。我們可能永遠都會懷疑,這些史學家是否清楚自己在說的是什麼人。對我們而言,這只是文盲所說的一則故事,就像提基曾經從東方出發來到馬克薩斯群島的故事一樣。不過,對我們這些發現者來說,法圖希瓦人與更早之前居住在這島上的人,怎麼可能只是一則神話故事呢?

  老泰用了一個特殊的字眼,來形容我們所說的「發現者」,他稱之為「雙面人」。我覺得很丟臉,但是想了又想,這個字眼對歐洲人來說倒是很貼切。最初前來的歐洲人是傳教士,教導當地人不要殺戮;接著,帶著部隊的軍官到來,讓當地人看看殺戮如何進行。我們教導他們《聖經》上所說的——不要囤積太多財富,但是自己卻一直買保險、往銀行裡存錢。我們承認,上帝創造的人類本來赤身裸體而空無一物,但是看到裸露之人時,我們卻為他們穿上衣服。我們的武裝是為了和平,我們在真理的好處中說謊。我想,我們真的是「雙面人」。

  但是,老泰為我解釋玻裡尼西亞人使用這稱呼的理由之後,我大感意外。

  他說,他的祖先見到第一個歐洲人時,認為他們似乎有兩個頭、兩個身體、四隻手和四條腿——因為他們從未看過穿緊身衣的人。當歐洲人摘下一頂帽子,另一顆頭顱就從底下冒出來;他們脫掉盔甲、解開衣服扣子時,另一個身體便會出現;脫掉靴子後,另一隻腳就從裡面露了出來,這在島民之間引起很大的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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