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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戚莫利紐克斯少校(1)


  大不列顛的君王們行使委任殖民地總督的權利以來,總督們的舉措就很少像原特許狀下的前任那樣,令殖民地百姓滿意。人民對長官們執行並非人民賦予的權利心懷妒忌,予以監視。長官們對大海另一邊下達的旨意暗打折扣,結果,開罪了君主也沒能討好百姓。馬薩諸塞灣年鑒告訴我們,詹姆斯二世在位期間,自老特許權失效以來的四十年中,六位總督就有兩位被百姓造反關進監獄。第三位呢,哈欽森寧願相信,是被一顆呼嘯的子彈趕出該州的。第四位因為老跟眾院議員爭吵不休,早早進了墳墓。剩下的兩個再加上他們的繼任者,直到革命也沒過上幾天太平日子。而執政黨的低級成員碰上政治運動高潮,日子就更慘了。這些話權當下面故事的開場白。故事發生在一百年前的一個夏夜。讀者先生,為使您避開長長一串殖民地事務的枯燥細節,筆者在此對曾造成殖民地群情激奮的一系列情況且略過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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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二世(JamesⅡ,1633~1701):英國國王,在位期1685~1688。
  哈欽森(ThomasHutchinson,1711—80):北美殖民地時期馬薩諸塞州的一位總督。
  革命:指美國獨立戰爭,1775年始,1783年結束。

  月華初上,時近九點,一條船靠上渡口,載來一名旅客。這麼晚了,不答應多給船錢,這位客人也休想過渡。他上得岸來,便猛掏兩邊的衣袋,好兌現先講好的條件。船家舉起燈籠,借燈光、月光好生端詳一番這個陌生人。是個十七、八歲的青年,分明鄉下人,看樣子頭回進城。身穿粗陋的灰布衣,破舊不堪,但精心補綴。下身是條耐穿的皮褲,繃在健美的腿上。藍色的線襪不用說是母親或姐妹織成。頭上是頂三角帽,當年嶄新的時候大概壓在小夥子父親更嚴峻的額頭上。小夥子左臂夾著根沉甸甸的橡木棒,是靠根部較硬的一段。還隨身帶著只行囊,癟癟的,累不著那結實有力的肩膀。褐色的鬈髮,勻稱的五官,明亮快活的眼睛,是老天的賜福,與藝術能給他的裝扮十足相配。

  青年大名羅賓,終於從衣袋裡掏出只值本州最小紙幣一半的五先令。這種錢正貶值,船家不幹,青年只好再添上一張六角形的羊皮紙,面值三便士。隨後,小夥子邁步朝城裡走去,步履輕快,就像這一天趕的路還沒超過三十哩似的。他目光急切,好似進了倫敦城,而不是新英格蘭殖民地一個不起眼的小鎮。沒走多遠,羅賓忽然想到,自己並不知道該往哪兒走。就停下來上下打量那條狹窄的街,細看兩旁又小又破的木頭房子。

  「俺親戚才不會住這號破房子,」他想,「那邊的房子也不像,月亮都照到破窗戶啦。真的,這一帶不像他住的地方。真該跟船家問問路的,他肯定願意帶俺去,從少校那兒掙幾個賞錢。不過,碰上下一個人,俺也照樣能打聽。」

  他接著往前走,高興地發現街道變得寬敞,房屋也漂亮多了。很快就看到有人正不緊不慢地趕路,連忙加快步子追上去。走近些才看清是個老頭,一頂灰色假髮,一身寬下擺的黑衣裳,絲襪一直卷過膝蓋,手拎一根又長又光的拐仗,走一步就在地上筆直地敲一下,並富於節奏地哼兩聲,聽來十分嚴肅陰沉。羅賓觀察完畢就伸手拉住老頭上衣的大下擺,恰好燈光從一家理髮店敞開的門窗泄出,照在兩個人身上。

  「尊敬的先生,晚上好,」羅賓說著深深一躬,仍拉著人家衣裳不放。「請您告訴俺,俺家親戚莫利紐克斯少校住在啥地方。」

  青年嗓門響亮,一個理髮師手握剃刀正要刮一隻塗滿肥皂的下巴,另一個正在收拾一頂拉米伊假髮,就都扔下活兒跑到門口瞧熱鬧。同時那人轉過被注視良久的面孔,沖羅賓大發脾氣,一面罵人,一面還夾上兩聲陰沉的哼哼,效果驚人,好比怒氣衝天之時突然想到了冰冷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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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米伊假髮:西方十八世紀流行的一種假髮,帶有一條黑辨子,上下兩端紮蝴蝶結,得名於比利時一地名。

