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伊迪絲·華頓 > 亨利·詹姆斯 | 上頁 下頁


  一兩年後,在威尼斯(也許在1889年或1890年),我又遇到同樣的機會。我丈夫的另一個朋友,波士頓的拉爾夫·柯蒂斯盛意邀請我們去見亨利·詹姆斯。我想,他不是在巴巴羅宮跟柯蒂斯住在一起,就是跟羅伯特·勃朗寧①的老朋友阿瑟·布朗森夫人住在一起。幸運再次伸出她的手——我的手又一次從她的手中滑落。我再一次沉思:我怎樣才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贏得他的青睞呢?哦——這一回我有一頂新帽子;一頂漂亮的新帽子!我幾乎敢肯定這頂帽子挺合適。我覺得只要他對我說這樣的話,我就可以鼓起勇氣大談我對《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畫像》的讚賞。然而,他既沒注意這頂帽子,也未注意戴帽子的人——我們的第二次見面同第一次一樣未達到預期效果。幾年以後,我對他提起這兩次會見時,他承認他甚至不記得在哪兒見過我!至於最後毫不猶豫、又未經準備地把我們聯結到一起的那次會見日期,我們誰都記不起來了,不知道這次會見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進行的。我們只是知道:突然之間。我們好像一見如故,而且(正如他在1910年2月寫給我的信上所說的那樣)「越來越難捨難分了」。

  ①羅伯特·勃朗寧(Robert Browning,1812—1889),英國詩人。

  其原因當然是,在這一段時間裡,我有了自知之明,而且再也不怕同亨利·詹姆斯講我們倆都關心的事;而他呢,總是以與人為善的態度對待青年作家,並且立刻利用他的魔力吸引談話者交出心來。也許是我們共同的詼諧感首先促成了我們的理解。真正的神交對兩個人說來就是要具有音調完全相同的幽默感和反嘲感,這樣,他們對待任何問題的共同眼光就像互相連成拱形的探照燈光一樣相交。我有一些好朋友,我和他們之間缺乏這種紐帶,所以同他們不是真正的莫逆之交;在這種意義上說,亨利·詹姆斯也許是我交往中最親密的朋友,雖然在很多方面,我們大相徑庭。

  最初幾次見到的亨利·詹姆斯是沙爾金優美繪畫中的大鬍子彭西羅索,一味講究衣著和風度,一副舉世公認的八十年代bomme du moude①的派頭,然而,到我們彼此熟悉的時候,他那結實筆挺的身材已經變得有點臃腫了,他不再追求衣著的雅致,而是首先講求舒適。臉刮得淨光,這在雕像般的美中顯示出高貴的羅馬式面型和引人注目的大嘴巴來。這種變化象徵著某種深沉而不外露的東西。在這一段時期內發生了兩件事:亨利·詹姆斯已經對上流社會做出了判斷,這種社會約束了他青年時代的想像力,就像它曾經約束過巴爾札克的想像力,而後又約束過普魯斯特②的那樣。他離開這個社會住到鄉下,帶著他歷險中獲得的全部戰利品,在離群索居的新環境中,他終於把握住了自己的天才。他早期的小說儘管精妙——但就完美而言,沒有一部能比得上《一位女士的畫像》——然而按即將達到的標準來衡量,他的早期作品,僅僅掠過生活和他的藝術的表面。甚至在《一位女士的畫像》中寫下伊莎貝爾夜裡在爐火邊沉思自己命運的那個人,也遠遠不是心裡醞釀成熟了一篇更傑出的夜景描寫的那個人,在後面這幅畫面裡,瑪吉③在範斯陽臺上觀察著四個打橋牌的人,並放棄了她的報復打算,因為「沒有什麼東西比一支粗獷的東方商隊更接近經歷了,這支商隊隱隱約約出現了,在太陽下顯示出粗獷的色彩,激越的笛聲響徹雲霄,長矛直刺蒼穹……然而,商隊快來到她面前時卻忽地一轉彎拐進了另一些峽谷。」

  ①法語:上流社會人物。

  ②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國作家。

  ③詹姆斯後期寫的小說《金碗》中的女主人公。

  雖然他發現了自己的天才,擺脫了日常社交事務,但他在小事中,從沒有把自己從循規蹈矩的境地中解放出來。現在雖然他假裝遷就笨拙的身軀,因為首先得考慮身體的安逸,但他依然不時地講究衣著和其他一些瑣碎的社會禮儀。1907年,有一次他跟我們驅車在法國旅行,他突然決定(不在別處,偏偏在瓦普蒂埃①!)必須在此時此地買一頂新帽子。選這樣一頂帽子帶來了簡直無法克服的困難。直到他宣佈他無法使帽商明白「他所要的就是別人都戴的普通帽子」,而我頗不耐煩地建議他要一件蓋頭的東西pour l'homme moyen sensuel」②時,才打消了他的猶豫,於是在一陣笑聲中,帽子買下了。

  ①法國西部一城市,那裡有古羅馬遺跡。

  ②法文:「為這個耽於聲色的普通人」。

  他對體型比衣著更挑剔,如有人暗示他的體態不夠剛健,有點臃腫,他就感到憤懣。有一次,我的朋友雅克·愛米爾·布朗歇給他畫一幅優美的側面坐像,這是唯一的一幅「逼真」的畫像,可是他私下讓我向布朗歇建議:「不要——把我畫成丹尼爾·蘭伯特①。」

  ①丹尼爾·蘭伯特(Daniel Lambert,1770—1809)、英國人,有案可查的最胖的人,23歲時體重448磅,臨死時,不輕於733.5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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