  「放開我,混蛋!聽著,鬼才認識你打聽的人。什麼!我有權,我有——哼!哼!——權,你敢對上等人這麼說話,明天一早就叫你嘗嘗套足枷是啥滋味兒!」

  羅賓放開老頭的衣裳,趕緊走開。身後傳來理髮店那夥人惡意的大笑。小夥子起先為此番打聽的結果感到詫異,但他腦瓜兒聰敏,很快就自以為明白其中原因。

  「這老頭准是個鄉下佬,」他推論,「從沒見識過俺親戚家啥模樣,又少教養,連對生人禮貌回話都不懂。這傢伙老啦,不然,真想轉回去照他鼻子給一拳。啊,羅賓,羅賓,連剃頭的都嘲笑你挑這麼個人問路,下回可得學乖點兒啦,夥計。」

  現在他鑽進了一串七彎八拐的小巷子。這些巷子相互交叉,離河邊都不遠。柏油的氣味撲鼻而來,月光下,支支桅杆從房屋頂上伸出一截。數不清的招牌告訴他,已快到商業中心,可街上闃無一人,店門都已關閉,只有一些房子的二層樓上還亮出燈光。終於路過一條窄巷的拐角時看到一幅不列顛英雄的頭像在一家酒館門前晃動,酒館內傳出一片嘈雜人聲。底層的一扇窗敞開著,透過菲薄的窗簾,羅賓發現一群人正在用晚飯,圍在一張豐盛的桌旁。食物的香味飄入外面的空氣,令青年想起最後一口乾糧早晨就已下肚,自中午起一直腹內空空。

  「唉,一張羊皮紙三便士就能讓俺坐在那張桌子上!」羅賓歎口氣。「不過少校會請俺吃頓好飯的,乾脆硬著頭皮進去問問路。」

  他走進酒館,順人聲、煙味來到酒吧間,屋子長而低矮,橡木牆板煙薰火燎,地上鋪著厚厚一層沙,但並不乾淨。一群人——多數像水手,或多少與大海有關——占著幾條木凳、幾把皮椅,正東拉西扯地聊天,偶而也全體對一個話題感興趣。三、四夥人正共享大缽盛的旁趣酒,西印度群島的貿易早就把這東西傳到了殖民地。另一些人大概是本分勤勞的手工匠,寧願各自啜著杯中物,酒意上頭益發緘口不言。看來所有的人都貪杯戀盞,不論灌下肚的是哪種。這惡習百年前齋戒日的佈道詞就能證明,是咱們老祖宗的家傳。只有兩三個老實巴交的鄉下人,引起羅賓的同情。他們把酒館當做土耳其式的車馬店,躲在屋子最昏暗的角落,顧不上煙霧迷蒙,啃著自家爐子烤的麵包,自家炊煙熏的火腿當晚飯。羅賓對這幾個頓生兄弟之情。然而他的目光又被一個站在門邊的人吸引。這人正跟一夥打扮怪氣的人竊竊私語。此人五官單獨看去猙獰可怖,但總起來給人印象極深。額頭凸出超出常人一倍,正中一條溝紋,鼻子高聳,曲線不勻,鼻樑比一根手指頭還要寬。眉毛又濃又密,一雙眼睛好似深洞裡的兩團火。

  羅賓正琢磨跟誰問路的好,酒館老闆迎了上來。這小個子男人系一條汙跡斑斑的白圍裙,來向生客表示職業性的歡迎。做為法國清教徒的第二代,似乎承襲了祖國同胞的彬彬有禮。但不論什麼情況也改變不了他那尖聲尖氣的嗓門。此刻,他正這樣招呼著羅賓。

  「打鄉下來吧,先生?」他說著一躬到地。「恭候大駕光臨,相信您肯賞光跟我們多待一陣兒。這鎮子不錯,先生,房子漂亮,初來乍到,好玩的地方多的是。能賞光吩咐您要的晚飯麼?」

  「這傢伙看出俺家人長得像啦!猜到了俺跟少校是親戚!」

  羅賓暗暗得意。迄今為止,他還從未受此額外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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